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4高分子科学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调整).pdf
复旦大学高分子科学系 2021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调整) 复旦大学高分子科学系 2021 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继续实行 “申请—考核”制。通过资格审查后,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估 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名单,进入复旦大学高分子科学系相关复试考核 程序。 一、组织管理 1. 招生领导工作 成立高分子科学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院系招生领导小组成员由系主任、系党 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学副系主任、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及学科 专家组成。 2. 招生纪检工作 院系成立高分子科学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纪检工 作小组,由系党委副书记任纪检组组长,纪检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 全过程监督。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工作小组以及参与初审、 考核各环节的师生员工,存在亲属或工作回避情况的,应主动向纪检 小组申报并进行回避。 二、申请 (一)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符合《复旦大学 2021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 程》的相关规定,并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www.gsao.fudan.edu.cn/)的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完成报 名。 2. 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不再统一组织外国语考试,报考我系 材料齐全的申请者材料统一进入材料初审。 3. 本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二)申请者须向本系提交如下材料: 1. 个人简历(含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从高中起不得中断)及 从报考系统里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 2. 学位学历证明复印件: (1)往届生,需提供从本科起各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在海 外和港澳台地区取得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 证证明。 (2)应届生,需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目前所在培养单位 或研究生院开具的在读证明(学籍证明)。 (3)符合上述(1)或(2)情形的申请人,往届生应已获得 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应在入学前获得前置学历学位证书。 3. 申请人在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在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4. 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论文初稿或论文大纲。 6. 其他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发表论文、专利或 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硕士以来个人学习和工 作简历等。 7. 博士期间研究计划 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不少于 2000 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必须和导师联系后撰 写)。研究计划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承诺该计划的原创性。(模板须 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 8. 专家推荐信 两封具有博导资格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职称 专家所撰写的推荐信。该专家须与报考学科有关,且不能是意向导师。 (三)材料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凡申请攻读高分子科学系博士研究生者,须将材料邮寄至:上海 市杨浦区淞沪路 2005 号复旦大学江湾校区化学楼 B2073 室 刘老师 (邮编:200438)。 1. 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并符合要求,并请按上述 1-8 项顺序编号 整理成册提交(推荐信可密封后夹在册中),材料袋左上角请注明“统 考科学博士(或工程博士)申请材料”,若申请材料不完整,将不予 受理。 2. 申请人应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前(以邮戳为准)提交纸质版 材料,并同时将材料 1-7 的电子版发送至 hxliu@fudan.edu.cn(邮 件请以"姓名+科学或专业博士申请材料"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3. 请用 EMS 及其他快递方式寄送纸质版材料,不接受邮政包裹 形式,使用邮政包裹发生材料延误或无法收取,责任自负。 4. 上述申请材料提交院系后,将不再退回。 5. 院系可视情况要求申请人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将按照学校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三、初审 1. 院系对博士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招生条件并及时 完整提交申请材料者进行初审。本阶段审查为形式审查,要求材料提 交满足真实、合法、有效之前提,且达到所规定各项标准以及导师招 生条件,可进入初审。 2. 组织由不少于 5 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初审工作小组,结合 导师招生条件和导师意见,对申请人的专业背景、学术成果、研究计 划、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 3. 报考科学博士的申请人应具有学术硕士相关背景;报考工程 博士的申请人,前置学历(含本科)应具有工程专业相关背景。 4. 初审结果只作为考生是否有资格进入复试名单的评判标准。 5. 根据初审结果,以不超过普通招考博士生剩余招生计划 2 倍 的人数拟定复试考核人员名单,经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以复 旦大学高分子科学系网站(http://polymer.fudan.edu.cn)上公布初 审结果及复试时间。申请人可随时关注报考系统信息,知晓自己的报 考状态。 四、复试考核与拟录取 复试考核工作采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进行在线 面试,在线面试时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时再次对考 生证件、证书等原件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 负。 (一)面试 1. 组织由不少于 5 人的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复 试考核专家小组。 2. 考核形式及评分标准: (1)面试考生需先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历、学位 证书等原件。 (2)考生 PPT 介绍自己基本情况(不超过 10 分钟)。 (3)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 术潜力、英语水平等。每人面试总时间 30 分钟(含 PPT),满分 100 分,内容包括英语水平(含口试)30%、综合专业能力 70%。 (4)每位专家现场独立打分,取面试专家组所给成绩的平均分 为申请人的总成绩。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 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面试使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全程录音录像。 (二)确定拟录取名单 1. 院系依据招生名额和考核总成绩排序,拟定拟录取名单及候 补名单。经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 2. 招考计划名额不完全等于实际录取人数,院系将秉承“择优 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人才。 3. 按照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若考生填写的报考类别为“非定 向就业”,则必须脱离工作单位全日制攻读,录取时不得变更。 4.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 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进入政审等后续程序,材料齐全、 政审合格后将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于 2021 年秋季入学。 五、说明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 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招收博士生的办法另行通知。 2. 本办法与学校 2021 年博士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不一致者,按 照学校规定执行。 3. 学制 4 年,达到毕业要求者可以申请 3 年毕业。 4. 咨询电话:021-31244417(工作日 8:30-11:30,13:30-17:00) ; 咨询邮箱:hxliu@fudan.edu.cn。 5. 监督电话:021-31243415。 复旦大学高分子科学系 2021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