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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022年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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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共652项) (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591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裁决2项、其它事项10项) 序号 权力类型 1 行政许可 2 行政许可 3 行政许可 4 行政许可 5 行政许可 6 行政许可 7 行政处罚 8 行政处罚 权力名称 权力依据 责任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6、14、179条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9、12 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 权限内企业设立、变更、注销 、13、90条 的说明理由)。 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9、14、15、32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条 提出审查意见。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修订)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16、21条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5、6 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 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 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 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 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 的说明理由)。 、24、25、26、27、31条 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登记 所证明。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国务院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 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 提出审查意见。 令第59号)第14、15、20条 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 设立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 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1月13日国家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 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 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公布,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 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 强监管。 件,申请设立登记: 的说明理由)。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个体工商户的注册 注销登记 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修改)第2、4、7、13、18、 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一)登记申请书;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 22、26条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提出审查意见。 法办理。 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59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条 第二款 县级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 号)第2、8、15、16、19条 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 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 的真实性负责。 强监管。 权限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 的说明理由)。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 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职权,承担责任。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六)住所使用证明;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 机关。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 提出审查意见。 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正) 第五十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 管理工作。 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 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 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 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登记类 强监管。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 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 的说明理由)。 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 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 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 记管理工作。 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 提出审查意见。 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更登记。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 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修正)第八条 社会公用计量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 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 登记机关应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信息通报同 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 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 标准对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县级以上地 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 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 强监管。 级农业等有关部门。 权限内计量标准器具考核 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的说明理由)。 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本行政区域内最高等级 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须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 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 不得收取费用。 门申请考核;其他等级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 提出审查意见。 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 门主持考核。经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 、24、25、26、27、31条 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 考核合格证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对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条 强监管。 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审批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后,方可使用。 的处罚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各项最高计量标准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须向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登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考核。乡镇企业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 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 第五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登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记管理工作。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强监管。 考核。经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 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 记管理工作。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格证的,企业、事业单位方可使用,并向其主管部门备 场主体登记的处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案 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第十七条 第四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和有效性负责。 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第十八条 申请人可以委托其他自然人或者中介机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代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受委托的自然人或者中介机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代为办理登记事宜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息和材料。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第四十四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责任事项 承办机构 依据 追责对 象范围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许可 法》第三十、 三十二、三十 四、三十七、 《中华人民共 三十八、三十 和国行政许可 九、四十、四 法》第三十、 十二、四十四 三十二、三十 、六十一 四、三十七、 条。 《中华人民共 三十八、三十 和国行政许可 九、四十、四 法》第三十、 十二、四十四 三十二、三十 、六十一 四、三十七、 条。 《中华人民共 三十八、三十 和国行政许可 九、四十、四 法》第三十、 十二、四十四 三十二、三十 、六十一 四、三十七、 条。 《中华人民共 三十八、三十 和国行政许可 九、四十、四 法》第三十、 十二、四十四 三十二、三十 、六十一 四、三十七、 条。 《中华人民共 三十八、三十 和国行政许可 九、四十、四 法》第三十、 十二、四十四 三十二、三十 、六十一 四、三十七、 条。 《中华人民共 三十八、三十 和国行政处罚 九、四十、四 法》第17、42 十二、四十四 、43、44、55 、六十一 、57、58、59 条。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57、58、60、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登记注册指导 科、派驻政务 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许可 法》第三十、 三十二、三十 四、三十七、 三十八、三十 登记注册指导 九、四十、四 科、派驻政务 十二、四十四 服务中心 、六十一 条。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各分局 登记注册指导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9 行政处罚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 市场主体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市 场主体登记的处罚 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 市场主体的发起人、股东虚假 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 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 产的,或者在市场主体成立后 抽逃出资的处罚 对市场主体未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10 行政处罚 11 行政处罚 12 行政处罚 对市场主体未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备案的处罚 13 行政处罚 对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将营 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 场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14 行政处罚 对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市场主 体未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 示营业执照信息或者相关链接 标识的处罚 15 行政处罚 对市场主体伪造、涂改、出租 、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处罚 16 行政处罚 对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 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 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处罚 17 行政处罚 对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 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 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 的处罚 18 行政处罚 对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 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第五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登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记管理工作。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第十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定外,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实行认缴登记制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定外,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实行认缴登记制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以人民币表示。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以人民币表示。 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股东、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股东、 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 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五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登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记管理工作。 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四十五条 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虚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 第四十五条 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虚 报注册资本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报注册资本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第四十七条 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备案的,由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发起人、股东虚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发起人、股东虚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 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货币财产的,或者在市场主体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登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 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货币财产的,或者在市场主体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登 记机关责令改正,处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案: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 记机关责令改正,处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6%以下的罚 款。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第四十八条 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将营业执照置于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任职期间发生本条例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 款。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正;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 第二十六条 市场主体变更经营范围,属于依法须经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第三十六条 市场主体应当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四十八条 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将营业执照置于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市场主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应当自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体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者相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正;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关链接标识。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 销登记。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市场主体未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 第二十七条 市场主体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者相关链接标识的,由登记机关依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达接受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的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 第五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登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处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所前,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出地登记机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记管理工作。 市场主体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 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移交市场主体档案等相关材料。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 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 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1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第二十九条 市场主体变更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备案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项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为市场主体换发营业执照。 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市场主体伪造、涂改、出租、出借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照。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 第四十六条 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 、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 第三十六条 市场主体应当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农民专业合作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 ,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2万元以下 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市场主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社(联合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会计年度终了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体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者相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关链接标识。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 电子商务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款的规定处罚: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以下的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19 行政处罚 对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 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按 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等行 为的处罚 20 行政处罚 对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 无关的经营活动的处罚 21 行政处罚 对公司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 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 占公司财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 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因 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 处罚 行政处罚 对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而 冒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 公司、分公司名义的处罚 22 23 对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 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 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或者对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时,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 记的处罚 对外国公司违反规定擅自在中 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24 行政处罚 25 行政处罚 26 行政处罚 对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 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 法行为的处罚 27 行政处罚 对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 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 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 “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 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 处罚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在合并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在清算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 清算组不依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照本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关责令改正。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条 承担资产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款。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 未依法登记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执照。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外国公司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关闭,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利用公司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的,吊销营业执照。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 违反本法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企业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并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规定,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29 行政处罚 对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 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 义从事合伙业务等行为的处罚 30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 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五十六条 规定行为的处罚 31 行政处罚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 提供虚假登记材料或者采取其 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情节严重 的处罚 32 行政处罚 对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 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处罚 33 行政处罚 对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 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 符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涂改、出租、转让、伪造或 者承租、受让个人独资企业营 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 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 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 以上的处罚 34 35 36 行政处罚 37 行政处罚 38 行政处罚 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 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 更时,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 登记的处罚 对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 资企业法》第二十条规定,侵 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权益的处 罚 对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 变更,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法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五十六 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条 集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一)登记时弄虚作假或者不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条 农民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二)违反核准登记事项或者超越核准登记的经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供虚假登记材料或者采取其他 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五 (三)利用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行为抽逃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 金、隐匿和私分财产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照。(四)其他违法行为。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个人独资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四条 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业办理登记时,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取得企业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个人独资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 涂改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伪造营业执照的,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千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 个人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个人独资企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业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个人独资企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吊销营业执照。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的,吊销营业执照。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承租、受让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收缴营业执照,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5000元以下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十条 投资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第三十九条伪造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侵犯个人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独资企业财产权益的,责令退还侵占的财产;给企业造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未经登记机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第二十条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000元以下的罚款。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依照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办理的,处以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本办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逾期不办理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三)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四)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帐户储存;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登记注册指 导科 执法稽查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39 行政处罚 对个人独资企业未将营业执照 正本置放在企业住所醒目位置 的处罚 40 行政处罚 对《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情形的处 罚 41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六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42 行政处罚 43 行政处罚 44 行政处罚 对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 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 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 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 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或 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处罚 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 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 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情形的处罚 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 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 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 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 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 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 对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 品的处罚 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 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处 罚 45 行政处罚 46 行政处罚 47 行政处罚 对《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48 行政处罚 对《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个人独资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业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企业住所醒目位置的,由登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一)因经营范围涉及的登记前置许可被撤销不得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再从事某项业务,但其名称又表明仍在开展该项业务,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五条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 销售种畜禽有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本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二)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名称或者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 有其他侵犯市场主体名称权行为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有关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规定,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第三十条 销售种畜禽,不得有下列行为: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使用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一)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九条 销售不符合国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种、配套系;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二千元以下罚款。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二)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 (三)以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 (四)销售未经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销售的畜禽和违法所得,并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没收伪造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批准进口的种畜禽。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 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以下罚款。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 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五十一条 违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收回专用标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 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定,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为,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第三十条 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棉花经营者收购 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上五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 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棉花,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不按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生动物,并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后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第三十二条 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五款、第三十三条规定,出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确定所收购棉花的类别、等级、数量,或者对所收购的 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售、运输、携带、寄递有关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未持有或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超出国家规定水分标准的棉花不进行技术处理,或者对 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制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者未附有检疫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棉花经营者加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所收购的棉花不分类别、等级置放的,由棉花质量监督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的规定处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棉花,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不按照国家标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第二十七条 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准分拣、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不按照国家标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动物及其制品。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准对棉花分等级加工、进行包装并标注标识,或者不按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照国家标准成包组批放置的,由棉花质量监督机构责令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 棉花经营者加工棉花,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规定,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棉花加工设备的,由棉花质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量监督机构没收并监督销毁禁止的棉花加工设备,并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非法设备实际价值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规定的除外。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的,由原资格认定机关取消其棉花加工资格。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登记注册指导 科、执法稽查 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49 行政处罚 对《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0 行政处罚 对《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1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隐匿、转移、损毁被 纤维质量监督机构查封、扣押 的物品的处罚 52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冒用棉花质量 凭证、标识、公证检验证书、 公证检验标志的处罚 53 行政处罚 对棉花经营者在棉花经营活动 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 充真的行政处罚 54 行政处罚 对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 生植物的处罚 55 行政处罚 对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 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 准文件、标签的处罚 56 行政处罚 对《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 例》第二十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7 行政处罚 对商品零售场所低于经营成本 销售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行为的 处罚 58 行政处罚 对商品零售场所没有向依法设 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 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 ,并索取相关证照,建立塑料 购物袋购销台账,以备查验的 行政处罚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棉花经营者销售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棉花,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销售的棉花没有质量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凭证,或者其包装、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质量凭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证、标识与实物不符,或者经公证检验的棉花没有公证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检验证书、国家储备棉没有粘贴公证检验标志的,由棉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棉花经营者承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花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10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储国家储备棉,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 万元以下的罚款。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三款的规定,未建立棉花入库、出库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第九条棉花经营者销售棉花,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或者入库、出库的国家储备棉实物与公证检验证书、 (一)每批棉花附有质量凭证;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标志不符,或者不按照国家规定维护、保养承储设施致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二)棉花包装、标识符合国家标准;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棉花经营者隐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使国家储备棉质量变异,或者将未经公证检验的棉花作 (三)棉花类别、等级、重量与质量凭证、标识相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匿、转移、损毁被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查封、扣押的物品 为国家储备棉入库、出库的,由棉花质量监督机构责令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符;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的,由棉花质量监督机构处被隐匿、转移、损毁物品货 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对 (四)经公证检验的棉花,附有公证检验证书,其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以上的纪 中国家储备棉还应当粘贴公证检验标志。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刑事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棉花经营者违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茧丝经营者隐匿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伪造、变造、冒用棉花质量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转移、毁损被纤维质量监督机构查封、扣押的物品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凭证、标识、公证检验证书、公证检验标志的,由棉花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由纤维质量监督机构处被隐匿、转移、毁损物品货值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质量监督机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重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责任。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棉花经营者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隐匿、转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在棉花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移、损毁被纤维质量监督机构查封、扣押物品的,由纤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维质量监督机构处被隐匿、转移、损毁物品货值金额2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没收掺杂掺假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棉花和违法所得,处违法货值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任。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违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隐匿、转移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反本条例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严禁棉花经营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损毁被纤维质量监督机构查封、扣押物品的, 由纤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 者在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等棉花经营活动中掺杂掺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维质量监督机构处被隐匿、转移、损毁物品货值金额2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倍以下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第二十六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批准文件、标签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违法所得,可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没收其野生药材和全部违法所得,并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处以罚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第十三条 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属于自然淘汰的,其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药用部分由各经药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但不得出口。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条 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违反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第十四条 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属于国家计划管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本办法第六条有关竞争行为和第七条规定的,由工商行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理的品各,由中国药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其余品种由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0000元以下罚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产地县药材公司或其委托单位按照计划收购。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第十五条 二、三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药用部分,除国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第六条 商品零售场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但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家另有规定外,实行限量出口。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条 商品零售场所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违反本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不得有下列行为: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实行限量出口和出口许可证制度的品种,由国家医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一)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药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可视情节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二)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 商品零售场所应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塑料购物袋;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并索取相关证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三)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照,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以备查验。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售塑料购物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三)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59 行政处罚 未经许可登记,擅自设立拍卖 企业行为的处罚 60 行政处罚 对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竞 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处 罚 61 行政处罚 对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 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 权利的处罚 62 行政处罚 对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 人代为竞买的处罚 63 行政处罚 对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 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 损害的处罚 64 行政处罚 对拍卖企业采用虚假宣传,以 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的行政处罚 65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 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处罚 66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 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 营的处罚 67 行政处罚 对对未经批准发布境外就业中 介服务广告的处罚 68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 量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 形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十一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条的规定,未经许可登记设立拍卖企业的,由工商行政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一条: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设立拍卖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二条 拍卖人及其工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 作人员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参与竞买或者委托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他人代为竞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拍卖人给予警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告,可以处拍卖佣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设立拍卖企业应当依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二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第二十二条 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市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十三条的规定,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拍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拍卖人违反本办法第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未经许可登记设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卖所得。 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立拍卖企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第二十三条 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和国拍卖法》第六十条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三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拍卖人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由市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十条的规定,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拍卖人违反本办法第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 定,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委托人处拍卖成交价百分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三十以下的罚款第三十条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第五条 拍卖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第四条 设立拍卖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第三十条 委托人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拍卖人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由市 (一)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三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经所在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十七条的规定,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拍卖人、委托人、竞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二)利用拍卖公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拍卖标的作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买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市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第五条 拍卖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门审核,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偿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 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一)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三)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人的商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对参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四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业信誉;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拍卖人违反本办法第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与恶意串通的拍卖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第六条 委托人在拍卖活动中不得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二)利用拍卖公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拍卖标的作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 五条第七项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十以下的罚款。 人代为竞买。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五)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 可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第三十七条 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 第七条 竞买人之间不得有下列恶意串通行为: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三)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人的商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第五条第七项 拍卖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七)雇佣非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一)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拍卖应价;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业信誉;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六)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 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拍卖人、委托人、竞 (二)相互约定拍卖应价;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四)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者财产权利;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买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市 (三)相互约定买受人或相互约定排挤其他竞买人;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五)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 条例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七)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 (四)其他恶意串通行为。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四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第八条 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有下列恶意串通行为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六)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 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第六条 委托人在拍卖活动中不得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者财产权利; 5倍以下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人代为竞买。 (一)私下约定成交价;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七)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第七条 竞买人之间不得有下列恶意串通行为: (二)拍卖人违背委托人的保密要求向竞买人泄露拍卖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一)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拍卖应价; 标的保留价;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二)相互约定拍卖应价; (三)其他恶意串通行为。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三)相互约定买受人或相互约定排挤其他竞买人;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四)其他恶意串通行为。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境外就业中介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八条 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有下列恶意串通行为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机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查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一)私下约定成交价;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对未经批准发布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广告的,由工商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二)拍卖人违背委托人的保密要求向竞买人泄露拍卖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发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二条 本 标的保留价; 10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处理、处罚,由市场 (三)其他恶意串通行为。 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售的农产品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或者第五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项所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的农产品有前款所列情形的,依照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前款规定处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69 行政处罚 对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 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处罚 70 行政处罚 对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未经核准注册的处罚 71 行政处罚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 用的处罚 72 行政处罚 对违反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 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 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 的处罚 73 行政处罚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处罚 74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75 行政处罚 对违反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 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 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 称和商品产地的处罚 76 行政处罚 对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 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 匹克标志的处罚 77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改变特殊标志文字、图 形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78 行政处罚 对擅自使用特殊标志给特殊标 志所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等行为 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六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将未注册商标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 ,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售。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十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罚款。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处十万元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第十四条第五款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 商标代理机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责任: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销售,拒不停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一)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止销售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 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经许可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停止销售。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 未经奥林匹克标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二)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者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专有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者协商不成的,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三)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三款和第四款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 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规定的。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使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其所在地或者行为发生 处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 ,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商标代理机构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 用权: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部门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使用人 停止使用该特殊标 志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员会并可以决定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予以公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志,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所 有人的特殊标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告。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立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 志登记: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对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 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 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一)擅自改变特殊标志文字、图形的; 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商标代理机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委托人合法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 有违法所得的,处1 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许可他人使用特殊标志,未签订使用合同 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商标代理行业组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或 者使用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处理的市场监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织按照章程规定予以惩戒。 (一)擅自使用与所有人的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部门备案 或者未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督管理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奥林匹克标志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似的 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管理机关存查的; 专有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 (二)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擅自制造、销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三)超出核准登记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等行政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法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售其 特殊标志或者将其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的; 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 讼。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给予处罚。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三)有给特殊标志所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其他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行为 的。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知识产权科 执法稽查科 知识产权科 知识产权科 知识产权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79 行政处罚 80 行政处罚 81 行政处罚 82 行政处罚 83 行政处罚 84 行政处罚 85 行政处罚 86 行政处罚 87 行政处罚 88 行政处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没有对该商标的使用进行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效管理或者控制,致使该商标使用的商品达不到其使用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管理规则的要求,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由工商行政管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违反实施条例第六条、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发布虚假广告的行政处罚 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 标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标事宜,应当使用中文。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 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 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 ,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 第五十七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第十四条 集体商标注册人的成员发生变化的,注册人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变更注册事项,由商标局公告。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第十五条 证明商标注册人准许他人使用其商标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注册人应当在一年内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 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第十七条 集体商标注册人的集体成员,在履行该集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吊销营业执照: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第五十八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 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集体商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标。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告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 集体商标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 (二)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第十八条 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条件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 易制毒化学品广告、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的,在履行该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手续后,可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第五十九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告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以使用该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办理手续。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一)广告内容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三)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吊销营业执照。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中的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是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二)广告引证内容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 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第 违反本法第三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指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中的地名。 (三)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械广告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布烟草广告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三款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十四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第二十条 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得在自己提供的商品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 (四)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 (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 (五)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等违 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 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容进行核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前款规定违法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法行为的处罚 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商品或者服务的;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三)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六)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针对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二条 广告代言人有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对广告代言人在医疗、药品、 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一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布农药、兽药、饲料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中作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 公布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广告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或者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和饲料添加剂广告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推荐、证明,明知或者应知广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罚;构成虚假广告 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五)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布酒类广告的; 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的。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 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六)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务作推荐、证明等违法行为的 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处罚。 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对广告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四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 处罚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管理制度。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 十三条规定发送广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 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按照《 (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著标明关闭标志的处罚 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条规定,未显著、清晰表示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内容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八)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处罚。 