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巾帼园(重庆市妇女文化中心)三号楼四楼以协议招租方式引进家政服务机构协议招租文件.pdf
协议招租文件 项目名称:重庆巾帼园(重庆市妇女文化中心)三号楼四楼 以协议招租方式引进家政服务机构 协议招租单位:重庆巾帼园(重庆市妇女文化中心) 2019年10月 1 重庆巾帼园(重庆市妇女文化中心) 三号楼四楼以协议招租方式引进家政服务机构 文 件 一、协议招租邀请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出租出借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资产〔2018〕11 号)和《重 庆市妇女联合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制度》规定,重庆巾帼园 (重庆市妇女文化中心)(以下简称“招租人”)就巾帼园三号楼 四楼以协议招租方式引进家政服务机构,特邀请具有承接能力的 家政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竞租人”)前来参与。 二、协议招租房屋情况及要求 (一)项目简介 该房屋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 408 号巾帼园三号楼四楼, 为办公用房,已通水电,有电梯直达,建筑面积为 630 平方米。 租赁用途:开展家政服务宣传、培训、联系和指导;打造“巴 渝大姐”家政品牌;推进家政服务标准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 租赁年限:5 年。 (二)具体要求 1.自租赁期起始之日起,成交竞租人即成为租赁房屋安全第 一责任人,应负责制定并贯彻落实相关内部治安保卫、消防安全、 食品安全等安全措施,服从物业管理,排除一切安全事故隐患。 2 如发生事故,应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所有经营活动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和招租人要求经营,自觉 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传递正能量,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如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应承担一 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加强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发现租赁房屋 及附属设施设备存在任何可能的固有缺陷及潜在隐患(包括但不 限于设计、建造施工等)的,应立即采取维修、维护措施,并及 时告知招租人。否则,应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严禁携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进入该 房屋,或在该房屋储存前述危险物品;严禁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 器设备、乱搭乱接电源线路。否则,应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相关费用 5.1 协议租金为人民币 20 元/平方米.月。成交竞租人按招租 人设计方案进行装修,一次性投入装修经费不得少于五年房屋租 金,所投入的装修费抵扣 5 年承租期房屋租金。 5.2 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水、电、物管等费用由成交竞租 人承担。招租人提供水、电接入,无天然气接入,其他管网由成 交竞租人按规定安装。物管费按 5.2 元/平方米.月计算交纳;水、 电费据实交纳。水、电、物管等费用在接到招租人书面通知 5 个 工作日内交纳。 3 5.3 成交竞租人进行装修装饰须根据招租人确定的装修方 案,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报批、施工。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 故终止,成交竞租人改造装修装饰无偿归招租人所有(含可移动 的设施设备),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 毁。 5.4 成交竞租人应承担租赁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不包括:建筑主体结构)、内部治安保卫、消防等费用开支。 5.5 成交竞租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向招租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 50000 元(大写:伍万元整)。本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成交 竞租人无违约行为,招租人应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成交竞租 人。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家政服务企业,营业执照需明确 有家政服务相关资质。 2.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前期能够承 4 担巾帼园三号楼四楼的全部装修及设施设备费用,装修设计方案 由巾帼园负责,企业按装修方案实施装修,一次性投入装修经费 不得少于五年房屋租金,所投入的装修费抵扣 5 年承租期房屋租 金。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招租,竞租人应自主经营,不 得再转租给其他单位。 (三)公益服务条件 自觉接受市妇联、巾帼园管理,能够发挥专业特长,在行 业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主动策划并承担家政服务系列公益工 作,完成市妇联及巾帼园交办的各项公益任务。 四、获取协议招租文件的方法 (一)获取协议招租文件时间 2019年10月25日9:00至2019年10月31日17:00。 (二)获取协议招租文件的方式 线上网站获取或线下实地获取。 (三)获取协议招租文件地点 1.线上网站获取:重庆市妇联官方网站(重庆妇女网)。 2.线下实地获取: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408号重庆巾帼园(重 庆市妇女文化中心)三号楼703办公室。 五、考察及报名 (一)考察 5 2019 年 10 月 25 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止工作时间(节 假日除外)竞租人可自行踏勘了解出租物基本情况。 现场踏勘联系人:周晋宇,联系电话:67125517。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 年 11 月 1 日 9:00 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 17: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 408 号重庆巾帼园(重庆 市妇女文化中心)三号楼 703 办公室。 3.报名方式: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出具委托书)。 六、协议招租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9 年 11 月 6 日 9:30 至 11:30。 (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 408 号重庆巾帼园(重庆 市妇女文化中心)三号楼 202 会议室。 (三)要求: 1.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委托代理人需出具委托书)。 2.提交承租方案壹式伍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晋宇 陈星羽 电 话:023-67125517、023-67125531 传 真:023-67125530 6 重庆巾帼园(重庆市妇女文化中心) 2019 年 10 月 25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