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细则(修订).pdf
外院研函〔2022〕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 资格确认工作细则 一、确认范围 (一) 翻译硕士专业导师、外国语言文学学术导师 (从 2023 年开始确定 招生资格)。 (二) 申请人在招生当年没有违反政治纪律、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行为, 所指导的各类研究生在本年度均未出现学术道德问题或学位论文抽检出 现“问题论文” ,在本年度指导的毕业研究生无学位论文盲审“不合格” 现象。 (三) 申请人本年度未在学校组织的导师岗位考核和其它处理意见中被 暂停招生。 二、基本条件 (一) 政治思想好,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 教育的政策法规,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品德高尚,为人师表,重视教 书育人,自觉遵守师德师风,能认真履行立德树人职责。 (二) 具备我校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 (三) 申请人年龄须能在基本学制内完整培养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计算 办法:规定退休年龄减去硕士生基本学 制),且身体健康。超过年龄期限, 但申请人当年主持在研 A3 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可继续招生,最长不 超过 62 周岁。 (四) 申请人在招生当年没有违反政治纪律、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行为, 所指导的各类研究生在本年度均未出现学术道德问题或学位论文抽检出 现“问题论文” ,在本年度指导的毕业研究生无学位论文盲审“不合格” 现象。 (五) 申请人本年度未在学校组织的导师岗位考核和其它处理意见中被 - 17 - 暂停招生。 三、 外国语言文学学术型导师要求: (一)可以直接获得招生资格,符合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即可: ① 近三年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在研; ② 近三年内发表 C 刊以上论文两篇或 SSCI、A&HCI 一篇; ③ 近三年有两个省级及以上项目在研; ④ 获得省部级社科类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⑤ 在研项目经费总额达 10 万以上; ⑥ 符合学校规定的可免招生资格认定的条件。 (二)需要符合以下任意两个条件: ①近三年发表 C 刊及以上论文一篇或北大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两篇; ②近三年出版专著一部; ③近三年出版译著一部; ④近三年立项省社科、自然基金项目一项或市厅级 2 项; ⑤ 近三年省社科类成果获奖三等奖以上一项。 四、翻译专业硕士导师要求: 需同时满足(一)和(二)中规定的要求: (一)教学、科研成果类 一项,符合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即可: ①申请人近三年有省部级语言服务或翻译类项目在研(纵向); ②近三年出版过专著、译著或编著一部; ③近三年发表核心论文 (北大核心及以上)一篇 ; ④近三年获得翻译专业研究生教指委项目。 (二)行业实践经验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三年,在语言服务类企业工作或兼职累积达三个月以上; ②近三年内有语言服务类项目(横向) ; ③有省级以上研究生教学案例库被收录或奖励; ④有翻译文本被政府机构官方认证采用。 外国语学院 2022 年 11 月 1 日 - 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