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处罚。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九)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发布农作物种子、林木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由市场监督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第十一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 (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第十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四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的; 对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电信业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配方食品广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推荐、证明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配方食品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的内容,其字体和颜色必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十五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十)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不满十周 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 的罚款。 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在视频广告中应当持续显示。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活动违法不予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供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活动 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 不得包含下列情形: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制止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十一)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利用自然人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违法不予制止的处罚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广告代言人的;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十二)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幼儿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人员、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或者利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停止相关业务。 园内或者利用与中小学生、幼儿有关的物品发布广告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用军队装备、设施等从事广告宣传;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第四十五条 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利用其场所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十三)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发布针对不满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二)使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或者信息传输、发布平台发送、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的; 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的名义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予以制止。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 没有对该商标的使用进行有效 管理或者控制,致使该商标使 用的商品达不到使用管理规则 要求,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行 政处罚 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 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情形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89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 查批准文件的处罚 90 行政处罚 对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 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广告的处罚 91 行政处罚 对未经审查批准发布的药品广 告,或者发布的药品广告与审 查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对药 品广告存在虚假内容或者出现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处罚 92 行政处罚 对违反《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 定》发布食品广告的处罚 93 行政处罚 对广告在语言文字使用过程中 违反《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 规定》其他条款的处罚 94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 竞争法》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处罚 95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 竞争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 处罚 96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 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情形的 处罚 97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 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98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 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的,由市场监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五条处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一条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中华人民共和 (一)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药品、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 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八条 违反本标准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罚,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定发布的广告,构成虚假广告或者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正;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的,依照《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 (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药品、医疗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法》第二十四条处罚。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违法所得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批准文号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违反本标准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发布药品广告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第十一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的。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发布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依照《广告法》处罚。 配方食品广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广告,依照《广告法》有关条款处罚。《广告法》无具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违反本标准第三条、第六条等规定发布药品广告的 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体处罚条款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发布,视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依照《广告法》处罚。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不得包含下列情形: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违反本标准其他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有规定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的,依照《广告法》处罚;《广告法》没有具体规定的 (六)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以下的罚款。 《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 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评比、排序、推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其他条款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 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无效退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未能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 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性内容,怂恿消费者任意、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发布者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条下列药品不得发布广告: 过量使用药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内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 容;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 经营者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品;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二)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七)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诊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三)军队特需药品;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咨询电话、开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明令停止或者禁止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的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 经营者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五)批准试生产的药品。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含有的其他内容。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及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第四条 处方药可以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局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但不得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对象的广告宣传。不得以赠送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等形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 式向公众发布处方药广告。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 第五条 处方药名称与该药品的商标、生产企业字号相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 同的,不得使用该商标、企业字号在医学、药学专业刊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 物以外的媒介变相发布广告。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 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 经营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得以处方药名称或者以处方药名称注册的商标以及企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 、艺名、译名等);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业字号为各种活动冠名。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 第六条 药品广告内容涉及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称、网页等;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药理作用等内容的宣传,应当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进行扩大或者恶意隐瞒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 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 经营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的宣传,不得含有说明书以外的理论、观点等内容。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 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款。(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 商业秘密;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进行有奖销售;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99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 竞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100 行政处罚 对《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101 行政处罚 对《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第三十三条 经营者违反本条 例第十六条规定,责令其停止 违法行为,消除影响,依法没 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物品,可并 对组织策划传销的;对介绍、 处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 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 款。 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 第十六条 经营者不得在未取 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牟取非法 得专利权的物品上或在与该物 利益的处罚 品有关的广告中,作引人误解 对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 为已取得专利的虚假表示。 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 条件的;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 务的处罚 102 行政处罚 103 行政处罚 104 行政处罚 105 行政处罚 对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 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 处罚 106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 对直销企业发生重大变更的, 未依照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商 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处罚 107 行政处罚 对申请人通过欺骗、贿赂等手 段取得《直销管理条例》第九 条和第十条设定的许可的处罚 108 行政处罚 对《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 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 经营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者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 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十九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视情节处一千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第十二条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取得垄断地位为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十三条 经营者违反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第十五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经营者不得将他人注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物品,可并处一千元以上五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册商标以“特约经销”、“指定经销”、“总代理”、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约修理”、“专卖”、“专营”、“直销”或者其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第十六条 经营者不得在未取得专利权的物品上或在与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他类似名义作为营业招牌或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十三条 经营者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该物品有关的广告中,作引人误解为已取得专利的虚假 第十七条 经营者不得经损害竞争对手和消费者的利益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表示。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为目的,相互串通共同压低或抬高商品的购销价格。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物品,可并处一千元以上五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第十八条 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万元以下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第十六条 经营者不得在未取得专利权的物品上或在与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第十九条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该物品有关的广告中,作引人误解为已取得专利的虚假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表示。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 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 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 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 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通知有关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 第七条 下列行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为,属于传销行为: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物价值5%以上20%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被动用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 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 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和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 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第十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处5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 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 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 《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申请人通过欺骗、贿赂等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手段取得本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设定的许可的,由工商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 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行政管理部门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处5万元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撤销其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相应的许可,申请人不得再提出申请;情节严重的,处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予以取缔;构成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直销企业违反本条例第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十一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不再符合直销经营许可条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件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109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违反规定超出直销 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 处罚 110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有欺骗 、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的处 罚 111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规 招募直销员的处罚 112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 动的处罚 113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 训违反《直销管理条例》规定 ;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的处罚 114 行政处罚 对直销员在直销活动中违法行 为的处罚 115 行政处罚 对《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 条规定情形处罚 116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未依照有关规定进 行信息报备和披露的处罚 117 行政处罚 对直销企业违反保证金规定的 处罚 行政处罚 对经营单位采取暴力、威胁等 手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阻碍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进入本 地市场的处罚 118 《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直销企业违反规定,超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处5万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5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反本条例规定,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的,对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务主管部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直销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招募直销员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 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对直销员,由工商行政管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理部门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直销企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业撤销其直销员资格。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可证。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可以处2万元以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务培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正,没收违法所得,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工商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直销员违反本条例第二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直销企业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十二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销售收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直销经营许可证;对授课人员,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直销企 5万元以下的罚款,是直销培训员的,责令直销企业撤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业撤销其直销员资格,并对直销企业处1万元以上10万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销其直销培训员资格。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元以下的罚款。 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直销企业违反本条例第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第二十二条 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应当遵守下列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2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规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一)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 《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直销企业、直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二)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销培训员进行直销培训,违反《直销管理条例》或本办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推销产品,消费者要求其停止推销活动的,应当立即停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法的,以及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组织直销培训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直销企业未依照有关规定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止,并离开消费者住所;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予以查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 可证。 (三)成交前,向消费者详细介绍本企业的退货制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改正,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 第二十四条 直销企业至少应当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度;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 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 (四)成交后,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由直销企业出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具的含有退货制度、直销企业当地服务网点地址和电话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直销企业违反本条例第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第九条 直销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号码等内容的售货凭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五章有关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业未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进行信息披露,或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直销企业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第二十五条 直销企业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善的换货和退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元以下的罚款,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遗漏的,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货制度。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许可证。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 消费者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 《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 直销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定》第二十四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欺行霸市、 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强买强卖,阻碍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构成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一条予以处罚。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销员办理换货和退货;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应当自消费者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直销企业违反本条例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有关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理换货和退货。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营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 ,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直销员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法对该经营单位予以处罚,直至责令停产停业、予以查 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封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营许可证。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办理换货和退货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 直销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应当自直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119 行政处罚 120 行政处罚 对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 ,有欺骗、误导行为,其发布 的广告中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 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内容的; 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 的处罚 对未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 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章规 定履行经营者义务的处罚 121 行政处罚 对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 绝承担《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 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章规定 的三包责任的处罚 122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四十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123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许可证生产、经营药 品的处罚 124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行政处罚 125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劣药的处罚 126 行政处罚 对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 、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 者其他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127 行政处罚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 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 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 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 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 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 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处罚 128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特许人违反本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构成犯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特许人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的,依照广告法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公布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第十七条 第二款 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第三十七条 未按照本规定第二章规定履行经营者义务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 ,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公布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第三十八条 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本规定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信息记入国家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第三章规定的三包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 经营者有本法第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执行。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章 经营者义务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信息记入国家 第七条 生产者生产的家用汽车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规规定以及当事人约定的质量要求。未经检验合格,不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 得出厂销售。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 第八条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十五条生产者应当为家用汽车产品配备中文产品合格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 证或者相关证明、产品一致性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 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随车提供工具、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附件等物品的,还应当附随车物品清单。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九条 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格主管部门认定。 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产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车辆识别代号( 一十六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VIN)、生产日期;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二)生产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 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三)销售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开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 第一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具购车发票的日期、交付车辆的日期; 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品等商品外,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百一十七条 (四)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约定的修理者(以下简称修理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 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者)网点信息的查询方式; 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过高上涨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商品的; 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 (五)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其药品进口。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 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 、使用补偿系数;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药品生产、经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 (六)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易损耗零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 一十八条 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 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 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七)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动力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 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 电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的容量衰减限值; 第八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八)按照规定需要明示的其他内容。 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第十条 生产者应当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生产者基本信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药品生产企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十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药、劣药或者本法第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息、车型信息、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资料、产品使用 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变更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事项,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药品,而为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 经营者违反价 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料、辅料、包装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和退换车信息等,但 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未办理的,由原发证部门给予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其提供储存、运输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储存、运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 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生产者已经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上备案的 警告,责令限期补办变更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宣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收入,并处违法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信息除外。 布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重的,并处违法收入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 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生产者应当自变化之日起20个工 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效;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十六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的情形外,药品上市许可持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收入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 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作日内更新备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 第十一条 生产者应当积极配合销售者、修理者履行其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定给予处罚。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未遵守药品生产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修理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定情形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者按照本规定提出的协助、追偿等事项。 二十二条规定非法收购药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责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家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定处罚。 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用汽车产品的随车文件。 第二十二条 禁止非法收购药品。 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对经营者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第三章 三包责任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品,并履行下列规定: 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药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与消费者共同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等 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五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执法稽查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执法稽查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行政处罚 对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或者医疗机构从无《药品生产 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的企业购进药品的处罚 130 行政处罚 对进口已获得药品进口注册证 书的药品,未按照本法规定向 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所在地的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 处罚 131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 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 文件的处罚 129 132 行政处罚 133 行政处罚 对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 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 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 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 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 明文件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 市场销售的处罚 134 行政处罚 对药品经营企业无真实完整的 购销记录、销售药品不准确有 误,未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 注意事项;调配处方未经过核 对等的处罚 135 行政处罚 对药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136 行政处罚 对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 报告的处罚 137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 予、收受回扣等行为的处罚 138 行政处罚 对违反药品广告的管理规定的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 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三十二条 进口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未按照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定向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吊销药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品注册证书。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按五万元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二十二条 伪造、变造、出租、出借、非法买卖许可证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六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购进或者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 制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违法所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规定予以处罚。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得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进和销售医疗机构配制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的制剂。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二十三条 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明文件,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取其他手段骗取临床试验许可、药品生产许可、药品经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营许可、医疗机构制剂许可或者药品注册等许可的,撤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款,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销相关许可,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并处五十万元 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违法所得不足十万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在市场上销售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制剂和违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十年内禁止从事药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制剂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 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五倍以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以下的拘留。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药品生产、经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未按照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规定进行记录,零售药品未正确说明用法、用量等事项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或者未按照规定调配处方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第十四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他人以本企业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十八条 除依法应当按照假药、劣药处罚的外,药品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等便利条件。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包装未按照规定印有、贴有标签或者附有说明书,标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说明书未按照规定注明相关信息或者印有规定标志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注册证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书。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十八条 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责令改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药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十一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 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或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八十 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九条 药品广告应当经广告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 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未经批准的,不 违法所得,并处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得发布。 节严重的,吊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九十条 药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国务院 药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药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 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假的内容。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在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中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对法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不得利用国家机关、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任人员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推荐、证明。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139 行政处罚 对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其 他单位违反药品相关质量管理 规范的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 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 苗配送单位违反疫苗储存、运 输管理规范有关冷链储存、运 输要求的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 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 苗配送单位有本法第八十五条 规定以外的违反疫苗储存、运 输管理规范行为的处罚 140 行政处罚 141 行政处罚 142 行政处罚 对企业未依照规定申请取得生 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 产品的处罚 143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 六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144 行政处罚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 照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 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 号的处罚 145 行政处罚 对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 产品的处罚 146 行政处罚 147 行政处罚 148 行政处罚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 、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证书、 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违 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许可 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 号的处罚 对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 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罚 对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 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2019年实施)第八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二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的情形外,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或者其他单位违反药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的,由县级以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2019年实施)第八十 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五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有人、疫苗配送单位违反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有关 产许可证等,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冷链储存、运输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 主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以及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违法储存、运输的疫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2019年实施)第八十 苗予以销毁,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接种单位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十年内直至终身禁止从事药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六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配送单位处二十万元以上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品生产经营活动。 有人、疫苗配送单位有本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外的违反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接种单位、疫苗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配送单位处违法储存、运输疫苗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拒不改正的,对接种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 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责令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十五条 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苗配送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苗配送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相关批准证明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重的,对接种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配送单 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对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位处违法储存、运输疫苗货值金额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 苗配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以及其他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第八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十二条规定给予处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十六条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重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新审查手续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销售的产品,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十七条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在产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下同)货值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处违法生产、销售产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依照本条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品货值金额3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 例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仍未办理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十八条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十九条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责令限期改正,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 志和编号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十条 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 售的产品,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的,责令改正,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 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5%以上20%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被动用、调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十一条 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刑事责任。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149 行政处罚 对企业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 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150 行政处罚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产 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 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处罚 151 行政处罚 对企业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处 罚 152 行政处罚 对承担发证产品检验工作的检 验机构伪造检验结论或者出具 虚假证明的处罚 153 行政处罚 对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从事与 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相关的 生产、销售活动,或者以其名 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其检验 的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154 行政处罚 对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变 更申请的处罚 155 行政处罚 对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标 注的处罚 156 行政处罚 对企业冒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 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的处罚 157 行政处罚 对企业试生产的产品未经出厂 检验合格或者未在产品或者包 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即 销售的处罚 158 行政处罚 对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未能持 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 件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十二条 企业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处20万元以下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罚款,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定作出处理。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十四条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到期复查仍不合格的,吊销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产许可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十五条 企业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在3年内不得再次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申请同一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十六条 承担发证产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论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十七条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从事与其检验的列入目录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产品相关的生产、销售活动,或者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刑事责任。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制、监销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可证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资格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未在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规定期限内提出变更申请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罚款;构成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按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企业未按照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规定要求进行标注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构成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法》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企业冒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号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企业试生产的产品未经出厂检验合格或者未在产品或者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即销售的,责令改正,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3万元以下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法》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取得生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产许可的企业未能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159 行政处罚 对企业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 产品相应的生产许可的企业生 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160 行政处罚 对企业未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 局或者其委托的市县级质量技 术监督局提交自查报告的处罚 161 行政处罚 对非法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 料;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 ;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处 罚 162 行政处罚 对《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规定情形的处罚 对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的 ,或者应当办理变更手续而未 办理的;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 的样式和规格不符合规定要求 的处罚 对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 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 活动,或者以“军需”、“军 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 客的处罚 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 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或者投标人 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处罚 163 行政处罚 164 行政处罚 165 行政处罚 166 行政处罚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 标人违法行为的处罚 167 行政处罚 对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 人,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 让给他人的处罚 168 行政处罚 对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 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处 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法》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委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应的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列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未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其委托的市县级质量技术监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督局提交自查报告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所得,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数额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巨大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军服承制企业违反本条例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一)非法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二)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三)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停业整顿: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者军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一)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生产技术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服仿制品的行为时,可以查封、扣押涉嫌物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规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规定,应当标注能效标识而未标注的,未办理能效标识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二)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未经改制、染色等处理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备案的,使用的能效标识不符合有关样式、规格等标注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的军服、军服专用材料残次品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规定的(包括不符合网络交易产品能效标识展示要求的 (三)未将军服生产中剩余的军服专用材料妥善保管、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伪造、冒用能效标识或者利用能效标识进行虚假宣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移交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军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传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 具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军队军需主管部门应当将其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予以处罚。 从军服承制企业备选名录中除名,并不得再列入军服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或者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制企业备选名录。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物品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承担赔偿责任。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承担赔偿责任。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 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业执照。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吊销营业执照。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169 行政处罚 170 行政处罚 171 行政处罚 172 行政处罚 173 行政处罚 174 行政处罚 175 行政处罚 176 行政处罚 177 行政处罚 178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经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 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 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销营业执照: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 对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要求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 、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 生产国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对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 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 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售的产品的处罚 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二条销售失效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吊销营业执照。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 销售国家明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处 商品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令淘汰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罚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对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 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的处罚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法》 第五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处 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六条拒绝接受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对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 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合下列要求: 量监督检查的处罚 ;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营业执照。 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 产品质量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处 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说明。 罚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 产品质量 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构成犯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处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 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构成犯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 罚的其他情形。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 形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179 行政处罚 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所列的 产品或者以假充真的产品的原 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的 处罚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 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 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 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的 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处罚 对服务业的经营者将规定禁止 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的 处罚 180 行政处罚 181 行政处罚 182 行政处罚 对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查封、扣押 的物品的处罚 183 行政处罚 对洗染企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 益的处罚 184 行政处罚 对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 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 、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的处罚 185 行政处罚 对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 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186 行政处罚 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 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处罚 187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 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 及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 标的烟草制品的处罚 188 行政处罚 对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 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条 对生产者专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门用于生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所列的产品或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者以假充真的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应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当予以没收。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一条 知道或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者应当知道属于本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储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50%以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二条 服务业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经营者将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禁止销售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的,责令停止使用;对知道或者应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当知道所使用的产品属于本法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按照违法使用的产品(包括已使用和尚未使用的产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三条 隐匿、转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的货值金额,依照本法对销售者的处罚规定处罚。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移、变卖、损毁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被隐匿、转移、变卖、损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毁物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洗染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商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务、工商、环保部门依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职能责令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个体工商户提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款;并可予以公告。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洗染企业的登记注册,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 依法监管服务产品质量和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侵害消费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执照。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 无烟草专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并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六条 生产、销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由 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罚款。 