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6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pdf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0-098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 (以下简称“《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就公示 情况及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办理指南》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 1 任职文件,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含外籍 员工) ,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前述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符合 《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规定,其作为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2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