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长沙理工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doc
2013 年度长沙理工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 注意事项 校属各单位: 一年一度的年度考核工作即将开始,为了有序、高效、高质地完 成这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根据《关于做好 2013 年度长沙理工大学教职工年 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保质、按时将有关考核材料报送至一办公 楼 308 室。 2、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年度考核花名册》统一用 16K 纸双面打印,《年度考核花名册》统一用 Excel 制作表格并交电子版。 3、《年度考核登记表》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可写 “无”。一律用钢笔(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字迹要清楚端 正。 4、《年度考核花名册》中考核结果的排序为:优秀、合格、不定 等次、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参加考核。 5、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的摆放顺序须与《年度考核花名册》 的排放顺序一致,人数较多的单位最好编号并将序号写在个人《年度 考核登记表》的右上角,以便于查找。 6、副处级以上党政管理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 但他们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的“所在单位考核意见及结论”一栏 必须填写结论;一般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技能人员的年 度考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7、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填写年度考 核表,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 8、经学校同意离岗休养人员,或身患精神病、癌症等有关特殊 病种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除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外,在个人《年 度考核登记表》中可比照合格等次处理。 9、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的“被考核人意见”一栏须填写 “同意考核意见”,再手写签名,写上具体的日期。 10、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须在个人《年度考核花名册》中体现, 并将具体原因写在备注栏内。 11、未尽事宜,随时通知。 人事处 2013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