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暑期集中加强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pdf
重庆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在暑期集中加强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 通 知 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自治县) 、万盛经开区妇儿 工委: 暑期是儿童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溺水、坠楼、触电等事件 时有发生,违法组织儿童卖花、乞讨等现象屡禁不止,为全面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暑期儿童安全工作相关要求,切实维 护儿童合法权益,增强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做好近 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综合整治,严查侵害儿童现象。由市公安 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局等部门配合,针对组 织、胁迫、诱骗未成年人从事违法售卖物品(包括缠卖、滋扰 和强卖行为),以及非法组织儿童卖艺、乞讨等行为开展专项 整治,在全市联合开展一次全面摸排查处。重点加强主城区网 红景点、商业中心等地段巡查摸排,发现儿童卖花、乞讨等行 为及时劝阻、快速转介处置。对胁迫、诱骗未成年人从事违法 售卖物品等活动构成犯罪的,予以严厉查处。 1 二、集中深化安全教育,守护儿童暑期安全。由市妇联 牵头,市卫健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 相关部门参与,联合在暑期开展“守护童年 安全伴成长”实践 月活动,重点做好防拐防骗、禁毒、防性侵等教育引导,强化 家长监护意识,提升儿童安全自护能力,构筑暑期儿童安全“防 护网”,最大限度减少儿童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集中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家长法治意识。由市司法 局牵头,联合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法院、团 市委、市妇联等部门,集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庆市 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进家庭、进社区、进商圈 活动,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市妇联牵头,市民政局、市教委、 团市委等部门参与,组织儿童主任、家庭教育讲师团、青年志 愿者等队伍,利用家长学校、儿童之家、青少年之家等阵地, 线上线下开展“监护人素质提升行动”,强化家庭主体责任,敦 促父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由市妇联牵头,开 展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系列宣传展示,带动更多的家庭向善向 美,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和良好的学习氛围。 四、集中实施精准关爱,维护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健 全党政主导的儿童维权服务机制,重点将预防性侵未成年人、 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益工作机制、“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 请机制、强制报告制度等落地落实,进一步构筑未成年人权益 保障工作体系。民政部门牵头加大对基层儿童工作督导力度, 指导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加强排查走 访,摸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导、帮助和监督未成年 2 人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生活无着落、面临监护缺失、 监护不当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采 取生活照料、临时监护等措施。 市、区(县)两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要牵头做好儿童权益 保护工作,各区县妇儿工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密切协同配合,全面加强综合整治,形成工作合力。市妇儿工 委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县妇儿工委于 8 月 20 日前,将暑期儿 童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向市妇儿工委办 公室书面反馈。 联系人:陈雪梅 13206270220 电 话:67125560 邮 箱:cqfegw@163.com 附件:区县暑期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汇总表 重庆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26 日 3 附件 区县暑期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1 年 月 宣传场次 受众儿童人数 受众监护人人数 备 注 排查商圈(景点)数 排查街道数 排查问题件数 备 注 件数 涉及儿童人数 涉及监护人人数 备 注 宣传情况 排查情况 转介处置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审批人: 备注:1.此表由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填报; 2.请于 8 月 20 日前反馈市妇儿工委办(邮箱:cqfegw@163.com) 。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