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慕课”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东北财大校发〔2018〕41 号 东北财经大学关于印发“慕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东北财经大学“慕课”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北财经大学 2018 年 7 月 11 日 -1- 东北财经大学“慕课”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慕课”(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大规模网 络开放课程)是利用专门的互联网服务平台,面向全球学习者的 一种知识传授形式,开放性是其基本要求,大规模学生群体是其 潜在特征。本办法所指的“慕课”是指校内自建的、面向校内外 开放的网络课程。 为规范“慕课”管理,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 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我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通过现代信 息技术手段共建共享,为我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教学资 源,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 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 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慕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 负责“慕课”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本科教育教学的特点和要求, 制订校级慕课建设计划、课程遴选及评价标准,指导和组织慕课 的建设和使用。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担任,成员 包括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网络教育学 院、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第三条 课程建设范围 -2- 学校拟重点建设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受众面广的通识教 育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以及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课程。课程遴 选原则如下: (1)课程应能够体现我校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或能够 与学校相关主干学科、专业形成支撑。 (2)课程应能够充分体现教学方式的转变,对促进教学方 式改革具有实际意义。 (3)课程应具备较好的前期基础,课程授课范围较广、具 备可开放条件、拥有大规模潜在学习者,宜于开展“慕课”教学。 第四条 课程建设要求 (一)课程团队 课程团队包括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原则上不超过 3 人。 学校鼓励跨校、跨部门联合创建课程团队。 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 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认真负责,治学严谨,特色鲜明,教 学效果良好。课程负责人授课比例不得少于总课时的三分之一。 (二)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应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 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 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内容相对稳定性、基础性、科学性、系统 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 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课程应以知识点为基础组织教 -3- 学内容及其它环节,精炼简洁、思路清晰,创新、优化课程的整 体教学设计。每个知识点的教学视频时长 10 分钟-20 分钟左右为 宜。 课程资源系统、完整、丰富,应包括按照知识点提供的视频、 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试题库、教案或演示文稿、重 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 资源库等。 (三)课程制作 拟建设的“慕课”须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网络教学资 源建设任务,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总体构思与设计,按照 课程进度及时完成课程视频的录制;设计作业、测试及考试题; 按照平台提供的支持方式制定明确的课程通过标准等。 (四)课程上线 课程制作完成后,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课程质量进行评估,评 估合格后,学校将推荐课程进入国内知名教育资源共享平台,面 向在校学生和社会学习者开设课程。任何单位、教师个人或课程 组,未经学校批准,不得以学校名义在其他平台上线。上线后的 课程纳入学校正常教学管理。 (五)课程运行 课程应于上线后的下一个学期面向校内及社会公众开放,并 确保连续开放 5 年以上,每年在平台至少开设 1 轮。 课程负责人和课程团队应积极参与课程教学互动,包括课程 -4- 视频和作业、测试与考试题在平台上的实现,发布课程通知通告, 参与课程论坛讨论、答疑等互动活动。 课程运行期间,课程团队应向学校提交课程教学计划表,学 校据此定期开展“慕课”教学专项检查,包括视频等学习材料是 否正常使用、教学团队是否按要求参与论坛等教学辅导活动等。 课程团队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对课程内容(包括 视频、试题、附加资料等)进行必要的增补、修改和删除,保障 课程内容的先进性与科学性。 第五条 支持与保障 学校提供专项课程建设经费,支持课程建设与运行、课程教 学改革等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同时,学校鼓励各建设单位建 立配套的激励体系。 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的“慕课”,首轮开课的教学工作量按 照课程计划学时的 3 倍核算,次轮开课的教学工作量按照课程计 划学时的 2 倍核算;第三轮至第五轮开课的教学工作量按照课程 计划学时的 1.5 倍核算。课程运行 5 轮后,学校重新对课程进行 审核认定。 学校负责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校进行“慕课”建设、运行 与共享等方面的专题讲座。 对运行效果好、社会评价高的课程,学校将优先推荐参评国 家级或省级在线开放课程。获评省级、国家级建设项目的课程, 等同于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学校给予奖励。 -5- 第六条 其他 教师所建设的“慕课”属于职务作品。建设、使用的课程资 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 “慕课”资源的知识产权归学校和教师共同所有。“慕课” 的运行可以由主讲教师执行,也可以由学校安排的其他教师执行。 “慕课”运行中发生的教学数据和学习者学习行为数据为学 校所有。 各教学单位可以参照本办法自主开展相关的“慕课”建设工 作。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北财经大学办公室印发 发 -6- 2018 年 7 月 11 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