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的,由工商行 ,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七条 违法本法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的,由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销毁印制的商标标识,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并处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189 行政处罚 对倒卖烟草专卖品的处罚 190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 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或者擅自 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处 罚 191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 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处 罚 192 行政处罚 对被吊销许可证,逾期未到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或者注销登记的单位的处罚 193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 规定情形的处罚 194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 规定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 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处 罚 196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 营快递业务,或者邮政企业以 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由邮政 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 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处罚 197 行政处罚 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从事营 利性经营活动的处罚 198 行政处罚 对擅自从事电影制片、进口、 发行、放映活动等行为的处罚 195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八条 倒卖烟草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以罚款。烟草专卖行政主管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本款罪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十二条未经许可, ,依法从重处罚。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或者擅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制止,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经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的文物,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二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并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经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营的文物,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书: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依照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单位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一)文物商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由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三)文物商店销售的文物、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未经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审核的;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四)文物收藏单位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下的罚款: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列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一)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 (二)分社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经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旅游业务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旅行社条例》 第六十一条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三)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旅行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一)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社业务经营活动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措施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 (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费的游览项目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二条 未取得快递业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或者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者个人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寄递国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家机关公文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对快递企业,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组织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信件的国内快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责任。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递业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电影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设立电影片的制片、发行、放映单位,或者擅自从事电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影制片、进口、发行、放映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门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片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199 行政处罚 200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 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 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的;被吊 销许可证,逾期未到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 销登记的处罚 对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 刷等行为的处罚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 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 、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 学品的处罚 201 行政处罚 202 行政处罚 203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 、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 学品等行为的处罚 204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 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的 处罚 205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 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206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 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处罚 207 行政处罚 对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强 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 、设备的处罚 208 行政处罚 对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 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 宣传的处罚 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设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单位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 ,没收违法经营的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活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 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 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 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定,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制毒化学品,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一)向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营、购买或者运输许可证,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失效的许可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违反本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二)不按照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载明的品种、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 易制毒化学品、用于非法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原料以及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数量销售剧毒化学品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 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设备、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三)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 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工具,处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易制毒化学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品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的20倍不足1万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三条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研 元的,按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 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爆危险化学品,或者个人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对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有关行政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没收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可以并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主管部门可以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停止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受理其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出借或 条例的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销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出口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者向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海关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给予以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关许可证件的单位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 下处罚: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第二十五条 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险化学品,或者向个人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属于 (一)违反本条例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擅 纪念币的买卖,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条 生产、进口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由公 自收购、销售、交换和留用金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 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强制收购或者贬值收购。情节 第二十六条 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应当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进口、销售,没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严重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并处以罚款,或者单处以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收违法生产、进口、销售的用能产品、设备和违法所得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没收。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第二十七条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违反本条例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工商行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四)中国人民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 吊销营业执照。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政管理机关可另处以吊销营业执照。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规定,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的,由市场监督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私自熔化、销毁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占有出土无主金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追回实物或者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者使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不符合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或者转让金银原材料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警告,或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者追回已配售的金银。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直至停止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下罚款。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供应。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二十三条规定,未经批准私自经营的,或者擅自改变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行虚假宣传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209 210 行政处罚 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 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 行政处罚 对在拆解或者处置过程中可能 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 品,设计使用列入国家禁止使 用名录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罚 211 行政处罚 212 行政处罚 213 行政处罚 214 行政处罚 215 行政处罚 对在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生产 、销售、使用粘土砖的期限或 者区域内生产、销售或者使用 粘土砖,逾期继续生产、销售 的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 经济促进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情形的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处 罚 对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 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 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 、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 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的处罚 对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 ,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 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 等行为的处罚 216 行政处罚 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 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 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用人 单位的处罚 217 行政处罚 对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 位的处罚 218 行政处罚 对采用不正当手段垄断种苗市 场,或者哄抬种苗价格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四条 用能单位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由市场监督管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万元以下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十一条 违反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本法规定,对在拆解或者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的电器电子等产品,设计使用列入国家禁止使用名录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有毒有害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十四条 违反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本法规定,在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粘土砖的期限或者区域内生 第五十三条 发现在拆解或者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产、销售或者使用粘土砖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设计使用列入国家禁止使用名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指定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 录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回收拆解企业有权向市场监管部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十六条 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得;逾期继续生产、销售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 门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市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场监管部门依据《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理。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造成损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一)销售没有再利用产品标识的再利用电器电子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产品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二)销售没有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标识的再制造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或者翻新产品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销营业执照。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十一条 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意串通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七条 公务员辞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另有规定的除外。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不正当利益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未成年人。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标、成交无效。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该人员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 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人同意,未成年人参与演出、节目制作等活动,活动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织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由文化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退耕还林条例》第五十九条 采用不正当手段垄断种 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 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苗市场,或者哄抬种苗价格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 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罪、强迫交易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 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反不正 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 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当竞争法的规定处理;反不正当竞争法未作规定的,由 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非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款。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 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处罚 220 行政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 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处罚 221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 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 营(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222 行政处罚 对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逾 期不改正,经税务机关提请的 处罚 223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仿真枪情节严重 的处罚 224 行政处罚 对违法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 购的矿产品的处罚 225 行政处罚 对麻醉药品药《麻醉药品和精 神药品管理条例》六十六条规 定情形的处罚 226 行政处罚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情形的 处罚 227 行政处罚 对定点批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的 规定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或者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营 麻醉药品原料药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原料药的处罚 228 行政处罚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情形的 处罚 2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违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产开发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违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 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备下列条件: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得,可以并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第五十八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不予登记。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吊销其营业执照。 例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产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倍以下的罚款。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一)未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制造民用枪支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收购和销售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二)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三)不上缴报废枪支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四)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不及时报告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责任。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五)制造、销售仿真枪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行为的,没收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六十六条:麻醉药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其枪支,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五)项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所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权限决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五倍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严重的,取消其种植资格: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处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业执照。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定点生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一)未依照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年度种植计划进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门决定。给予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处罚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产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行种植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须由原发证机关决定。依照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二)未依照规定报告种植情况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不给予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并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三)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有权责令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改正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定点批 点生产资格: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 (一)未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年度生产计划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者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营麻醉药品原料药和第一类精神 排生产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药品原料药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 (二)未依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情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 况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定点批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正的,责令停业,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 (三)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批发资格。 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专用账册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四)未依照规定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责令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五)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重的,取消其定点批发资格: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一)未依照规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二)未保证供药责任区域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精神药品的供应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三)未对医疗机构履行送货义务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四)未依照规定报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货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229 行政处罚 对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违 反规定储存、销售或者销毁第 二类精神药品的处罚 230 行政处罚 对违规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品的处罚 231 行政处罚 对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管理条例》规定运输麻醉药品 和精神药品的处罚 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情 况,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 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 研究、生产、经营、使用资格 的处罚 对药品研究单位在普通药品的 实验研究和研制过程中,产生 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 的处罚 232 行政处罚 233 行政处罚 234 行政处罚 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以健康人 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临床试验的受试对象的处罚 235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假劣麻醉药品和 精神药品的处罚 236 行政处罚 对违规从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品现金交易的处罚 237 行政处罚 对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 盗、被抢、丢失案件的单位, 违反规定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 施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的处罚 238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企业擅自生产蛋白 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行为的 处罚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第二类精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神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储存、销售或者销毁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本条例 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资格。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收违法购买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责令限期改正,给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或者停止相关活动,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条例的规定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 第三十四条 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理部门和运输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 神药品为原料生产普通药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警告,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需求计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收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邮政营业机构未依照本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提供虚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条例的规定办理邮寄手续的,由邮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汇总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向定点生产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假材料、隐瞒有关情况,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麻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给予警告;造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件丢失的,依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业购买。 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资格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照邮政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以第二类精神药品为原料生产普通药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的,由原审批部门撤销其已取得的资格,5年内不得提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品的,应当将年度需求计划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出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申请;情节严重的,处1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 药品研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定点生产企业购买。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究单位在普通药品的实验研究和研制过程中,产生本条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法吊销其许可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第三十五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油漆等非药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例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证明文件。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品生产企业需要使用咖啡因作为原料的,应当经所在地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定报告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没收违法药品;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实验研究和研制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定点生产企业购买。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 药物临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活动。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科学研究、教学单位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开展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床试验机构以健康人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实验、教学活动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试验的受试对象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行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药物临床试验机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定点生产企业购买。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构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受试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定点生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标准品、对照品的,应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象造成损害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依法承担治疗和赔偿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生产 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责任。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销售假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 部门批准,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购买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门取消其定点生产资格、定点批发资格或者第二类精神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药品零售资格,并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定点生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其他单位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品和精神药品交易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交易的药品,并处5万元以上10万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元以下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八十条发生麻醉药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案件的单位,违反本条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例的规定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者未依照本条例的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定报告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依照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反兴奋剂条例》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 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其上级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 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的部门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职责分工,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药品生产许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刑事责任: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一)生产企业擅自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或者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激素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239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者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 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 品等行为的处罚 240 行政处罚 对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 剂的处罚 241 行政处罚 对《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 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第五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242 行政处罚 对《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 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处罚的处罚 243 行政处罚 对《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 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第七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244 行政处罚 对《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 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245 行政处罚 对生产者、销售者发现产品存 在安全隐患,不向社会公开信 息、不向监督部门报告、不主 动召回产品等行为的处罚 246 行政处罚 对《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加强 对药品销售人员的管理,未对 其销售行为作出具体规定的处 罚 行政处罚 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未开 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 数量、价格、批号等销售凭证 的处罚 247 248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 第三条 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需要取得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第四条 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 剂、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家强制性标准。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违反前款规定,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业投入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药品等监督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第五条 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 5000元的,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 万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产品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 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 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第六条 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在产品集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产经营活动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并在当地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应当审查入场销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中交易场所销售自制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比照从事产品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主要媒体上公告被吊销许可证照的生产经营者名单;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售者的经营资格,明确入场销售者的产品安全管理责任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的规定,履行建立产品销售台账的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定期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义务。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销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法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制度和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销售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售者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第七条 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出口产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经营活动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法律规定产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品必须经过检验方可出口的,应当经符合法律规定的机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1000元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构检验合格。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工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出口产品检验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营业执照。 各自职责责令停止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八条 进口产品应当符合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非法经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有关标准、程序、方法进行检验,对其出具的检验证单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性要求以及我国与出口国(地区)签订的协议规定的检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营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等负责。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验要求。 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监督生产经营者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商务、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度 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公众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引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应当建立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和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进口产品风险评估的结果,对进口 导消费者选择合法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的产品以及有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并予以公布。对有良好记录的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第九条: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产品实施分类管理,并对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合法标识的产品。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简化检验检疫手续。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 理。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应当如实记录进口产品流向。记 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逃避产品检验或者弄虚作假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 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销售 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产品 时,可以将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进货人、报检人、代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理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进口产品的进货人、销售者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 虚作假的,由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构成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的;生产企业和销售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由农业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口产品的报检人、代理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药品生产、经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二)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 人弄虚作假的,取消报检资格,并处货值金额等值的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一款规定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各自职责,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 款。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改正。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对生产企业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对销售者并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药品销售人员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未按照规定留存有关资料、销售凭证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的管理,并对其销售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第六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其购销人员进行药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药品零售企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培训档案中应当记录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及接受培训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的人员。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第二款 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第十一条第一款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品时,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的销售凭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第十二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应按本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法第十条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料,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索取、留存销售凭证。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本条前款规定留存的资料和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执法稽查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249 行政处罚 250 行政处罚 251 行政处罚 252 行政处罚 253 行政处罚 254 行政处罚 255 行政处罚 256 行政处罚 257 行政处罚 258 行政处罚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十三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的,给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第十三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对药品零售企业未凭处方销售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药品零售企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的,不得为其提供药品。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处方药、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 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术人员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和甲 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类非处方药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药品生产、批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对未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低温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在药品说明书规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冷藏条件下运输药品的;未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低温、冷 的低温、冷藏条件下运输药品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第十八条 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藏条件下储存药品的处罚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款;有关药品经依法确认属于假劣药品的,按照《中华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药品生产、经营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对违法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 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赠送药品货值金额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未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低温、冷藏条件下储存药品的, 方药的处罚 ,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予以处罚;有关药品经依法确认属于假劣药品的,按照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药品生产、经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第二十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对以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 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 第十九条 药品说明书要求低温、冷藏储存的药品,药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二十八条规定,以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处罚 非处方药。 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低温、冷藏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销售处方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销售药品货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设施设备运输和储存。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药品生产、经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第二十一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条前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查封、扣押所涉药品,并依法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进行处理。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二十八条规定,以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销售处方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销售药品货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第二十一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贵州省旅游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条第三款规定,强行出售联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强行出售联票的处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正,没收联票销售所得,并处以联票销售所得2倍以上5倍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以下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对未按照规定公开营业执照、 《贵州省旅游条例》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规定,未按照规定公开营业执照、许可证登载的信息或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许可证登载的信息或者电子链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者电子链接标识,利用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市场监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接标识,利用网络经营旅行社业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设施和违法所得,并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务的处罚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对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生鲜乳收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企业在生鲜乳收购、乳制品生 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在生鲜乳收购、乳制品生产过程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产过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 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 的物质,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康的物质的处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尚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生产、销 不构成犯罪的,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依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依照刑法第一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 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的乳品,以及相关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工具、设备等物品,并处违法乳品货值金额15倍以上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的处罚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并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畜牧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3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兽医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乳品和相关的工具、设备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等物品,并处违法乳品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 、经营药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药 品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259 行政处罚 260 行政处罚 261 行政处罚 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 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 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 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不 停止生产、不召回的处罚 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 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 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 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不 停止销售、不追回的处罚 对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 、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在 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 告、处置的处罚 262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利用残次零配件 或者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 方向机、变速器、车架等部件 拼装的农业机械的处罚 263 行政处罚 对农业机械销售者未依照本条 例的规定建立、保存销售记录 的处罚 264 行政处罚 265 行政处罚 266 行政处罚 267 行政处罚 268 行政处罚 对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 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发 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 ,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 的处罚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未经政府或 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和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以 企业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向登记机关弄虚作假、隐瞒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违反《网 真实情况的处罚 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拒不为入驻的平台内经营者 出具网络经营场所相关材料的 处罚 对网络交易经营者违反《网络 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 八条的处罚 对网络交易经营者违反《网络 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未履行法定信 息公示义务的处罚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乳制品生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产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不符合乳品质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不停止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产、不召回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召回;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乳制品销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拒不停止生产、拒不召回的,没收其违法所得、违法乳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售者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不符合乳品质量 制品和相关的工具、设备等物品,并处违法乳制品货值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 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不停止销售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不追回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追回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奶畜养殖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拒不停止销售、拒不追回的,没收其违法所得、违法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在发生乳 乳制品和相关的工具、设备等物品,并处违法乳制品货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的,由畜牧兽医、质量 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依据各自职 照。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生产、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销售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方向 的, 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机、变速器、车架等部件拼装的农业机械的,由县级以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究刑事责任。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并处违法产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条 农业机械销售者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建立、保存销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业执照。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售记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管理、认证认可管理、安全技术标准管理以及产品质量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七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管理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取措施制止的,由公安机关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款,并可以责令其限期整顿、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改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违反第十六 正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条规定,未经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和工商行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本单位或者上级主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以企业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企业向登记机关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给予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警告或者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本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门决定。当事人对罚款、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吊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四十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条,拒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不为入驻的平台内经营者出具网络经营场所相关材料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第十六条 设立企业,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报请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经工商行政管理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第十条 平台内经营者申请将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部门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企业取得法人资格。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营场所的,由其入驻的网络交易平台为其出具符合登记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企业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网络交易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机关要求的网络经营场所相关材料。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市场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监督管理部门依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三万元以下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十二条 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 第十一条 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 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鼓励网络交易经营者链接到国 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损害国家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公示其营 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者服务。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业执照信息。 第十三条 网络交易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269 行政处罚 对网络交易经营者违反《网络 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的处罚 270 行政处罚 对网络交易经营者违反《网络 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的处罚 271 行政处罚 对网络交易经营者违反《网络 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 条的处罚 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违反《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 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 二款、第三十一条,不履行法 定核验、登记义务,有关信息 报送义务,商品和服务信息、 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违反《 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处罚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 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 条的处罚 272 行政处罚 273 行政处罚 274 行政处罚 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违反《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 十九条的处罚 275 行政处罚 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违反《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 十二条的处罚 276 行政处罚 对《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三 十二条规定的处罚 277 行政处罚 对《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三 十三条规定的处罚 278 行政处罚 对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 行为的处罚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网络交易经营者以直接捆绑或者提供多种可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选项方式向消费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 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式提醒消费者注意。提供多种可选项方式的,不得将搭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售商品或者服务的任何选项设定为消费者默认同意,不 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得将消费者以往交易中选择的选项在后续独立交易中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第十七条 网络交易经营者以直接捆绑或者提供多种可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定为消费者默认选择。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选项方式向消费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十四条 网络交易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网络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式提醒消费者注意。提供多种可选项方式的,不得将搭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售商品或者服务的任何选项设定为消费者默认同意,不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进行处罚。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得将消费者以往交易中选择的选项在后续独立交易中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七条 电子商务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定为消费者默认选择。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搜索结果,或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第二十二条 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第二十条 通过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开展网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搭售商品、服务的,由市场监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理总局及其授权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络交易活动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展示商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特定时段、特定品类、特定区域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品或者服务及其实际经营主体、售后服务等信息,或者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销量、销售额等数据信息。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第四十七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 第四十六条 网络交易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对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保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不履行法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存时间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定核验、登记义务,有关信息报送义务,商品和服务信 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第四十五条 网络交易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法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 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商务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四十八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第二十四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罚款。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立登记档案,并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第二十七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第四十九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标记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和未办理市场主体登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条,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 记的经营者,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辨认。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平台内经营者进行动态监测,对超过本办法第八条第三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责责令限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款规定额度的,及时提醒其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第二十八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第二十九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议和交易规则的,应当完整保存修改后的版本生效之日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三十二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违反《中华人民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及其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网络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前三年的全部历史版本,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 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平台内经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交易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有违反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第三十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分别于每年1月和7月向住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干涉平台内经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的规定或者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所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下列身 十六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营者的自主经营。具体包括: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平台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法行为采取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处理措施的,应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份信息: 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督管理部门报告。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自决定作出处理措施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 (一)通过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载明平台内经营者的网店名称、违法行为、处理措施等 (一)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平台内经营者的名称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 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信息。