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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大教发[2022]21号-东北财经大学教务处关于印发《东北财经大学教研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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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教务处 东北财大教发〔2022〕21 号 东北财经大学教务处关于印发《东北财经大学 教研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现将《东北财经大学教研室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执行。 东北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2 年 11 月 10 日 -1- 东北财经大学教研室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研室(教学部)是在院(系、部)领导下按学科 (专业)或课程门类设置的、直接组织教学、科研及师资培养等 工作的基层教学组织。为加强教研室建设,更好地发挥教研室的 作用,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教研室工作职责 第二条 教研室在院长(主任)和教学院长(主任)的领导 下,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 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建设良 好的师德师风; 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结合现代信 息技术创新课堂教学组织模式,结合教学实际问题制定各教学专 项建设方案并实施。 3.组织教师制定课程教案、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实习 与实践训练教学大纲等教学基本文件,并组织实施; 4.组织教师讨论和编写教材及教学参考书,拟定教材选用计 划,保证教材选用质量; 5.组织教师进行一流课程建设、课程思政建设、网络课程资 源建设及案例库建设,不断更新课程内容; -2- 6.组织教师开展集体备课、观摩教学、教学经验交流、教学 信息交流、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研究等活动,组织开新课与新开 课教师的试讲,保证教学水平和质量的不断提高; 7.执行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保证课程能够按时开出, 严格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不随意调、停课,维护正常的教学 秩序; 8.严格执行学校的考试管理规定,落实过程化考核,做好命 题、监考、阅卷、成绩评定等环节的工作; 9.制订本教研室师资培养计划,重视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 的师德修养、教学水平、现代教育技术水平、外语水平以及实践 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10.组织本教研室教学检查、同行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 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及学生的学习反馈,制定教学专项提升方案 并执行,追踪教学改革实施效果并持续提升; 11.建立教研室工作记录制度,教研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均应 有记录、有总结。 第三章 教研室组织形式 第三条 教研室在院(系、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研室 的建立、合并和撤销、名称变更须由院(系、部)提出书面报告 并提交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批,必要时报主管教学校长批准。 第四条 教研室设主任 1 人,在院长(主任)的领导下,全 面负责教研室工作。10 人以上(含)的教研室或工作任务较重的 -3- 教研室,可增设副主任 1 人协助主任工作。系(部)下仅设一个 教研室的,由系(部)主任兼任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和副主 任要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院长(主任)任命,每学年年初报 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 人数较多或承担课程较多的教研室,可分为若干课 程团队(小组) ,在教研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 1 门或多门相近课 程的教学组织工作。课程团队(小组)负责人由教学经验丰富的 教师担任。 第四章 虚拟教研室 第六条 鼓励各教学单位以培养复合型、 创新型人才为目标, 跨校、跨学科、跨专业类建设专项虚拟教研室。 第七条 虚拟教研室按需设置,其命名、主任任命、成员构 成、运行管理与评价等工作参照传统教研室相关规定,经相关学 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由牵头学院(部)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报 告,经教务处审批,必要时报主管教学校长审核批准后设立。 第八条 虚拟教研室有明确的工作任务,要切实服务于新兴 专业建设或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需要,应有科学、合理的工 作计划和灵活、敏捷的管理机制,能有效解决复杂性、综合性、 创新性问题,不能流于形式。 第九条 虚拟教研室成员(含主任、副主任)与原传统教研 室、学院(系、部)的隶属关系不发生变化,应在完成原传统教 研室相关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参与虚拟教研室的建设。 -4- 第十条 虚拟教研室工作内容、工作总结及工作评价等方面 遵循传统教研室管理规定。学校适时对虚拟教研室工作进行评估, 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学院和虚拟教研室予以表彰,对未能较好地履 行虚拟教研室职责、无法完成虚拟教研室工作任务的,责成限期 整改或撤销。 第十一条 学校、学院(部)在相关政策和经费方面对虚拟 教研室予以支持。 第五章 教研室主任 第十二条 任职条件 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掌握和了解各级主管 部门颁发的有关教育的法规、条例和规定等,并积极宣传、推广 和切实执行; ⒉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 献精神; ⒊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善于团结同志,有较强的组织、沟 通及管理能力; ⒋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教学、科研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 富,教学效果良好,有创新和开拓精神; ⒌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原则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第十三条 工作职责 教研室主任是教研室工作的组织者和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⒈教研室主任在院长(主任)和教学院长(主任)的领导下 -5- 开展工作; ⒉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对本教研室的各项工作职责和教学 质量承担责任; ⒊在院长(主任)领导下,制定教研室年度工作计划,主要 完成与本教研室相关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教材、师资、实 验室、教学研究以及实践教学各环节的工作,做好本教研室的日 常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 4.完成学校及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四条 教研室副主任协助教研室主任工作,在教研室主 任外出或病、事假期间,代替其行使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 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享受一定额度的教学工作量 减免待遇,减免待遇按《东北财经大学教学工作量实施细则》中 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教研室工作规范 第十六条 教研室工作应基本遵循以下工作规范: 1.定期例会制度: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实际,合理制定例会 计划,原则上以每周一次或每两周一次为周期。可根据教学需要, 临时增加例会次数,以及时解决教学实际问题。 2.集体备课制度:根据课程(课程组)内容特点及教学需要, 实施集体备课,研究课程(课程组)资源建设、教学内容更新及 教学改革方案等,保障课程内容的科学性、前沿性,促进教学手 段及方法与时俱进。 -6- 3.质量监控制度:贯彻落实学校、学院、系(部)教学质量 监控工作,科学、严谨组织开展教师听课评价、学生学情调研、 质量提升改革、教学改革效果追踪反馈等系列质量保障活动,持 续提升教育教学全领域建设水平。 4.创新优化制度:积极组织开展现代教育理论、教学方法与 手段师资培训,主动研究解决课程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专 项突破教育教学领域瓶颈问题,积极拓展跨校、校企、校地合作, 多渠道促进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并反哺教学,提高课程(课程组) 教学质量。 5.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教师及教学业务档案,确保档案分类 明晰、记录详实。 第七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七条 校、院(系、部)两级要定期对教研室的业务活 动情况和教研室主任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院(系、部) 每学期组织一次,学校适时组织教研室开展总结和经验交流活动, 评选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研室主任,并给予表彰。 第十八条 学校对各教研室的建设及检查、考核工作,在主 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东北财经大 学教研室工作规定》 (2005 年版)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7- 东北财经大学教务处印发 -8- 2022 年 11 月 1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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