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出站院系意见表.xls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出站院系意见表 审批时间: 姓 名 一级学科 在站时 间 合作导师 年 月 日 主要科研成果目录 篇名∕书名 期刊∕出版社 期刊数 发表∕出版时间 是否核心期刊 备注: 1、按照规定,所有文章必须以“中国人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篇数不少于5篇; 2、同时提交文章复印件两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一份留学院,一份交至校博 管办; 3、若不足5篇,可用超额完成的教学任务折抵论文数,标准为1学分折抵1篇论文; 4、是否核心期刊目录需严格参照CSSCI目录(http://cssci.nju.edu.cn/CSSCIlyqk2008.htm或 http://www.cssci.com.cn/csscilyqk2010.htm,扩展版来源期刊不算)和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 刊(2004年版)(http://research.ruc.edu.cn/Article/Files/200808/207.html); 5、待发表文章需提交录稿通知。 6、获得博士后基金资助(含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需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 结报告》(网址:http://www.postdoctor.org.cn/download/359-1.doc)(一式两份,随意见 表交校博管办) 教 学 任 务 课程名称 学分 课时数 上课时间 教学评估 备注: 1、按规定,一类、二类和六类博士后,在站期间课堂教学工作总量应不少于4学分(72课时), 其它类型博士后应不少于2学分(36课时); 2、教学任务证明必须由学校研究生院或教务处开具并盖章,随意见表后一并交校博管办; 3、未能足额完成教学任务的,可以超额完成的科研任务折抵,标准为1篇论文折抵1学分。 院 系 意 见 博士后工作成果是否达到协议要求: 是否同意出站: 院系盖章 流动站审批人(签字) 流动站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