警示、暂停服务等短期处理措施的相关信息应当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 、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 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不正当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持续公示至处理措施实施期满之日止。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式、网店名称以及网址链接等信息;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1万元以下罚款。 手段限制其仅在特定平台开展经营活动;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二)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平台内经营者的姓名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二)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快递物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部门处理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行为时,认定侵权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身份证件号码、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网店名称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以及网址链接、属于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具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体情形的自我声明等信息;其中,对超过本办法第八条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三)其他干涉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的行为。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世界博览会标志的工具,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第三款规定额度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特别标示。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第五十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鼓励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 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二条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开放数据接口等形式的自动化信息报送机制。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规定进行处罚。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第三十一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二条 电子商务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信息的保存时间自其退出平台之日起不少于三年;对商 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知识产权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行政处罚 对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第81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280 行政处罚 对在申请医疗器械行政许可时 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 骗手段的及伪造、变造、买卖 、出租、出借相关医疗器械许 可证件的处罚 281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84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282 行政处罚 对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罚 283 行政处罚 对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第86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284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88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285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89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279 286 行政处罚 287 行政处罚 288 行政处罚 对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提供服 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 定,未履行对入网医疗器械经 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 、注册、备案情况,制止并报 告违法行为,停止提供网络交 对未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 易平台服务等管理义务的处罚 构备案开展临床试验的处罚 未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 备案开展临床试验的,对临床 试验申办者开展临床试验未经 备案及未经批准开展对人体具 有较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器械 临床试验的处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 在申请医疗器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械行政许可时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10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不予行政许可,已经取得行政许可的,由作出行政许可 以及单位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决定的部门撤销行政许可,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营使用的医疗器械,10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以及单位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医疗器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向社会公告单位和产 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械生产经营活动: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品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 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 (一)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 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对违法单位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三类医疗器械;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二)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第八十五条 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由负责药品监督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 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管理的部门向社会公告备案单位和产品名称,没收违法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 ,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有前款第一项情形、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相关医疗器械许可证件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 的,由原发证部门予以收缴或者吊销,没收违法所得;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对违法单位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活动: 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一)生产、经营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 ;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上20倍 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二)未经备案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以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能力建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三)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 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设,为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四)已经备案的资料不符合要求。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十三条 提供虚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从事第一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从事第一 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证》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备案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备案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 一款的规定处罚。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的监督管理工作。 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一款的规定处罚;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按照《医疗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 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械生产许可证》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 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依据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 (一)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凭证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二)未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二条 为医疗器械网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体系要求,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整改、停止生产、报告;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络交易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二)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医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运行,影响产品安全、有效;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未履行对入网医疗器械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疗器械;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可、注册、备案情况,制止并报告违法行为,停止提供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一)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三)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管理义务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二)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进医疗器械;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存医疗器械;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四)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召回后仍拒不召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三条 未进行医疗器 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给予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四)转让过期、失效、淘汰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在用医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回,或者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或者暂停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开展临床试验的,由负责药品监督 处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疗器械。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生产、进口、经营后,仍拒不停止生产、进口、经营医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临床试验并改正;拒不改正的,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条 电子商务平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四)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 医疗器械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疗器械;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临床试验数据不得用于产品注册、备案,处5万元以上 台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五)委托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10万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告;造成严重后果的,5 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管理体系要求,未依照本办法规定整改、停止生产、报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三条 未进行医疗器 ,或者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进行管理; 年内禁止其开展相关专业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并处10万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五)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使用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告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开展临床试验的,由负责药品监督 (六)进口过期、失效、淘汰等已使用过的医疗器械。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由卫生主管部门对违法单位的 元以下的罚款: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未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定处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临床试验并改正;拒不改正的,该 第八十七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履行了本条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按照要求报告不良事件,或者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临床试验数据不得用于产品注册、备案,处5万元以上 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 ;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技术机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开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0万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告;造成严重后果的,5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为本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 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依法给予处分。 (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展的不良事件调查不予配合;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年内禁止其开展相关专业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并处10万 项、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六)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未按照规定制定上市后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由卫生主管部门对违法单位的 定情形的医疗器械,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收缴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临床试验申办者开展临床试验未经备案的,由负责药品 (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法情形采取必要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研究和风险管控计划并保证有效实施;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其经营、使用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可以免除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临床试验,对临床试验申办者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的处置措施,或者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七)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未按照规定建立并执行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 行政处罚。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告;造成严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四)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信息、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产品追溯制度;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依法给予处分。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该临床试验 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 (八)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企业从事医疗器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289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开展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未遵守临床 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及出具虚 假报告的处罚 290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虚假 检验报告的处罚 291 行政处罚 对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有关医疗器械广告管理规 定的处罚 对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 单位和检验机构违反《医疗器 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使用禁 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检验工作的人员的处罚 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医 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 未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规定履行职责,致使审评 、监测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处 罚 对《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 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处 罚 292 行政处罚 293 行政处罚 294 行政处罚 295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 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处 罚 296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从事医疗器械经营 活动,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 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办 理延续、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 经营的处罚 297 行政处罚 对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 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 出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以及伪造、变造、买卖、出租 、出借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的处罚 298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四条 医疗器械临床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试验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未遵守临床试验质量管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理规范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或者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即停止临床试验,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严重后果的,5年内禁止其开展相关专业医疗器械临床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六条 医疗器械检验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试验,由卫生主管部门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撤 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销检验资质,10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以及单位提出的 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资质认定申请,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以上3倍以下罚款,依法给予处分。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有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 第九十五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关医疗器械广告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 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30%以上3倍以下罚款,依法给予处分;受到开除处分的 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0年内禁止其开展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第六十条 医疗器械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经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检验工作。 相关专业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由卫生主管部门对违法单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说明书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为准,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 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省、自治区、直辖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依法给予处分 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 以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能力建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并取得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设,为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暂停生产、进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百条 医疗器械技术审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 口、经营和使用的医疗器械,在暂停期间不得发布涉及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评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未依照本条例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该医疗器械的广告。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规定履行职责,致使审评、监测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 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 第九十九条 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单位和检验机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 构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六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给予处分。 、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 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告管理相关工作。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下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许可证件。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登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记事项变更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派出销售人员销售医疗器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械,未按照本办法要求提供授权书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 (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在每年年底前向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未按照规定进行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未经许可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 整改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经 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营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 ,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 (三)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给不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定予以处罚。 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提供虚假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查申请。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市场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定予以处罚。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 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 在申请医疗器 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伪造、变 械行政许可时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按 不予行政许可,已经取得行政许可的,由作出行政许可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10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 决定的部门撤销行政许可,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 以及单位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罚。 营使用的医疗器械,10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以及单位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 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凭证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医疗器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械生产经营活动: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 在申请医疗器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对违法单位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一)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械行政许可时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三类医疗器械;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吊销营业执照。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不予行政许可,已经取得行政许可的,由作出行政许可 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二)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第三 决定的部门撤销行政许可,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299 行政处罚 对未依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 管理办法》规定备案或者备案 时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罚 300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 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处 罚 301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 法》第六十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302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 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处 罚 303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 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处 罚 对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 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 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 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或者明 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 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他条件的处罚 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304 行政处罚 305 行政处罚 306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307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308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未依照本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办法规定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按照《医疗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向社会公告单位和产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 品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改正,并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 、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规定予以处罚: 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一)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 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二)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 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并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予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医疗器械的; 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以处罚: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后,仍 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一)经营的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有关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拒不停止经营医疗器械的。 活动: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有下列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规定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二)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 (一)生产、经营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 正,并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贮存医疗器械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定予以处罚: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 (二)未经备案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一)经营企业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 (三)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二)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本办法规定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四)已经备案的资料不符合要求。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一)出厂医疗器械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二)出厂医疗器械未按照规定附有合格证明文件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 有下列情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第八十五条 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由负责药品监督 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管理的部门向社会公告备案单位和产品名称,没收违法 (三)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办理《医疗器械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 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 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一)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一)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 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四)未按照规定办理委托生产备案手续的; ,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体系要求,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整改、停止生产、报告;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 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 (五)医疗器械产品连续停产一年以上且无同类产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二)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二)未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 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对违法单位 品在产,未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 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疗器械;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 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查符合要求即恢复生产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三)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运行,影响产品安全、有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 (六)向监督检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隐瞒有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一)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存医疗器械;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 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关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的真实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二)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进医疗器械;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四)转让过期、失效、淘汰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在用医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 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资料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疗器械。 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四)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召回后仍拒不召 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 有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危害后果,属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 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回,或者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或者暂停 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于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依照《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四)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 生产、进口、经营后,仍拒不停止生产、进口、经营医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 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疗器械;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 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五)委托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责任。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 (五)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使用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或者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进行管理;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 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未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 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六)进口过期、失效、淘汰等已使用过的医疗器械。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具备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 按照要求报告不良事件,或者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 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第八十七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履行了本条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体经营门店,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 技术机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开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可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展的不良事件调查不予配合;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 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为本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六)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未按照规定制定上市后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项、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四条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 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研究和风险管控计划并保证有效实施;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定情形的医疗器械,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收缴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 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 (七)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未按照规定建立并执行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其经营、使用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可以免除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许可证: 产品追溯制度;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行政处罚。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八)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企业从事医疗器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未取得食品生 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食品、食品添加剂; 械网络销售未按照规定告知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 营的食品;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 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九)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 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许可证: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食品添加剂; 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食品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 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者名称、现有设备布局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食品、食品添加剂;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309 行政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 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 、报告的处罚 310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情形的 处罚 311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312 行政处罚 对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 输和装卸的处罚 313 行政处罚 314 行政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规定,拒绝、阻挠、 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 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 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 和风险评估的处罚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 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 处罚的处罚 315 行政处罚 对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 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的行政处罚 316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317 行政处罚 对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 的处罚 318 行政处罚 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情形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条 违反本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违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 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 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 责任。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本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 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本法规定,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由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 第六十四条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 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责任。 对进入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发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 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销许可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 售,并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供者提供的食品配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工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食品 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 第十二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食品容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违反本法规定,对举报人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 器、餐具和包装材料的,所提供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二条 违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其他方式打击报复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责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装材料应当无毒、清洁。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任。鼓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可降解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者未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相关材料及信息进行审查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食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登记、如实记录并更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拒绝、阻挠、干涉市场监督管理部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送餐人员未履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门进行监督检查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行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 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送餐人员所在单位按照食品安全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入网食品添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处理: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违反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如实记录并 员。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一)拒绝、拖延、限制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或者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第十四条 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 及时更新。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区域的,或者限制检查时间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用农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二)拒绝或者限制抽取样品、录像、拍照和复印等调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送餐人员应当核对配送食品,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没收所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检 产品生产经营者营业执照、入网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营业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查取证工作的;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检验费用不足一万元的 执照以及入网交易食用农产品的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住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三)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者延迟提供与检查相关的合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依法对食品检验机 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同、记录、票据、账簿、电子数据等材料的;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法规定,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由认证认可监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入网餐饮服务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四)以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或者相关工作人员不在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督管理部门没收所收取的认证费用,并处认证费用五倍 提供者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除处分;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岗为由,或者故意以停止生产经营等方式欺骗、误导、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认证费用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 品,未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的,由县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开除处分。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逃避检查的;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 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 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五)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撤销认证机构批准文件,并向社会公布;对直接负责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 的;(六)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检查人员依法查封 主管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认证人员,撤销其执业资格 第二十条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配送有保鲜、保温、冷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者以及分支机构或者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履行相 、扣押的财物的; 。 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应当采取能保证食品安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应备案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 (七)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检验机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 (八)其他妨碍检查人员履行职责的。 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下罚款。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第五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使消费者的合法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理部门备案。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319 行政处罚 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情形的处罚 320 行政处罚 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情 形的处罚 321 行政处罚 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情形的处罚 322 行政处罚 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情形的处罚 323 行政处罚 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情形的处罚 324 行政处罚 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情形的处罚 325 行政处罚 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326 行政处罚 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327 行政处罚 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328 行政处罚 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的 处罚 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规定情形的处罚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者未按要求建立、执行并公开相关制度的,由县级以上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违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未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 第六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理人员,或者未按要求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考核并保存记录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处置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相关制度。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元以下罚款。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 第七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行审查,未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 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或者入网餐饮 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和考核记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 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网络餐饮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不真实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能力的,不得上岗。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要求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 台提供者未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3万元以下罚款。 ,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第九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 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 第八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培训和管理,或者送餐单位未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 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 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培训和管理,或者未按要求保存培训记录的,由县级以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更的,应当及时更新。 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 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务提供者应当在网上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 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供者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要求记录、保存网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第十三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 、量化分级信息,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与入网餐饮服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络订餐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 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第十一条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网上公示菜品名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务提供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委托送餐单位送餐的,送餐单位应当加强对送餐人员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下罚款。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培训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第十五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年。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记录义务,如实记录网络订餐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查和监测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送达时间以及收货地址,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罚款。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供者未按要求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 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举报方式,或者未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 ,未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县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时进行处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 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或者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 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未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 下罚款。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供者未履行制定实施原料控制要求等义务的,由县级以 第十七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投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 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对涉及消费者食 第十六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处理。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违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入网餐饮服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餐饮服务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履行相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务提供者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入网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应的包装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原料加工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食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以下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十九条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入网餐饮服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务提供者未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设备,或者未定期清洗和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污染。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施、设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329 行政处罚 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 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情 形的处罚 330 行政处罚 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 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情 形的处罚 331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332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333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 位拒绝配合有关医疗器械缺陷 调查、拒绝协助医疗器械生产 企业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罚 334 行政处罚 对未标注产品材料的成分或者 不如实标注的处罚 335 行政处罚 对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处罚 336 行政处罚 对违反《计量法》第十四条规 定,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 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 项最高计量标准,未经有关人 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而开展计量检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 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 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 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 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处罚 337 338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药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三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万元以下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药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理制度,或者无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品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三万元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二)未建立和保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档案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一)无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事件报告、调查、评价和处理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测工作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四)未按照要求提交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二)未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五)未按照要求开展重点监测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3万元以下罚款: 报告、调查、评价和处理的; (六)不配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要求及时向社会 (三)不配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相关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相关调查工作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发布产品召回信息的; 调查工作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医疗器械生产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召回 药品生产企业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医疗器械的决定通知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或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情形之一的,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相应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者告知使用者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药品不予再注册。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建立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二)拒绝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调查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二款规定,未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改正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交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医疗器械经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措施或者重新召回医疗器械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医疗器械召回计划实施情况 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有关医疗器械缺陷调查、拒绝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对召回医疗器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和总结评估报告的; 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召回医疗器械的,予以警告,责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处理作详细记录或者未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四)变更召回计划,未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标注产品材料的成分或者不如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实标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万元以下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违反本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第二十一条 生产大型机电设备、机动运输工具以及国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细则第二条规定,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责令其改正 务院工业部门指定的其他产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属出版物的,责令其停止销售,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 标准化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制定的技术规范,在产品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罚款。 主体构件上注明材料成分的标准牌号。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第二条 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法定计量单位的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名称、符号按照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和国计量法》第十四条规定,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和进口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得 10% 至 50% 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四条 未经省、自治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部门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制造、销售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经有关人民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而开展计量检定的,责令其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属于强制检定范围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339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 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 品的处罚 340 行政处罚 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未经 出厂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而 出厂的处罚 341 行政处罚 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 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 ,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 处罚 342 行政处罚 对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 件的处罚 343 行政处罚 对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 费者为目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344 行政处罚 对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国家 规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或者 不按照规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的处罚 345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为社会提 供公证数据的处罚 346 行政处罚 对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 印、证的处罚 347 行政处罚 对检验检测机构有《检验检测 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处罚 348 行政处罚 对检验检测机构有《检验检测 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 制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品的,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封存该种新产品,没收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 制造、修理的计量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器具未经出厂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而出厂的,责令其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停止出厂,没收全部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并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3000元以下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使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 经营销售残次计量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器具零配件的,责令其停止经营销售,没收残次计量器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具零配件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 制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计量器具的单位和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个人,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制造、修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理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或者不按照规定场所从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其停止制造、修理,没收全部违法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所得,可并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 未取得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为社会提供公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证数据的,责令其停止检验,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 伪造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没收其非法检定印、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进行检验检测的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六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规对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等有行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或者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政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应当注明而未注明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在检验检测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改正,处3万元罚款: 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或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 者未经授权签字人签发或者授权签字人超出其技术能力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告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范围签发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 第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告的。 样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第十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法、数据传输与保存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349 行政处罚 对应当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没 收产品,或者销售不符合强制 性标准的商品的,或者进口不 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350 行政处罚 对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 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 销售的处罚 351 行政处罚 对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 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 售的处罚 352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 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353 行政处罚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 供虚假材料申请《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证》的处罚 354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 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355 行政处罚 356 行政处罚 对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 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 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 、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的处罚 对《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357 行政处罚 对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 人身、财产安全的地方标准、 企业标准的产品或销售明知属 上述产品的处罚 358 行政处罚 对《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 》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生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应当责令其停止生产,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并没收产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处以该批产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品货值金额20%至50%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5000元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商品的,应当责令其停止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销售,并限期追回已售出的商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厂销售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销售,并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术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该批商品货值金额10%至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认证部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20%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门撤销其认证证书。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应当封存并没收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产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该产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以处进口产品货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值金额20%至50%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售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销售,处以违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处以5000元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本条规定的责令停止生产、行政处分,由有关行政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下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主管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一)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二)持证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情节严重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申请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三)持证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情节严重的; 员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发证,并在1年内不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四)考试机构或者发证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玩忽职守、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发证范围考核发证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列情形之一的,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五)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持证人3年内不得再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一)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二)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 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 告,用人单位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1000元以下罚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销企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企业主管机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关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以行政处分,由工商行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政管理机关没收其全部非法收入,并视其情节轻重,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以相当于非法收入的15%至20%的罚款,直至由司法机关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二十四条 生产不符合 追究法律责任。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一)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以"处理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的产品或销售明知属上述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 品"冒充合格品;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 (二)生产、经销隐匿厂名、厂址的产品;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依法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三)生产、经销没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销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四)生产、经销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售者违反本条例第三条第(一)、(二)、(三)项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五)生产、经销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而到期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定的,责令公开更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六)生产、经销用不合格原材料、零部件生产或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生产者、销售者违反本条例第三条第(四)项规定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组装的产品;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处罚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七)生产、经销违反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和计量等法规要求的产品;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八)经销过期失效产品。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罚没收入全部上交国家财政。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第八条 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359 行政处罚 360 行政处罚 361 行政处罚 362 行政处罚 363 行政处罚 364 行政处罚 365 行政处罚 366 行政处罚 367 行政处罚 368 行政处罚 对已被查处,而又重复同一违 法行为的责任者的处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 对已被查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而又重复同一违法行为的责任者,除按有关条款的规定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处罚外,并处原罚款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二十九条 对以行贿、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 受贿或其他非法手段推销、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质量法》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条和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至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第二十七条所列产品的主要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行政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款。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第六条、第十八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第三十七条 规定情形的处罚 ,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第六条从事下列活动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一)制发公文、文件、公报、统计报表,发表学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术论文和报告;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二)编制、播放广播电视节目,出版发行图书、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对《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报刊、音像制品,制作发 》第三十九条 规定情形的处罚 违法所得和违法制造、销售、安装、使用的计量器具,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可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布广告、电子信息;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第十三条 禁止制造、销售、安装、使用下列计量器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三)生产、销售产品,标注标识,编制产品使用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具或者计量器具零配件: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说明书;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一)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四)印制票据、票证、账册、证书;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二)无企业名称、地址的; 》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五)制定标准、检定规程、技术规范及其他技术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罚款;对单位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三)无合格印、合格证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文件;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重的,对个人可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四)用残次零配件组装的; (六)出具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定、计量测试、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位可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消费者或者利益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五)应当售前报验而未报验或者报验不合格的; 计量校准数据;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相关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失去应有准确度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七)国家规定应当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其他活动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3万 第十五条第一款 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应当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七)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元以下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按照规定的标注方式标明商品的净含量,其计量偏差必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第十四条 集贸市场、商场等经营场所的主办者应当 使用计量器具不得有下列行为: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第十八条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校准机构应当按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须符合国家规定。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一)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改变计量器具的控制系统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设置复测计量器具,供消费者无偿使用。并按照规定申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照批准的项目和规定的区域开展计量检定、校准业务,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第十六条 经营零售商品应当符合国家或者本省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或者设置其他作弊装置;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请检定,进行维护和日常校验,保持其准确性。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出租车计程计价器未按规定周期检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不得对未经检定、校准的项目出具相关的证书、报告、 有关零售商品计量规定的要求。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二)使用无检定合格印、合格证或者超检定周期的计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定或者超周期使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可 》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结论和数据。 经营者按照量值结算时,应当确保零售商品净含量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量器具,伪造或者破坏计量检定印、检定证;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电话计时计费系统装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的准确,不得将其他异物计入商品净含量。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三)利用计量器具损害国家、消费者或者相关者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置、大型衡器、燃油加油机等其他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第二十五条 直接用于贸易结算的住宅水表、电能表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第十九条 禁止以任何虚假量值欺骗消费者。商品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利益; 《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未按规定周期检定或者超周期使用,责令停止使用,没 、燃气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 交易现场计量的,应当明示计量器具操作过程和量值;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伪造计量数据; 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消费 定机构首次强制检定合格,方可安装、使用。水、电、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消费者有异议时,可以要求重新操作并显示量值。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五)其他违法使用计量器具的行为。 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无违法所得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第四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燃气经营者与使用单位进行贸易结算的水表、电能表、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或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第二十六条 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话计时计费系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燃气表,必须经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周期检定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装置、大型衡器、出租车计程计价器、燃油加油机等列 合格,并在检定证书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 检定周期由检定机构依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转移、变卖、损毁质量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下列计量器具应当实行强制检定,未经检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必须按照周期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第二十九条 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的,责令停止违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合格的不得使用: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 和计量中介服务检测机构,应当取得市、州人民政府质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法行为,并处被登记保存物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下的罚款。对拒不提供与案件有关的凭证及资料,使违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二)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计 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量检定、校准机构或者计量中介服务检测机构及其工作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质量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员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证明或者泄露申请人 》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计量监督检查;不得拒 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中介服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技术、商业秘密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万 绝提供有关的凭证及资料;不得擅自转移、变卖、损毁 务检测机构使用的计量器具,国家机关在执法活动中使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 先行登记保存的计量器具及其他有关物品。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实行强制检定或者校准。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节严重的,可依法取消计量检定、检测资格;给相关方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 配装眼镜应当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计量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面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器具必须按照周期检定,保证眼镜配装的各项指标合格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行政处罚 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 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处罚 370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违 反《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 理办法》规定,未正确、清晰 地标注净含量的处罚 371 行政处罚 对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 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的处 罚 369 372 行政处罚 373 行政处罚 374 行政处罚 375 行政处罚 对生产者生产定量包装商品, 其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相符,计 量偏差超过《定量包装商品计 量监督管理办法》或者国家其 它有关规定的处罚 对销售者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 或者零售商品,其实际量与标 注量或者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 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定量 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对销售者销售国家对计量偏差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 没有规定的商品,其实际量与 理办法》或者国家其它有关规 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 定的处罚 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 处罚 对收购者收购商品,其实际量 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 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 的处罚 376 行政处罚 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未经质量 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开展须经授 权方可开展的工作的;超过授 权期限继续开展被授权项目工 作的处罚 377 行政处罚 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 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行为的 处罚 378 行政处罚 对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 印、证的处罚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获得《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的生产者,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违反《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要求的,责令其整改,停止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可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或者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生产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拒绝整改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销售定量包装商品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 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条规定,未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的,责令改正;未 生产者未经备案,擅自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标注净含量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1000元以 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处30000元以下罚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下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生产、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第五条第一款 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经检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在其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责令改正,可处检验批货值金额3倍以下,最高不超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品的净含量。 净含量的标注由“净含量”(中文)、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过30000元的罚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三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第九条 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个部分组成。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四条 生产者生产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1的规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定量包装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或者国家其它有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品,可以免于标注“净含量”三个中文字,只标注数字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关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0元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以下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第六条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字符的最小高度应当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 销售者销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符合本办法附表2的规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售的定量包装商品或者零售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或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第七条 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者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定量包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总净含量。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管理办法》或者国家其它有关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六条 销售者销售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市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0元以下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七条 收购者收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购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并处20000元以下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法定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计量检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处1000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元以下的罚款: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一)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开展须经授权方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可开展的工作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法定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二)超过授权期限继续开展被授权项目工作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计量检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处1000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计量授权证书: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门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变更授权项目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违反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二、三、四项目规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之一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定印、证的,没收其非法检定印、证和全部违法所得,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第十四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一)伪造数据;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二)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三)使用未经考核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计量基、标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准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四)指派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的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作;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五)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行政处罚 对集市主办者违反《集贸市场 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 (四)、(五)、(六)项规 定的处罚 380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违反《集贸市场计量 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 )、(三)、(四)、(六) 项规定的处罚 381 行政处罚 对加油站经营者违反《加油站 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 定的处罚 382 行政处罚 对加油站经营者违反《加油站 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拒 不提供成品油零售账目或者提 供不真实账目,使违法所得难 以计算的处罚 383 行政处罚 对眼镜制配者违反《眼镜制配 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有 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 品眼镜生产者违反《眼镜制配 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有 关规定情形的处罚 379 384 对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 、成品眼镜销售以及从事配镜 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 配戴经营者违反《眼镜制配计 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有关 规定的处罚 对眼镜制配者违反《眼镜制配 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拒不 提供眼镜制配账目,使违法所 得难以计算的处罚 385 行政处罚 386 行政处罚 387 行政处罚 对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 和相应条码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 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 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 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等的行 政处罚 388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集市主办者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逾期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集市主办者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的,责令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停止使用,限期改正,没收淘汰的计量器具,并处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本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1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集市主办者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项规定的,限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给国家和消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加油站经营者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应当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第五条 集市主办者应当做到: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使用出厂产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一)积极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集市计量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品合格证不齐全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使用,没收计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应当使用计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并组织实施。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燃油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加油站经营者违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量器具测量量值而未使用计量器具的,限期改正;逾期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加油机安装后未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反本办法规定,拒不提供成品油零售账目或者提供不真 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经营者销售商品的结算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二)在与经营者签订的入场经营协议中,明确有关计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实账目,使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根据违法行为的情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值与实际值不相符的,按照《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量活动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节轻重处以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处罚。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责令其赔偿损失,可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三)根据集市经营情况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眼镜制配者违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款。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的,按照《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负责集市内的计量管理工作,集市的计量管理人员应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反本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当接受计量业务知识的培训。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二)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和停止使用,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给消费者造成损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第六条 经营者应当做到: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四)对集市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一)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可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眼镜镜片、角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检定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下罚款。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一)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及集市主办者关于计量活动 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生产者违反本办法第五条有关规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部门及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的有关规定。 ,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规定,使用未经检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五)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禁止使用;国家限制使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2000 元以下罚款;使用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责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二)对配置和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维护和管理,定期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改正 用的计量器具,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未申请检定、超过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未按照规定定期检定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破坏计量器具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从事眼镜镜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计量 ,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及其铅(签)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用未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以及从事配镜验光、定 器具的强制检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以及弄虚作假、给消费者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六条有关 (二)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责令改正, (六)集市应当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并负责保管、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二)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责令改正。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规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三)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 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可以并处2000元 维护和监督检查,定期送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所属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不得破坏铅签封。 以下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第四条 眼镜制配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改正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眼镜制配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 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提供眼镜制配账目,使违法所 (四)凡以商品量的量值作为结算依据的,应当使用计 第五条 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和成品眼镜生产者除遵 公平秤是指对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因商品量称量结果发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一)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眼镜制配的计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四)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八)项规定,未使用计量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得难以计算的,可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处以最高不 量器具测量量值;计量偏差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结算 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生的纠纷具有裁决作用的衡器。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完善计量保证体系,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器具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10000 (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 超过30000元的罚款。 值与实际值相符。不得估量计费。不具备计量条件并经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依法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计量监督。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元以下罚款;成品油零售量的结算值与实际值之差超过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交易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一)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顶焦度、透过率和厚度等计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七)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集市定量包装商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国家规定允许误差的,责令改正,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 量检测设备。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系统成员转让厂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零售商品等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配备经计量业务知识培训合格的专(兼)职计量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责令其赔偿损失,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三)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 (五)现场交易时,应当明示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和计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眼镜制配的计量工作。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超过30000元的罚款。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量器具显示的量值。如有异议的,经营者应当重新操作 (二)保证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 ,处以3000元罚款。 (八)集市主办者可以统一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计量过程和显示量值。 器具,提供给经营者使用; 也可以要求经营者配备和使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三)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按照规定登记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第五条 加油站经营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四)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未经核准注册使用 用符合国家规定,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器具,并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造册,报当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全部违法 (六)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应当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 督促检查。 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一)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加油站计量管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所得,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 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维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第六条 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者以及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 销售者销售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 定。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护和管理,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计量监督。 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的经营者除 的定量包装商品或者零售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或者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遵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定量包装 (四)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二)配备专(兼)职计量人员,负责加油站的计量管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合格的计量器具。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理工作。加油站的计量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计量业务知 (一)建立完善的进出货物计量检测验收制度。 理办法》或者国家其它有关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识培训。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责令改正,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五)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二)配备与销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验光、瞳距、顶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三)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当登记造册,向 焦度、透过率、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 第六条 销售者销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389 行政处罚 对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 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 的处罚 390 行政处罚 对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 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书、产品 认证书和标志的处罚 391 行政处罚 对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 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 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列入目录的产品经过认证后 ,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 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处罚 393 行政处罚 对认证证书注销、撤销或者暂 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 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 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处 罚 394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 冒用、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 的处罚 395 行政处罚 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第五十四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396 行政处罚 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第五十五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397 行政处罚 对对混淆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 标志的处罚 398 行政处罚 对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的处罚 392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经销的商品印有未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责令其停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止,并可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罚款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列入目录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下的罚款。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法律、法规对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活动中使用的,由地方质检两局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转让、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 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列入目录的产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品经过认证后 ,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的,由地方 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质检两局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理的特别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予以处理。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认证证书注销、撤销或者暂停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产品除食品外,还包括食用农产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品、药品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由地方质检两局依照认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对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有规定的,适用法律规定;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适用本规定。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伪造、变造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自认证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出租、出借、冒用、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的,由地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或者认证证书暂停期间,不符合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第三条第二款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方质检两局责令其改正,处3万元罚款。 认证要求的产品,不得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产品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照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转让或者倒卖认证标志的,由地方质检两局责令其 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法定条件、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 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之一的,由地方质检两局责令其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罚款: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认证委托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人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不一致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向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 之一的,由地方质检两局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获证产品及其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向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销售包装上标注的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证证书内容不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扩展,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一致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混淆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使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第十三条第一款 认证委托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样品与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 用认证标志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实际生产的产品一致,认证机构应当对认证委托人提供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改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第二十三条 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认证证书所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样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未通过认证,但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广告等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含内容的,应当与认证证书的内容相一致,并符合国家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向认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其他宣传中,使用虚假文字表明其通过认证的,地方认 有关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的变更,由认证机构根据不同情况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违反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条 认证委托人应当建立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制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作出相应处理:(一)获证产品命名方式改变导致产品 本办法规定,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的,地方认证监督管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进行处罚。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度,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按照认证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名称、型号变化或者获证产品的生产者、生产企业名称 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处以3万元罚款。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规则规定在产品及其包装、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地址名称发生变更的,经认证机构核实后,变更认证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中正确使用和标注认证标志。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证书;(二)获证产品型号变更,但不涉及安全性能和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电磁兼容内部结构变化;或者获证产品减少同种产品型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号的,经认证机构确认后,变更认证证书;(三)获证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产品的关键元器件、规格和型号,以及涉及整机安全或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者电磁兼容的设计、结构、工艺和材料或者原材料生产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企业等发生变更的,经认证机构重新检测合格后,变更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399 行政处罚 对非法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 的处罚 400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 活动的处罚 401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未经鉴 定,擅自用于制造的处罚 402 行政处罚 对未进行型式试验的处罚 403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 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随附相关技 术资料和文件的处罚 404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 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的部门即行施工等行为的处罚 405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 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 程,未经监督检验的处罚 406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情形的 处罚 407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全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408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办法规定,非法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的,地方认证监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处以3万元罚款;认证机构向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未通过认证的认证委托人出卖或转让认证证书的,依照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违反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责令停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止生产,没收违法制造的特种设备,处十万元以上五十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已经实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施安装、改造、修理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修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未经鉴定,擅自用于制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造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制造的特种设备,处五万元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违反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本法规定,未进行型式试验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本法规定,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求随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改正的,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八条 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本法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三十日内未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九条 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责令限期改正;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条 违反本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规定,电梯制造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一)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调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试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一条 违反 (二)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时,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 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处五万元以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一)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或者超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二条 违反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出许可范围生产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二)明知特种设备存在同一性缺陷,未立即停止生产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并召回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生产、销售、交付国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一)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违法生产、销售、交付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二)销售、出租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或者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特种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生产许可证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设备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的,责令停止生产,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销售单位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售记录制度,或者进口特种设备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409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410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411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412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413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414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415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416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情形的 处罚 417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 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 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 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处罚 4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 违反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违反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 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检验标志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款: (三)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 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 违反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的; (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二)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 (五)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一)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三)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 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六)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气瓶进行充装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者气瓶充装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万元以下罚款: 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一)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违法所得。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本法规定,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二 理、检测和作业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一)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 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未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置进行检查确认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发生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三)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特种设备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显著位置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元以下罚款;主要负责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给予处分: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 发生事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一)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责任外,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二)对特种设备事故迟报、谎报或者瞒报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一)发生一般事故,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对事 (二)发生较大事故,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或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款;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 (三)发生重大事故,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款;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违反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发生较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本法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款;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三)发生重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造成事故的,吊销相关人员的资格。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419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420 行政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情形 的处罚 421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压力容 器设计活动的处罚 对锅炉、气瓶、氧舱和客运索 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高耗能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未经国 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 对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 擅自用于制造的处罚 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 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 产品、新部件,未进行整机或 者部件型式试验的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 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安 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 对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 、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 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附有设计文 件的制造活动的处罚 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 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 明等文件的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 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维修 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处罚 422 行政处罚 423 行政处罚 424 行政处罚 425 行政处罚 426 行政处罚 427 行政处罚 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第七十八条行为的处罚 428 行政处罚 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第七十九条行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违反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机构处五万元以上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违反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吊销机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 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一)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使用未取得相应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的; 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三)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检验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二条 未经许可,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擅自从事压力容器设计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责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四)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相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理部门予以取缔,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 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 ,吊销生产许可证,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告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五)泄露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三条 锅炉、气瓶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六)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七)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 的设计文件,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八)利用检验工作故意刁难相关单位的。 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由特种设备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的,处五千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四条 按照安全技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格。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部件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未进行整机或者部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件型式试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 究刑事责任。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五条 未经许可,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安全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件的制造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六条 特种设备出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缔,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的,责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附有设计文件、产品 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 改造,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文件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 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七条 未经许可,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金额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维修或者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日常维护保养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八条 锅炉、压力 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辆的改造、维修单位,在施工前未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九条 锅炉、压力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 30日内未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锅炉、压力容器、电梯、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 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单位的,由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以及锅炉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清洗过程,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已经出厂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重大维修或者清洗的,责令限期进行监督检验,处5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制造、安装、改造或者维修单位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429 行政处罚 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第八十条行为的处罚 430 行政处罚 对电梯制造单位有《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一条规 定情形之一的处罚 431 行政处罚 对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 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 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八十二条行为之一的处罚 432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 条情形之一的处罚 对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 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 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予以 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的 对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 处罚 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有《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五 条情形之一的处罚 433 行政处罚 434 行政处罚 435 行政处罚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六 条情形之一的处罚 436 行政处罚 对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有《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 七条情形之一的处罚 437 行政处罚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 处罚 438 行政处罚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 导致事故发生的处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条 未经许可,擅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一条 电梯制造单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一)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电梯进行校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验、调试的; 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二条 已经取得许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二)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的,撤销其充装资格。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行 时,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为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资格: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一)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许可证变更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手续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二)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的条件,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顿:(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四条 特种设备存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一)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行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四)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书或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予以报废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使用的;(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者监督检验报告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的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三)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七条的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五条 电梯、客运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四)未按照安全技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1万元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六条 特种设备使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一)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五)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六)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确认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七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八)未依照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 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电梯进行清洁、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七条 发生特种设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滑、调整和检查的;(九)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备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 (二)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十)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监督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指标,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的。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责人,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4000元以上2万 (三)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单位生产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触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育和培训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八条 对事故发生 的特种设备或者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负有责任的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 炉、压力容器使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列规定处以罚款: 令停止使用,予以没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 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九条 对事故发生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事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罚款;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故发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触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下罚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款;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439 行政处罚 440 行政处罚 441 行政处罚 442 行政处罚 443 行政处罚 444 行政处罚 445 行政处罚 446 行政处罚 447 行政处罚 448 行政处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一条 未经核准,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擅自从事本条例所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验以及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二条 特种设备检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有《 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 管理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十二条情形之一的处罚 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一)聘用未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三条 特种设备检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核合格并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的人员,从事相关检验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的检验 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 检测工作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或者检验 、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 (二)在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事故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严重失实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没收违法 隐患或者能耗严重超标,未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的处罚 所得,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 ,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四条 特种设备检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 销其检验检测资格;对检验检测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验检测机构或者检验检测人员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检验检测人员从事特种设备的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触犯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售,或者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由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生产、销售,或者以其名义推 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撤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 罪、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或者其他罪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和检验检测人员的资格,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五条 特种设备检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 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故意刁难特种设备生产、使用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论严重失实,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单位的处罚 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验检测人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对检验检测人员,从事检验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六条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测工作,不在特种设备检验检 员,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不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执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的,由特种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测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停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的处罚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止执业6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八条 特种设备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违法所得。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特种设备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的,由特种设备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例》第九十八条行为的处罚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停产停业整顿,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对认证机构向不符合国家规定 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妨害公务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的有机产品生产产地环境要求 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认证机构向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 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区域或者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外 机产品生产产地环境要求区域或者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外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产品的认证委托人出具认证证 产品的认证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的,责令改正,处3万 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由特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书的处罚 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对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上标注含有“有机”、 三十五条的规定,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含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 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 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的,地方认证监管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文字表述和图案的处罚 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对认证机构发放的有机产品销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售证数量,超过获证产品的认 第十四条的规定,认证机构发放的有机产品销售证数量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委托人所生产、加工的有机 ,超过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所生产、加工的有机产品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产品实际数量的处罚 实际数量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对未经核准,擅自从事本条例 所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 、型式试验以及无损检测等检 验检测活动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449 行政处罚 450 行政处罚 451 行政处罚 452 行政处罚 453 行政处罚 454 行政处罚 455 行政处罚 456 行政处罚 457 行政处罚 458 行政处罚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对认证机构对有机配料含量低 第十六条的规定,认证机构对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于95%的加工产品进行有机认证 加工产品进行有机认证的,地方认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的处罚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处3万元以下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对认证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未及 一的,认证机构应当在15日内暂停认证证书,认证证书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暂停期为1至3个月,并对外公布: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时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对 (一)未按照规定使用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的; (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外公布的处罚 二)获证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或者管理体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认证委托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不符合认证要求,且经认证机构评估在暂停期限内能够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对认证委托人违反《有机产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认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能采取有效纠正或者纠正措施的; (三)其他需要暂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认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行 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停认证证书的情形。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为的处罚 (一)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加工产品,违反本办法第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在7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有机产品认证标识标注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内撤销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二)未依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的 对认证机构、获证产品的认证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认证机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一)获证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强制要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委托人拒绝接受国家认监委或 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拒绝接受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认 求或者被检出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禁用物质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三)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或者被注销、撤销后,仍继 者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二)获证产品生产、加工活动中使用了有机产品国家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续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的处罚 ,处3万元以下罚款。 标准禁用物质或者受到禁用物质污染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三)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虚报、瞒报获证所需信息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对未按《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的;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法》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未按本办法取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四)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的;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产销售防伪技术产品,以及已 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销售防伪技术产品,以及已获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五)获证产品的产地(基地)环境质量不符合认证要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获得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证 得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证,而超出规定范围生产防伪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求的;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而超出规定范围生产防伪技 技术产品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六)获证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或者管理体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限期取得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有违法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术产品的处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对防伪技术产品的生产企业违 系不符合认证要求,且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未采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防伪技术产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反《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 的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分别予以处罚: 效纠正或者纠正措施的;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15%至20%的罚款;造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第二十八条行为的处罚 (七)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一)生产不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的防伪技术产品的,责 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行了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八)获证产品的认证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令停止生产、销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防伪技术产品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委托人对相关方重大投诉且确有问题未能采取有效处理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对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者违反 的使用者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措施的;(九)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从事有机产品认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二)生产假冒他人的防伪技术产品,为第三方生产相同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第 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证活动因违反国家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或者近似的防伪技术产品,以及未订立合同或者违背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二十九条行为的处罚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一)选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防伪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生 ,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同非法生产、买卖防伪技术产品或者含有防伪技术产品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产的防伪技术产品的; (十)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拒不接受认证监管部门或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的包装物、标签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产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一条 被抽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二)选用未获得防伪注册登记的境外防伪技术产品的; 者认证机构对其实施监督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监督销毁或做必要技术处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样生产者、销售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市场监督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有第 (三)在假冒产品上使用防伪技术产品的。 (十一)其他需要撤销认证证书的情形。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法律、行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五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处罚 吊销生产许可证。 第五十四条 认证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政法规未作规定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涉嫌构成犯罪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一条的规定,未及时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二条 抽样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对抽样机构、检验机构及其工 关: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规定处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机构、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作人员违反《产品质量监督抽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 (一)被抽样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666号)第六十条 认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 (二)阻碍、拒绝或者不配合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 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或者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备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或者能源 第九条 监督抽查实行抽检分离制度。除现场检验外,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一)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的;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未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培训的,由 计量工作人员未接受能源计量 抽样人员不得承担其抽样产品的检验工作。 (三)未经负责结果处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二)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第十四条第二款 专业知识培训的处罚 复查合格而恢复生产、销售同一产品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的程序的;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抽样机构、检验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三)未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四)隐匿、转移、变卖、损毁样品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跟踪调查,或者发现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不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一)在实施抽样前以任何方式将监督抽查方案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其使用或者撤销认证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关内容告知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证书并予公布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四)聘用未经认可机构注册的人员从事认证活动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二)转包检验任务或者未经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增加、减少、遗漏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459 行政处罚 对拒绝、阻碍能源计量监督检 查的处罚 460 行政处罚 对有《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 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处罚 461 行政处罚 对检验检测机构未依法取得资 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 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处罚 462 行政处罚 对检验检测机构有《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 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处罚 463 行政处罚 对检验检测机构有《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 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处罚 对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检验检 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 定,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 定证书或者标志,伪造、变造 、冒用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 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 ,使用已经过期或者被撤销、 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 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 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 的处罚 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 品的行政处罚 464 行政处罚 465 行政处罚 466 行政处罚 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467 行政处罚 对《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第二 十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468 行政处罚 对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的行政处罚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拒绝、阻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认证机构有下列情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形之一的,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并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处3万元罚款: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一)受到告诫或者警告后仍未改正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向认证对象出具认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检验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证书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检测机构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发现认证对象未正确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未采取有效措施纠正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监督检查工作中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不予配合和协助,拒绝、隐瞒或者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检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和信息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第十七条 认证机构在从事认证活动时,应当对认证对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象的下列情况进行核实: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要求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一)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一)具备相关法定资质、资格;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检验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法规对撤销、吊销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二)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标注资质认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二)委托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等符合相关法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等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标志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律法规的要求;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向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三)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检验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款: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定 (一)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一)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发生变更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认证对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认证机构不得向其出具认 证书或者标志,伪造、变造、冒用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 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证证书。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志,使用已经过期或者被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或 数据、结果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二)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二十条 认证机构应当要求认证对象正确使用认证证 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二)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 书和认证标志,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的,认证机构应当采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3万元以下罚款。 ,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八条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出售、收购、运 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三)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取消的;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 第二十五条 认证机构和认证对象应当对国务院认证认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 可监督管理部门、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监督检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四)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检验检测方法发生变更的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 查工作予以配合,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于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 关材料和信息。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五)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的其他事项。 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增加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或者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发生变更的事项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依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会同工商行政管 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实施。 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理、海关等部门没收密码产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第二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应当在其检验检测报告上标注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一) 未经指定,擅自生产商用密码产品的,或者商用 资质认定标志。 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密码产品指定生产单位超过批准范围生产商用密码产品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款 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的; 违反本规定,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市场监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二) 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的; 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三) 未经批准,擅自进口密码产品以及含有密码技术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并可以处以相当于销售额2倍以下的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的设备、出口商用密码产品或者销售境外的密码产品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经许可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的单位未按照规定销售商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用密码产品的,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会同工商行政管理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息烽县市场监 管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 执法稽查科 消费环境与网 络交易监督管 理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执法稽查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469 行政处罚 470 行政处罚 471 行政处罚 472 行政处罚 473 行政处罚 474 行政处罚 475 行政处罚 476 行政处罚 477 行政处罚 478 行政处罚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第二十二条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对《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 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的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 经营者违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 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其他法律、法规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处 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罚 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并处警告,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从事无照经营的处罚 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四条 明知属于无照经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明知是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对单位被吊销《摄制电影许可 《电影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条例,被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证》和《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工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未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逾期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行政处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使用有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使用有毒物品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作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各自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毒物品作业的行政处罚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职权予以取缔;造成职业中毒事故的,依照刑法关于危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未经劳动保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没收经营所得,并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对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 处经营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劳动者造成人身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 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织或者个人的处罚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规定查处取缔。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三条 对无营业执照或者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的行政处罚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对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设备的规定》第九条 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伪基站”设备,不构成犯罪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伪基站设备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的处罚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销售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 款 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 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机动车型的处罚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479 行政处罚 对《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 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处 罚 480 行政处罚 对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 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 许可的处罚 481 行政处罚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 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处 罚 482 行政处罚 对《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483 行政处罚 对《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484 行政处罚 对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 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的处罚 485 行政处罚 对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 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生产 许可的处罚 486 行政处罚 对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 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 处罚 487 行政处罚 488 行政处罚 对食品生产者伪造、涂改、倒 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生 产许可证,及食品生产者未按 规定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悬 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的 处罚 对《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的,责令停业整顿: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一)不向消费者告知应当告知的有关事项;许可申请人隐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二)设定最低消费数额;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由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三)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四)短缺商品数量或者将包装物计入作为商品的净含量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被许可人以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五)不提供购货或者服务凭证;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原发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六)未在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场所设置警示标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志或者采取防范措施;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七)不履行商品召回义务;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营许可。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八)未经消费者同意,向第三人披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九)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者伪造、涂改、倒卖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地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款。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经营者未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按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 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被吊销经营许可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或者第三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经营许可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证的食品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者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未按 ,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 规定报告的,或者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 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未按规 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许可申请人隐瞒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由县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下罚款。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第二十七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被许可人以欺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由原发证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第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者伪造、涂改、倒卖、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注销手续。 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食品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生产者未按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生产者名称、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 定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许可证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设施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许可事项,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原发证的市场监督 改正的,给予警告。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 第三十一条 食品生产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生产许可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生产者的生产 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场所迁址后未重新申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 品生产许可证正本。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各分局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各分局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各分局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各分局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各分局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各分局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各分局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各分局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各分局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489 行政处罚 对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 产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的处罚 490 行政处罚 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七 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491 行政处罚 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 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492 行政处罚 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九 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493 行政处罚 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规定情形的处罚 494 行政处罚 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 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495 行政处罚 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 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496 行政处罚 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 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497 行政处罚 498 行政处罚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 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 定,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或 者干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风 险监测和调查处理的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 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三十 七条的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 料的处罚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食品生产者违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反本办法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依法对单位的法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七条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二条 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 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一)未建立或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 理人员。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八条(二)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 批发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第二十条规定,未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员,或者未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全协议,或者未印制统一格式的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三)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的; ,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外,有下列情形之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四)未按食用农产品类别实行分区销售的; 一的,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五)环境、设施、设备等不符合有关食用农产品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九条 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 第十八条 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质量安全要求的; 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按要求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或者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明确双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权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六)未按要求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或者未按要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温度、湿度和环境等不符合特殊要求的,由县级以上食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利义务;未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的,不得进入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求保存和更新销售者档案的; (一)故意实施违法行为;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 批发市场进行销售。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七)未如实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报告市场基本信息的; (二)违法行为性质恶劣;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条 第二十四条 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五项、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第二款)销售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 证,载明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八)未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第六项、第十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的,应当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并 销售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项目。销售凭证可以作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 (三)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给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符合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所需要的温度、湿度和环 为销售者的销售记录和其他购货者的进货查验记录凭证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合格证明文件的;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予处罚。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境等特殊要求。 。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九)未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允许无法提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不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鼓励采用冷链、净菜上市、畜禽产品冷鲜上市等方 销售者应当按照销售凭证的要求如实记录。记录和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 一条 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式销售食用农产品。 销售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销售者入场销售的; 按要求选择贮存服务提供者,或者贮存服务提供者违反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十)发现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 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食用农产品贮存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七项、第十二项规定,销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为,未依照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或者与销售者签订 相关义务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 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肉类,或者销售标注虚假的食用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 的协议处理的; 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农产品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标注伪造、冒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二条 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十一)未在醒目位置及时公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 罚款。 用的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用农产品的,由县级以上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第三十五条规定,未按要求进行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 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结果以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投诉举报电话等 第二十八条 销售者租赁仓库的,应当选择能够保障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下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信息的。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由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第三十二条 销售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 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食用农产品,在包装或者附加标签后方可销售。包装或 求贮存食用农产品,履行下列义务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产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生产许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者标签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注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 (一)如实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第二十五条 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产者、生产日期等内容;对保质期有要求的,应当标注 告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社会信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一)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剧毒、高毒农药,或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保质期;保质期与贮藏条件有关的,应当予以标明;有 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及所提供服务的销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家市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分级标准或者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当标明产品质量等 售者名称、贮存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等信息;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健康的物质的;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生产者未按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级或者食品添加剂名称。 (二)查验所提供服务的销售者的营业执照或者身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作,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规定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许可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食用农产品标签所用文字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标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份证明和食用农产品产地或者来源证明、合格证明文件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抽样检验工作。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注的内容应当清楚、明显,不得含有虚假、错误或者其 ,并建立进出货台账,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贮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级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他误导性内容。 存日期、出货日期、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家市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市场监督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 食品生产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生产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第三十三条 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 。进出货台账和相关证明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农产品等认证的食用农产品以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 ;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作,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规定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包装,并标 (三)保证贮存食用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抽样检验工作。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或者干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鲜活畜、禽、水产品等除外。 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级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产动物肉类; 风险监测和调查处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三十五条 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应当符合 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用农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市场监督 (六)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七)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并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贮存肉类冻品应当查验并留存检疫合格证明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八)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 理部门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 、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 七条的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 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应当标明产品名称、原产 (五)贮存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查验并记录出入 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国(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企业注册号、生 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 第三十七条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食品生产经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拆分序号497 499 行政处罚 违反《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 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食 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公示相关不 合格产品信息的处罚 500 行政处罚 对《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三 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01 行政处罚 对《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三 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02 行政处罚 对《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四 十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03 行政处罚 对《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四 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04 行政处罚 对《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四 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05 行政处罚 对《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 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情形的 处罚 506 行政处罚 507 行政处罚 508 行政处罚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 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公开展示 相关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撕 毁、涂改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或者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 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对伪造、涂改、倒卖、出租、 的处罚 出借、转让特殊医学用途配方 食品注册证书的处罚 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 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 定情形的处罚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食品经营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者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按照国家市场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在被抽检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相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关不合格产品信息。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第四十七条第三款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食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公示相关不合格产品信息的,由市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 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 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不立即停止生产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经营、不主动召回、不按规定时限启动召回、不按照召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 三十九条 食品经营者违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回计划召回不安全食品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置不安全食品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不配合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全食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万元以下罚款。第八条(第一款)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立即停止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第十九条 食品经营者知悉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产经营,采取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告知相关食品生产经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后,应当立即采取停止购进、销售,封存不安全食品,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采取必要的措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的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生产者发布的召回公告等措施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第十二条 (第一款)食品生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定,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报告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配合食品生产者开展召回工作。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产者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经营者和监督管理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万元以下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的,应当主动召回。第十三条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第十三条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级 (一)一级召回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召回分为三级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 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处置不安全食品,食品生产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一)一级召回 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经营者拒绝或者拖延履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损害甚至死亡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二)二级召回 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第二十三条 (第二款)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处置不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康损害,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未按规定记录保存不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安全食品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二)二级召回 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情况的,由市场监督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其依法处置不安全食品。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损害,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召回计划。(三)三级召回 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注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回计划。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 第二十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停止生产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三)三级召回 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 告召回计划。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经营、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的名称、商标、规格、生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康损害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产日期、批次、数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事责任。 第十四条 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召回计划召回不安全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年。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一)擅自转让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 品。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食品生产者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品,食品生产者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食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二)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保健食品注 召回计划后,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对召回计划进行评估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四条 不具备就地销毁条件的,可由不安全 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公开展示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册证书的。 。评估结论认为召回计划应当修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销毁处理。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集中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相关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撕毁、涂改监督检查结果记 立即修改,并按照修改后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第二十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销毁处理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录表,或者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条 食品经营者对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告。 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经营的范围内主动召回。食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三十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万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品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应当告知供货商。供货商应当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特殊医学用途配 置的不安全食品存在较大风险的,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元以下罚款。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及时告知生产者。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方食品注册证书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以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第二十一条 因生产者无法确定、破产等原因无法召回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情况。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不安全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的范围内主动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召回不安全食品。第二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因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原因退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申请人变更不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事项,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出市场的不安全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未依法申请变更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置措施。第二十四条 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腐败变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质、病死畜禽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以下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就地销毁。 申请人变更可能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事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项,未依法申请变更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中华人民共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和国主席令第21号令)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拆分序号497 509 行政处罚 对伪造、涂改、倒卖、出租、 出借、转让婴幼儿配方乳粉产 品配方注册证书的行政处罚 510 行政处罚 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 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 定情形的处罚 511 行政处罚 512 行政处罚 513 行政处罚 514 行政处罚 515 行政处罚 516 行政处罚 517 行政处罚 518 行政处罚 对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 为查处办法》第八条规定,网 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 产经营者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 对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 的处罚 为查处办法》第九条规定,网 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 产经营者不具备数据备份、故 对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 障恢复等技术条件,不能保障 为查处办法》第十条规定,网 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可 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靠性与安全性的处罚 未按要求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 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 对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 为查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 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 者未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 制度的或者未公开以上制度的 档案、记录入网食品生产经营 处罚 对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 者相关信息的处罚 为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 者未按要求记录、保存食品交 易信息的处罚 对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 为查处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 者未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 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 对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 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安 为查处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全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的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 处罚 者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 严重违法行为未停止提供网络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 交易平台服务的处罚 供者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发 生《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 处办法》第三十七条所列严重 后果之一的处罚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婴幼儿配方乳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至第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三十四条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并依法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条 申请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人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应当提交标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和说明书样稿及标签、说明书中声称的说明、证明材料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标签和说明书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的,应当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 与获得注册的产品配方的内容一致,并标注注册号。第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三十一条 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的,应当根据产品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 配方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明使用的生乳、乳粉、乳清(蛋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市场监督管 白)粉等乳制品原料的动物性来源。使用的乳制品原料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有两种以上动物性来源时,应当标明各种动物性来源原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省级和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完成备案后7 料所占比例。配料表应当将食用植物油具体的品种名称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不能保障网络食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 按照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注。营养成分表应当按照婴幼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与安全性的,由县级以上地 备案信息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营养素顺序列出,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 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备案号等。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并按照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处3万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物质、可选择性成分等类别分类列出。第三十二条 声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第九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 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称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来源的,应当如实标明具体来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 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 源地或者来源国,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等技术条件,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与 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 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等模糊信息。第三十三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三条 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制度的或者未公开以上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安全性。 3万元以下罚款。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条 声称应当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适用月龄,可以同时 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使用“1段、2段、3段”的方式标注。第三十四条 标签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未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记录入网食品生产经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和说明书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涉及疾病预防、治疗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营者相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功能;(二)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三)明示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第十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四条 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 以下罚款。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等功能性表述;(四)对于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当在 第十二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未按要求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产品配方中含有或者使用的物质,以“不添加”“不含 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记录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 有”“零添加”等字样强调未使用或者不含有;(五)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信息。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六)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第十三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与产品配方注册的内容不一致的声称。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网站交易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未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 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 确保质期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检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五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严重违法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向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第十四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一)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因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被立案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侦查或者提起公诉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第三十七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相 (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因食品安全相关犯罪被人民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关义务,导致发生下列严重后果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法院判处刑罚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部门报告。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 (三)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公安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规定责令停业,并将相关情况移送通信主管部门处理: 机关拘留或者给予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致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 (四)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二)发生较大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 出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三)发生较为严重的食源性疾病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四)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严重违法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响的; 行为未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五)引发其他的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519 行政处罚 对《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 七十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20 行政处罚 对《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 七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21 行政处罚 对《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 七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22 行政处罚 对《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 七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23 行政处罚 对《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 七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24 行政处罚 对《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 七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25 行政处罚 对《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 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26 行政处罚 对《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 七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27 行政处罚 对《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 七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28 行政处罚 对《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 八十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三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第十六条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第十二条(第一款)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临近保质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 期食品的销售管理制度,设立相对独立的销售区,并设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法没收违法贮存、运输、装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 置醒目标志告知消费者;对已经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品相关产品、食用农产品,经公告后进行无害化处理或 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及时销毁,并建立销毁记录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者销毁。 台账,销毁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十三条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第十三条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贮存、运输、装卸的食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第三款)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经营场所之外设有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十七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食用农产品,应当符合 仓储设施的,应当向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第十四条 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销售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十七条 食品集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记录制度,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应当依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者和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和销售日期等内容,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 十八条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二)配备专职或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质期满后6个月。第十五条 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食品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查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添加剂保管制度和使用记录制度,建立专用进货台帐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等物品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作人员的健康证明,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柜贮存、专人保管、专人领用和配比、专门使用记录,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第十八条 禁止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生食畜禽血及生食畜 和条件进行检查,制止并举报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禽肉。 (三)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载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召回食品应当制作召回记录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十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食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等信息;(四)设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召回记录应当包含召回食品名称、数量、批次和生产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用农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置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发布市场内食品安全管理信息;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日期、生产企业名称、召回人、召回原因、处置方式、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产品;违法经营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以5000元 (五)协助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处置结果等内容。召回记录应当保存2年。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以货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作;(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二十五条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第二十条 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 (十一)以假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用农产品安全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知识培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万 (十二)国家为预防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训,加强食用农产品检验工作;(二)建立销售者档案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记录销售者的基本情况和食用农产品的品种、进货渠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第二十一条 进入批发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应当提供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道、产地等信息;(三)与进入市场销售者签订质量安 二十六条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以下至少一项材料(一)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或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全协议,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四)查验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万 者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具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并留存进入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合格证明;(五)对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六条 提供食用农产品 检测合格证明;(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销售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违法行为或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贮存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社区)指定的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产地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 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建立食用农产品贮存档案,如 明;(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签或者标注农产品名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六)制定食品安全 实记录贮存食用农产品所有人的名称、营业执照或者身 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等内容的标签;(四)无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事故处置方案;(七)保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对场地 份证明、联系方式、贮存的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 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及设施设备定期消毒;(八)设置信息公示媒介,及时 等信息;(二)查验贮存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 五)批发市场出具的统一格式的销售单据。不能按照前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发布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和抽样检验信息;(九)其他 立进出库台账,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品名、产地、贮存日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款规定提供材料的,应当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方能进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依法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义务。 期、出库日期,进出库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入市场销售;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销售。农民个人在批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的,并处以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三)贮存、运输和装卸食用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发市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及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不得将食用农产品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联系方式。第二十二条 批发市场销售者应当在摊位或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撤销登记。第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从业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四)定期检查库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者柜台显著位置悬挂标示牌,标明食用农产品名称、产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加工活动,应当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人员健康证明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存产品,发现销售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地等内容,公示进货凭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或者合格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 符合下列要求(一)在登记证书载明的食品类别范围内 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即报告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五)法律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明等材料。第二十三条 从事批发业务的销售者,应当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十五条规定生产禁止生产品种目录内食品的,由食品药 生产;(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符 借、转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的,由食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建立销售记录制度,记录批发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 合食品安全标准;(三)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 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产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原料与成品不得交叉污染;(四)不得将食品接触有毒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违法生产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以5000元 有害物质(五)生产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 款。第三十二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月。批发市场出具的统一格式的销售单据可以作为进货 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以货 生标准;(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到期需要延续的,应当在到期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者的进货查验记录凭证。鼓励有条件的销售者采用信息 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害,杀虫剂、灭鼠剂等按照规定使用并妥善保管,防止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30日前提出申请。生产经营负责人、地址、食品类别项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第二十四条 市场销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 对食品造成污染;(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目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停止生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售的食用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 第三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编 第三十四条 小餐饮食品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产经营的,应当向为其办理登记手续的食品药品监督管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包装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的品种目录,报省人民 (一)在登记证书载明的经营项目范围内生产经营;( 理部门注销登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应当在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标明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529 行政处罚 对《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 八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30 行政处罚 对《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 八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31 行政处罚 对《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 八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32 行政处罚 对《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 八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33 行政处罚 对《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 八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34 行政处罚 对《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 八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535 行政处罚 对《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六 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536 行政处罚 对《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七 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537 行政处罚 对《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八 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538 行政处罚 对擅自开办碘盐加工企业或者 未经批准从事碘盐批发业务的 行为的处罚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食品药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罚款。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应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索取、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 四十一条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得、违法生产的食品;违法生产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万元的,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得少于2年。第三十八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每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万元以上的,并处以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年将生产的食品送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对不符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撤销登记。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九项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 第四十一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接受食品生产企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毁,并记录处理或者销毁情况。第三十九条 食品生产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元以上200 业委托的食品生产加工,也不得互相委托生产加工食品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加工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当有简易包装并附标签,标签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 。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第四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生产日期、保质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十七条 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贮存条件;(四)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 十八条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二)有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销售、餐饮服务设施和废弃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通用名称;(五)小作坊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六 予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物收集设施;(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登记证编号;(七)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 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四)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定的其他事项。 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具、用具、容器等符合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的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第四十八条 禁止食品摊贩经营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求;(五)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六)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人群的主辅食品。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制作、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七)按照要求对餐饮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具进行清洗、消毒或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餐饮具;(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八)在显著位置公示备案证明材料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九)配备防蝇、防鼠、防尘、保洁设施。食品摊贩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规定的,由食品药品 元以下罚款。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应当索取采购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凭证,凭证保存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货值金额不足1万 第五十二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期限不得少于60日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元的,并处以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应当查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产品消毒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万元以上的,并处以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格证明,并留存其复印件;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使用不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第五十八条 散装食品生 合格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集中消毒餐饮具。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产者采用的容器和外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清真餐饮具应当符合民族习惯,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盐和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并标明食品的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 不得与其他餐饮具混存、混运、混洗和混用。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盐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第五十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九条 散装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罚款: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列要求 (一)具有与经营散装食品品种、规模相适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一)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应的销售场所;(二)具有与散装食品品种、数量相适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 (二)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应的清洗、消毒、照明、温度控制、防尘、防蝇、防鼠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停业整顿,直至吊销食盐定点生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等设施;(三)接触散装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等应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证书: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当安全、卫生、无毒,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四)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非食用盐生产企业未按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散装食品经营者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照本办法规定保存生产销售记录;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第六十条 散装食品经营者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法购进的食盐,可以处违法购进的食盐货值金额3倍以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保存采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应当与食品出厂时标注的一致。将不同生产日期的散装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下的罚款: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购销售记录;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食品混装销售,应当标注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一)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从除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三)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销售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期限。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食盐;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开办碘盐加工企业或者未经批 (二)食盐零售单位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四)将非食用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准从事碘盐批发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盐业主管 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机构责令停止加工或者批发碘盐,没收全部碘盐和违法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所得,可以并处该盐产品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539 行政处罚 对加工、批发不合格碘盐的行 为的处罚 540 行政处罚 对在缺碘地区的食用盐市场销 售不合格碘盐或者擅自销售非 碘盐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 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 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 一条规定处罚 542 行政处罚 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违反《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 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处罚 543 行政处罚 对《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 退货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 定行为的处罚 544 行政处罚 对《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 退货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 定行为的处罚 545 行政处罚 对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单 位违反《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 察规定》的处罚 546 行政处罚 对大型游乐设施改造单位违反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未进行设计文件鉴定的处 罚 547 行政处罚 对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 违反《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 规定》的处罚 548 行政处罚 对违反《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 察规定》的处罚 541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碘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盐的加工企业、批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加工、批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发不合格碘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责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令停止出售、并责令责任者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食盐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碘,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该盐产品价值3 倍以下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违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加工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反本条例的规定,在缺碘地区的食用盐市场销售不合格 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报请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批准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碘盐或者擅自销售非碘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盐业 后,取消其碘盐加工资格; 对批发企业,由省、自治区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主管机构没收其经营的全部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 、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取消其碘盐批发资格。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处该盐产品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 当事人违反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规没有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分别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依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第六条 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欺诈行为,危害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一)项规定予以处罚。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一条 电子商务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一)伪造合同;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网络商品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销售不能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够完全恢复到初始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且未通过显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二)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著的方式明确标注商品实际情况的,违反其他法律、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的罚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合同;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法律 (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三十四 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三)虚构合同标的或者虚构货源、销售渠道诱人订立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条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拒绝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履行合同;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涉嫌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开展调查的,予以警告,责令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四)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第三十八条 大型游乐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五)隐瞒重要事实,诱骗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意思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设施制造、安装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表示订立合同,或者诱骗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予以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一)未对设计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六)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第三十九条 大型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 (二)未对设计中首次使用的新技术进行安全性能验证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游乐设施改造单位违反本规定,未进行设计文件鉴定的 ;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予以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七)恶意设置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条款,造成对方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三)未明确整机、主要受力部件的设计使用期限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第二十九条 大型游乐设施进行改造的,改造单位应当 人无法履行合同; (四)未在大型游乐设施明显部位装设符合有关安全技术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重新设计,按照本规定进行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和 规范要求的铭牌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第四十条 大型游乐设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监督检验,并对改造后的设备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八)编造虚假理由中止(终止)合同,骗取财物; (五)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出厂文件内容不符合本规定要求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施运营使用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大型游乐设施改造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大型游 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乐设施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市场监 (九)提供虚假担保; (六)对因设计、制造、安装原因,存在质量安全问题隐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一)擅自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大型游乐设施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患的,未按照本规定要求进行排查处理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二)设备运营期间,无安全管理人员在岗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大型游乐设施改造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装设符合安全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十)采用其他欺诈手段订立、履行合同。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规 (三)配备的持证操作人员未能满足安全运营要求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技术规范要求的铭牌,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符合第十八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定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数量不能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四)未及时更换超过设计使用期限要求的主要受力部件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条要求的技术资料移交运营使用单位存档。 第七条 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危害国家利益、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满足施工要求或具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的人数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予以警告,处5千元以上1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五)租借场地开展大型游乐设施经营的,未与场地提供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万元以下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一)以贿赂、胁迫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六)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使用维护说明书等要求进行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重大修理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二)以恶意串通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社会公共利益;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执法稽查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549 行政处罚 550 行政处罚 551 行政处罚 552 行政处罚 553 行政处罚 554 行政处罚 555 行政处罚 556 行政处罚 557 行政处罚 558 行政处罚 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 ,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 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定价、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 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紧急措施的行为,不正当 、紧急措施;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购买商品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43、44、55 、57、58、59 价格行为,拒绝提供价格监 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对擅自设立服务收费项目、 《贵州省价格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中华人民共 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 码标价,标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61、63、72 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 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县级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假资料的行为,逾期不缴纳 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准的行为,将职责范围内的 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罚款、逾期不缴纳违法所得 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43、44、55 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收取 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第十八条经营者进行价格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程序规定》第 行为的行政处罚。 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十四条经营者不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57、58、59 17、18、19、 或者变相收取服务费的行为 活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销售、收购商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中华人民共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 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20、21、22、 ,不建立与其经营条件相适 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或者示证收费;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条 《市场监督 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 对价格串通、低价倾销、牟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57、58、60、 应的内部管理制度等违反法 (二)为价格监督检查、监测、成本调查审核等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法》第17、42 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管理行政处罚 益;(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 取暴利行为的处罚。 61、62、63条 定义务的行为,不正当价格 政府价格活动提供必需的生产经营成本、利润等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43、44、55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程序规定》第 。 行为的行政处罚 有关账簿、单据、凭证、文件以及其他资料,并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57、58、59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7、18、19、 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 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61、63、72 《中华人民共 《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28条 有下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对越权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 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三)建立与其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20、21、22、 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条 和国行政处罚 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法行为: 准,扩大收费范围,拒报或 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市场监督 经营条件相适应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四)执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57、58、60、 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法》第17、42 (一)擅自设立或越权批准收费项目的; 者谎报收费收入和支出资料 权益;(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管理行政处罚 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五)执行法定的价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61、62、63条 的合法权益;(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43、44、55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程序规定》第 (二)越权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扩大收费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拒绝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检 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 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六)接受政府价格主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四)利用虚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57、58、59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7、18、19、 范围的; 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检查所需 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 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检查;(七)遵守法律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 《贵州省专利条例》第25条 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专 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61、63、72 进行交易;(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20、21、22、 (三)不领取收费许可证而收费的; 资料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九条经营者不得有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和国行政处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条 《市场监督 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五)提供相同商品 对认定专利侵权行为成立的 利侵权纠纷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应当责令 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六)采取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57、58、60、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四)不使用专用票据收费的; 下列价格行为:(一)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法》第17、42 侵权人立即停止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管理行政处罚 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 处罚 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购买、销售商品或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61、62、63条 (五)擅自分解收费项目进行收费的; 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方式标价;(二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43、44、55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程序规定》第 进口等侵权行为,销毁制造侵权产品或者实施专 行价格歧视;(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 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七)违反法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六)收费项目被撤销后继续收费的;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57、58、59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7、18、19、 利方法的专用设备、模具和工具。 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八)法律、行政法规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 《贵州省专利条例》第44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七)不按规定亮证收费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61、63、72 极品价等价格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三)对同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20、21、22、 或者压低价格;(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 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和国行政处罚 法承担民事责任外,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条 《市场监督 (八)拒报或者谎报收费收入和支出资料的; 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标价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57、58、60、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假冒专利的处罚 取暴利;(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法》第17、42 上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管理行政处罚 (九)隐瞒、截留、转移、坐支、挪用、私分 不一的标价签或者价目表;(四)降价销售所标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61、62、63条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当价格行为;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43、44、55 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程序规定》第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较轻的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收费款项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 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与实际不符;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57、58、59 实施行政处罚;三十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7、18、19、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 (十)拒绝接受财政、物价部门检查或者不如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五)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扣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 《贵州省专利条例》第45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61、63、72 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20、21、22、 实提供检查所需资料的;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和国行政处罚 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管理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条 《市场监督 对违反《贵州省专利条例》 、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等;(六)采取价外馈 ,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57、58、60、 没有违法所得,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以2万元 (十一)其它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法》第17、42 部门没收侵权产品,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4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管理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规定的处罚 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61、62、63条 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处以2万元以上20 29条对有前条(一)、(四)、(五)、(六)、(九)项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43、44、55 物品的品名、规格、等级、数量和服务项目、服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程序规定》第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1万元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 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 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治理;四十条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万元以下的罚款。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负责查处;对有前条(二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57、58、59 务内容;(七)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7、18、19、 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 《贵州省专利条例》第46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 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的,以产品销售价格乘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61、63、72 )、(三)、(七)项行为之一的,由物价检查机构负 取未标明的费用,或者巧立名目变相提高商品价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20、21、22、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和国行政处罚 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 七条第二款规定,有关当事人阻碍专利管理部门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条 《市场监督 销售数量作为其违法所得。订立假冒专利合同的 对违反《贵州省专利条例》 执行,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 责查处;对有前条(八)、(十)、(十一)项行为之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57、58、60、 格或者加收费用;(八)无服务事实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以上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法》第17、42 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 依法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管理行政处罚 ,以收取的费用作为其违法所得。 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处罚 一的,依据“谁先发现谁处理”的原则,由财政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61、62、63条 (九)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43、44、55 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 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治理,或者由工商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程序规定》第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故意提 对假冒的专利标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 或价格主管部门查处。 ,谎称为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十)违反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3000元以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57、58、59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7、18、19、 供虚假证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查处案件的专 利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并销毁;专利标识张贴、刻录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十一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 《贵州省专利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 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61、63、72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第十八条级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20、21、22、 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 利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对违反《贵州省专利条例》 或者附带在产品上的,责令当事人清除或者覆盖;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和国行政处罚 )未按照规定申领《收费许可证》或者《收费许 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未依法取得专利服务的资质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条 《市场监督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57、58、60、 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低价倾销行为实 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有本法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 以下的罚款。 专利标识难以清除或者覆盖的,责令当事人销毁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法》第17、42 可证》未经年度审验而收费;(十二)擅自设立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或者资格,以营利为目的从事专利服务的,由县 管理行政处罚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61、62、63条 施行政处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低价倾销行为 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由作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定的处罚 假冒专利产品。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43、44、55 属于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范围的服务收费项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程序规定》第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 出查封或者扣押决定的专利管理部门处以查封或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57、58、59 目,收取《收费许可证》上未标明的收费或者提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7、18、19、 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政府价格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 县级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对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 者扣押物品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查封或者 、61、63、72 20、21、22、 高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填写收费票据,延长收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和国行政处罚 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听证程序依照《中华人 活动,或者化妆品注册人、 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 主管部门认定;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条 《市场监督 扣押物品价值难以计算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 57、58、60、 费时限,增加收费频次;(十三)利用行政性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5万元以上10万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法》第17、42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执行,违反本 备案人委托未取得相应化妆 行政区域的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 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管理行政处罚 以下的罚款。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61、62、63条 断或者行业性垄断的优势,违反规定收费或者强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元以下的罚款。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43、44、55 规定第十二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程序规定》第 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化妆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 元以下的罚款;四十三条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制性销售高价商品或者强制性提供服务,强制性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尚不构成犯罪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57、58、59 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不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7、18、19、 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品的处罚 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收购或者变相压价收购;(十四)联合固定价格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给予警告 、61、63、72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20、21、22、 如实提供调查所必需的账簿、单据、凭证、文件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化妆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相关营业所得或者转移、隐 或者限制转售价格;(十五)利用自然灾害或者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市场监督 ,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条 57、58、60、 以及其它资料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 匿、销毁的财物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突发性事件哄抬物价、违反规定收费;(十六)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管理行政处罚 罚款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61、62、63条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准、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诚 四十四条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涂改、伪造、买卖政府价格批文;(十七)法律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程序规定》第 。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违反本规 信自律,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 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7、18、19、 、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第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定第五条规定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改正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从事化妆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 20、21、22、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执法稽查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559 行政处罚 560 行政处罚 561 行政处罚 562 行政处罚 563 行政处罚 564 行政处罚 565 行政处罚 566 行政处罚 567 行政处罚 568 行政处罚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 对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 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行政区域的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册的特殊化妆品的处罚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43、44、55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57、58、59 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对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化妆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条 原料、应当注册但未经注册的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和国行政处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市场监督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在化妆品 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程序规定》第 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准、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诚 、43、44、55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化妆品生产经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的物质,或者使用超过使用期 信自律,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57、58、59 17、18、19、 县级以上地方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 对使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特殊化妆品 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限、废弃、回收的化妆品或者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61、63、72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20、21、22、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和国行政处罚 、技术规范的原料、直接接触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诚信自律,保证化妆品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原料生产化妆品的处罚 《市场监督 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条 57、58、60、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备案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法》第17、42 质量安全。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管理行政处罚 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61、62、63条 、43、44、55 但未备案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我国境内首次使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程序规定》第 。 化妆品生产经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57、58、59 ,或者不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具有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7、18、19、 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 、61、63、72 或者技术规范使用原料的处罚 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 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新原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20、21、22、 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条 和国行政处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市场监督 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诚信自律,保证化妆品 料,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使用;其他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57、58、60、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法》第17、42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质量安全。 管理行政处罚 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化妆品新原料应当在使用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61、62、63条 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43、44、55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我国境内首次使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程序规定》第 术要求的化妆品的处罚 备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科学研究的发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化妆品生产经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57、58、59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具有 17、18、19、 展,调整实行注册管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范围,经国务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 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61、63、72 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新原 20、21、22、 院批准后实施。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和国行政处罚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诚信自律,保证化妆品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条 《市场监督 对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料,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使用;其他 57、58、60、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特殊化妆品经国务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法》第17、42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质量安全。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管理行政处罚 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处罚 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 化妆品新原料应当在使用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61、62、63条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43、44、55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化妆品注册人、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程序规定》第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备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科学研究的发 。 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 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57、58、59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化妆品注册人、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7、18、19、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展,调整实行注册管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范围,经国务 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 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61、63、72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制定的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化妆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20、21、22、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院批准后实施。 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10年内 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和国行政处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条 《市场监督 门制定的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化妆 品,建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并执行供应商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57、58、60、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化妆品原料、直接 对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的处罚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化妆品注册人、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 法》第17、42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管理行政处罚 品,建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并执行供应商 遴选、原料验收、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设备管理、产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61、62、63条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 备案人可以自行生产化妆品,也可以委托其他企业生产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43、44、55 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程序规定》第 遴选、原料验收、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设备管理、产 品检验及留样等管理制度。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规范。 化妆品。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化妆品生产经营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57、58、59 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7、18、19、 品检验及留样等管理制度。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中华人民共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委托生产化妆品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委托取 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61、63、72 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3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注册或者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20、21、22、 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和国行政处罚 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并对受委托企业(以下 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条 《市场监督 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57、58、60、 ,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 ,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法》第17、42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称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保证其按照法 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管理行政处罚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61、62、63条 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 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限的化妆品的处罚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43、44、55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定要求进行生产。受托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程序规定》第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 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 (一)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或者化妆 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57、58、59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化妆品经 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 ,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7、18、19、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 品注册人、备案人委托未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 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县级以上地方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 对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61、63、72 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 生产活动负责,并接受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的监督。 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20、21、22、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和国行政处罚 责令其实施召回后拒不召回,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可的企业生产化妆品;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条 《市场监督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化妆品生产经营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 不得使用超 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57、58、60、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 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或者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法》第17、42 (二)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 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管理行政处罚 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 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的化妆品或者化妆品原料生产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61、62、63条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43、44、55 门责令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 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 ; 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 化妆品。 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程序规定》第 。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化妆品注 、57、58、59 营后拒不停止或者暂停生产、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款 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 (三)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应当注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17、18、19、 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根据科学研究的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 《中华人民共 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 、61、63、72 经营的处罚 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20、21、22、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册但未经注册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在化妆品中 发展,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的安全性有认识上的改变 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和国行政处罚 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条 《市场监督 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 实施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 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57、58、60、 ,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 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使用超 的,或者有证据表明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可能存在缺陷 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法》第17、42 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部门责令其实施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 管理行政处罚 案的普通化妆品 (一)使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原料、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61、62、63条 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 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化妆 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的化妆品或者原料生产 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一)使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原料、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43、44、55 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对造成人体伤害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程序规定》第 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新原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 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 品、化妆品新原料的注册人、备案人开展安全再评估或 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化妆品。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新原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特殊化妆品经国务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57、58、59 对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 例》规定设质量安全负责人的 处罚 (一)使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原料、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妆品,负责药品 料生产化妆品,或者不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 者直接组织开展安全再评估。再评估结果表明化妆品、 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料生产化妆品,或者不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 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 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新原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监督管理的部门可以采取责令暂停生产、经营的紧急控 范使用原料;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化妆品原料不能保证安全的,由原注册部门撤销注册、 (一)使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原料、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范使用原料; 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 料生产化妆品,或者不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制措施,并发布安全警示信息;属于进口化妆品的,国 (二)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 备案部门取消备案,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该化 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新原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二)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 范使用原料;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可以暂停进口。 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 妆品原料纳入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目录,并向社 料生产化妆品,或者不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 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会公布。 范使用原料;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化妆品注册人、 ;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 (三)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二)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设质量安全负责人,承担相 (三)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 ;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 ;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 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 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应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放行职责。 ;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 (三)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 (四)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 ;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 (四)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 ;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 (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一)使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原料、 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 (三)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 (四)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新原 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 ;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 (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 (六)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其实施召回后拒 料生产化妆品,或者不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 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 (四)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569 行政处罚 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未对 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 监督的处罚 570 行政处罚 对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 例》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 健康管理制度的处罚 571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化妆 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 品的处罚 572 行政处罚 对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 例》规定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 依据的摘要 行政处罚 对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 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 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的处罚 574 行政处罚 对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 例》规定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 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的 处罚 575 行政处罚 对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 例》规定贮存、运输化妆品的 处罚 573 576 行政处罚 577 行政处罚 578 行政处罚 对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 例》规定监测、报告化妆品不 良反应,或者对化妆品不良反 应监测机构、负责药品监督管 理的部门开展的化妆品不良反 对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 应调查不予配合的处罚 、展销会举办者未依照《化妆 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履行审 查、检查、制止、报告等管理 义务的处罚 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委托生产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化妆品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委托取得相应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并对受委托企业(以下称受托生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保证其按照法定要求进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行生产。受托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化妆品注册人、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家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活动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 负责,并接受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的监督。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有碍化妆品质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量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化妆品的最小销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 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 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 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进口化妆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 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应当与原标签内容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 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化妆品的功效宣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一致。 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 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十六条 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 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门网站公布功效宣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一)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 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 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二)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 品生产经营活动: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 (一)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化妆品经营者应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四)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品生产经营活动: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质量安全负责人;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 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五)全成分;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三)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 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六)净含量;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质量安全负责人;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活动进行监督;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 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七)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三)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活动进行监督;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化妆品注册人、 制度;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化妆品注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的其他内容。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以及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七条 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制度; 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生产经营的化妆品的标签存在瑕疵但不影响质量安全且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 要;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 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 售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应当真实、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生产经营的化妆品的标签存在瑕疵但不影响质量安全且 措施;可能影响化妆品质量安全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完整,保证可追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 、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化妆品生产经营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 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满后1年;产品使用期限不足1年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 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部门报告。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少于2年。 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贮存、运输化妆品;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 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监测、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 或者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国家建立化妆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 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 部门开展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调查不予配合。 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监测其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 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上市销售化妆品的不良反应,及时开展评价,按照国务 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报告。受托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者和医疗机构发现可 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要;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要;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化妆品集中交易市 能与使用化妆品有关的不良反应的,应当报告化妆品不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化妆品经营者的 良反应监测机构。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化妆品不良反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 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市场主体登记证明,承担入场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 应监测机构或者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可能与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定期对入场化妆品经营者进行检查;发现入场化妆品经 用化妆品有关的不良反应。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品生产经营活动: 、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营者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所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一)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贮存、运输化妆品;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化妆品广告的内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贮存、运输化妆品; 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 集、分析和评价,并向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处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质量安全负责人; 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监测、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 容应当真实、合法。 (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监测、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化妆品集中交易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理建议。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三)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贮存、运输化妆品;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或者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 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 或者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审查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活动进行监督; (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监测、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部门开展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调查不予配合。 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部门开展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调查不予配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检查、制止、报告等管理义务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调查。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或者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理的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制度; 部门开展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调查不予配合。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化妆品广告违反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责令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 本条例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579 行政处罚 580 行政处罚 581 行政处罚 582 行政处罚 583 行政处罚 584 行政处罚 585 行政处罚 586 行政处罚 587 行政处罚 588 行政处罚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第七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 化妆品技术审评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县级以上地方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检验机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机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负责化妆品安全风险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构招用、聘用不得从事化妆品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监测的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致使技术审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或者不得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不良反应监测、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从事化妆品检验工作的人员从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化妆品注册人、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或者检验的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六条 从事食盐生产应当取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 处罚 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有碍化妆品质 对未取得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 得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食盐实行定点批发制度。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量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书从事食盐生产的处罚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书的企业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化妆品生产经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者、检验机构招用、聘用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六条 从事食盐生产应当取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取缔,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的人员或者不得从事化妆品检验工作的人员从事化妆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对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 得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盐和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生产经营或者检验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 书的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 食盐实行定点批发制度。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食盐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处罚 证书的企业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以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停产停业直至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下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七条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取缔,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超出食盐 当在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核定的区域从事批发业务。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盐和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定点批发企业证书核定的区域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不得委托个人或者没有食盐批发资质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食盐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销售食盐的处罚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的单位开展批发经营。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以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 下罚款。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八条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条、第八条、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按照本 应当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者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条例规定保存采购、销售记录 进食盐,食盐零售经营者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的处罚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食盐。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和食盐零售经营者应当查验供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至吊销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货者相关许可证和出厂食盐质量检测报告,取得增值税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一)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超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核定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禁止将工业用盐、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发票。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的区域销售食盐的;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对将工业用盐、饲料添加剂氯 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和其他非食用盐作为食盐进行销售。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当建立食盐采购记录制度。如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化钠和其他非食用盐作为食盐 (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保存采购、销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禁止用工业用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和其他非食用 实记录购进食盐的品种、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售记录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进行销售的处罚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盐制作食品。 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三)将工业用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和其他非食用盐作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 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为食盐进行销售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八条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从食盐定 条、第八条、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当建立食盐销售记录制度。如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应当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者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点生产企业、其他食盐定点批 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 实记录销售食盐的品种、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进食盐,食盐零售经营者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 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 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食盐。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和食盐零售经营者应当查验供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至吊销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进食盐的处罚 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货者相关许可证和出厂食盐质量检测报告,取得增值税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一)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超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核定 食盐采购、销售的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八条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发票。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的区域销售食盐的; 于2年。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对食盐零售经营者从食盐定点 应当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者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当建立食盐采购记录制度。如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保存采购、销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进食盐,食盐零售经营者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实记录购进食盐的品种、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售记录的; 条、第八条、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购进食盐的处罚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食盐。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和食盐零售经营者应当查验供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三)将工业用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和其他非食用盐作 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货者相关许可证和出厂食盐质量检测报告,取得增值税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为食盐进行销售的。 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销售的加碘食盐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发票。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当建立食盐销售记录制度。如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至吊销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碘含量应当符合本省执行的国家标准,并在加碘食盐的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当建立食盐采购记录制度。如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违反《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 实记录销售食盐的品种、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一)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超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核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包装上按照法律规定标明碘含量。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实记录购进食盐的品种、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 第十一条规定的处罚 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的区域销售食盐的;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监测结果适时调整本省执行的碘含量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保存采购、销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国家标准。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食盐采购、销售的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售记录的;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当建立食盐销售记录制度。如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于2年。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将工业用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和其他非食用盐作 条规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批发的加碘食盐碘含量不符 实记录销售食盐的品种、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为食盐进行销售的。 合本省执行的国家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 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管部门责令停止出售,并责令召回,没收违法所得,并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食盐,并可处以违法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可处以该盐产品价值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食盐采购、销售的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购进的食盐货值金额3倍以下罚款: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监管部门吊销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61、63、72 20、21、22、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程序规定》第 。 17、18、19、 20、21、22、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药品化妆品医 疗器械监管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589 行政处罚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通过网 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未加碘食 盐销售网点名称、地址、联系 方式的处罚 590 行政处罚 对未加碘食盐的零售经营者未 在经营场所对消费未加碘食盐 作出专门提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食盐生产经营企业、使用食 盐制作食品的企业等单位有《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三十 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 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 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 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 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 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 餐造成明显浪费的处罚 594 行政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 品浪费法》规定,食品生产经 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 成严重食品浪费的处罚 595 行政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 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规 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 污染防治法》规定,生产、进 口、销售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 标准或者要求的锅炉的处罚 597 行政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 污染防治法》规定,进口、销 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 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处罚 598 行政强制 对有证据证明侵犯他人注册商 标专用权的物品实施查封或者 扣押 591 592 593 596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应当通过网络等便于消费者查询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未加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碘食盐销售网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零售的未加碘食盐包装应当有明显的未加碘食盐标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识。未加碘食盐的零售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对消费未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加碘食盐作出专门提示,满足特定人群未加碘食盐消费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应当通过网络等便于消费者查询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未加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需求。 碘食盐销售网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零售的未加碘食盐包装应当有明显的未加碘食盐标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 识。未加碘食盐的零售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对消费未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食盐生产经营企业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加碘食盐作出专门提示,满足特定人群未加碘食盐消费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款: 、使用食盐制作食品的企业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需求。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一)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未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加碘食盐销售网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的; 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二)未加碘食盐的零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对消费未加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 碘食盐作出专门提示的。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款: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 (一)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一)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未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加碘食盐销售网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 (二)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二)未加碘食盐的零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对消费未加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给予警告。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碘食盐作出专门提示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 (三)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给予警告。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下罚款。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 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 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给予警告。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下罚款。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 违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 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下罚款。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进口、销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一)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售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者要求的锅炉,由县级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二)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的;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进口、销售超过污染物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县级以上人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海关按照职责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销毁无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法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进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四)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工商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口行为构成走私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应依法执行回避规定。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 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不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以行使下列职权: 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退货;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有关的情况;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人拟作出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 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 限、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6.送达责任: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17、42 、43、44、55 、57、58、5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43、44、55 程序规定》第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处罚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17、42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43、44、55 程序规定》第 。 、57、58、59 17、18、19、 《中华人民共 、61、63、72 20、21、22、 和国行政强制 条 《市场监督 57、58、60、 法》第十八、 管理行政处罚 61、62、63条 二十四、二十 程序规定》第 。 六、三十一、 17、18、19、 三十二、三十 20、21、22、 三条。 57、58、60、 61、62、63条 。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质量监督管理 科 执法稽查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599 行政强制 对产品质量违法案件涉案物品 实施查封或者扣押 600 行政强制 对传销案件中相关物品、场 所及资金实施查封、扣押 601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相关企业与直销 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 602 行政强制 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奥林匹 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实施查 封或者扣押 603 行政强制 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涉案物品 、场所实施查封或者扣押 604 行政强制 对违法生产、销售或者在经 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 品实施查封或者扣押 605 行政强制 对有证据证明侵犯世界博览 会标志专有权的物品实施查 封或者扣押 行政强制 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 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 制毒化学品的涉案物品、场所 实施查封扣押 606 607 行政强制 608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 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 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食品相关产品和查封违法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医疗器械,违法使用的零配件 、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医 疗器械的工具、设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市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列职权: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一)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一)责令停止相关活动;(二)向涉嫌传销的组织者、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经营者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三)进入涉嫌传 (二)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销的经营场所和培训、集会等活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直销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676号)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动有关的情况;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三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 、票据、账簿等资料;(五)查封、扣押涉嫌专门用于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及其直销活动实施日常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 (三)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六)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七)查询涉嫌传销的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及其他有关资料; (一)进入相关企业进行检查;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的账户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三条 对侵犯奥林匹克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要求相关企业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簿、对账单等;(八)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资金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工商行政管理部 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三)询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要 门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 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求其提供有关材料; 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或者口头报告并经批准。 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者举报,对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进行查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相关企业与直销活动有 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当场采取前款规定措施的,应当在事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 后立即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其中,实施前款规定的查 》第十五条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五)检查有关人员的直销培训员证、直销员证等证件 封、扣押,以及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措施,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下列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 。 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职权: 专有权有关的情况;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现场检查时,检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批准。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实施查封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二)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 、扣押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人批准。 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并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向有关生产、销售或者在经 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 (三)对当事人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活动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单位和检验机构的法定代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产的工具、设备; 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第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涉嫌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四)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查处涉嫌侵犯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从事违反本条例活动的情况;(二)查阅、复制有关生 的生产经营场所。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行为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单位和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 检验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 有权有关的情况;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三)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本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二)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县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安全生产 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价格主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三)对当事人涉嫌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活动的 行为进行查处时,也可以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 《中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侵犯 第四十四条 根据举报或者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县级以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 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价格以及进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 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向有关生产、销售或者在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口、出口的监督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 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和检验机构的法定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依法予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以查处。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违法活动有关的情况;(二)查阅、复制有关生产、销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负责药品监督管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和检验机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理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有下列职权: 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薄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一)进入现场实施检查、抽取样品;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检查时,可以依法查看现场、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记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管理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 进行抽样检验; 录有关情况、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必要时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可以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违法使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用的零配件、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的 资料;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工具、设备; 料、物品,不得拒绝或者隐匿。 (四)查封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的场所。 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保守被检查单位的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强制 法》第十八、 二十四、二十 六、三十一、 《中华人民共 三十二、三十 和国行政强制 三条。 法》第十八、 二十四、二十 六、三十一、 《中华人民共 三十二、三十 和国行政强制 三条。 法》第十八、 二十四、二十 六、三十一、 《中华人民共 三十二、三十 和国行政强制 三条。 法》第十八、 二十四、二十 六、三十一、 《中华人民共 三十二、三十 和国行政强制 三条。 法》第十八、 二十四、二十 六、三十一、 《中华人民共 三十二、三十 和国行政强制 三条。 法》第十八、 二十四、二十 六、三十一、 《中华人民共 三十二、三十 和国行政强制 三条。 法》第十八、 二十四、二十 六、三十一、 《中华人民共 三十二、三十 和国行政强制 三条。 法》第十八、 二十四、二十 六、三十一、 《中华人民共 三十二、三十 和国行政强制 三条。 法》第十八、 二十四、二十 六、三十一、 《中华人民共 三十二、三十 和国行政强制 三条。 法》第十八、 二十四、二十 六、三十一、 三十二、三十 三条。 单位法定代 表人、 质量监督管理 分管领导、 科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执法稽查科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执法稽查科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知识产权科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执法稽查科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质量监督管理 分管领导、 科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知识产权科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执法稽查科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食品安全综合 分管领导、 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药品化妆品医 表人、 疗器械 监管 分管领导、 科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609 行政强制 对乳品质量安全案件中涉案物 品、场所实施查封或者扣押 610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 行为有关的财物 611 行政强制 暂扣营业执照 612 行政强制 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 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事 故隐患、能耗严重超标的特种 设备,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613 行政强制 对危险化学品违法案件中涉案 场所、物品实施查封、扣押 614 行政强制 对代表机构违反《外国企业常 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的 行为中涉案物品实施查封、扣 押 615 行政强制 对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 其有关材料实施查封、扣押 616 行政强制 对疫苗存在或者疑似存在质量 问题的查封、扣押 617 行政强制 对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 者军服仿制品的查封、扣押 618 行政强制 对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 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 物的查封、扣押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畜牧兽医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在依据各自职责进行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监督检查时,行使下列职权: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一)实施现场检查;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二)向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 监督检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检验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报告等资料;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乳品质量安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一)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全国家标准的乳品以及违法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查;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剂;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五)查封涉嫌违法从事乳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 一条 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颁发证照的部门应当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扣押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关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查 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主席令第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三)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号)第六十一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向特种设备生产、经营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四)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物;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二)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查阅、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五)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 下列措施:(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复制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户。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资料;(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除或者限期消除;(三)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采取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 登记机关对代表机构涉嫌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章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装 (四)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定的措施,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 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置、器材、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四)经本 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 (一)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情况;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 (五)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 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管理的需要,可以对药 (三)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违法行为的工具、 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五)发现影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抽查检验应当按照规定抽样,并 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 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抽样应当购买样品。所需费用按照 (四)查询从事违法行为的代表机构的账户以及与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限期改正。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国务院规定列支。 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2019年实施)第七十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三条 疫苗存在或者疑似存在质量问题的,疫苗上市许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查封、扣押,并在七日内作出行 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可持有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立即停止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政处理决定;药品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销售、配送、使用,必要时立即停止生产,按照规定向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门报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机构和接种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向上级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发现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的行为时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可以查封、扣押涉嫌物品。 当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对已经销售的疫苗,疫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及时通知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广告法》第四十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疫苗配送单位、接种单位,按照规定召回,如实记录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督管理职责,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召回和通知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配送单位、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接种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一)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未依照前款规定停止生产、销售、配送、使用或者召回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查; 疫苗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康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配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二)询问涉嫌违法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送、使用或者召回疫苗。 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发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查; 现存在或者疑似存在质量问题的疫苗,不得瞒报、谎报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缓报、漏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三)要求涉嫌违法当事人限期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强制 法》第十八、 二十四、二十 六、三十一、 《中华人民共 三十二、三十 和国行政强制 三条。 法》第十八、 二十四、二十 六、三十一、 《中华人民共 三十二、三十 和国行政强制 三条。 法》第十八、 二十四、二十 六、三十一、 《中华人民共 三十二、三十 和国行政强制 三条。 法》第十八、 二十四、二十 六、三十一、 《中华人民共 三十二、三十 和国行政强制 三条。 法》第十八、 二十四、二十 六、三十一、 《中华人民共 三十二、三十 和国行政强制 三条。 法》第十八、 二十四、二十 六、三十一、 《中华人民共 三十二、三十 和国行政强制 三条。 法》第十八、 二十四、二十 六、三十一、 《中华人民共 三十二、三十 和国行政强制 三条。 法》第十八、 二十四、二十 六、三十一、 《中华人民共 三十二、三十 和国行政强制 三条。 法》第十八、 二十四、二十 六、三十一、 《中华人民共 三十二、三十 和国行政强制 三条。 法》第十八、 二十四、二十 六、三十一、 三十二、三十 三条。 单位法定代 表人、 食品安全综合 分管领导、 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执法稽查科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特种设备安全 分管领导、 监察科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特种设备安全 分管领导、 监察科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执法稽查科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执法稽查科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药品化妆品医 表人、 疗器械 监管 分管领导、 科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药品化妆品医 表人、 疗器械 监管 分管领导、 科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执法稽查科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消费者环境与 表人、 网络交易监督 分管领导、 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查封、扣押不符合强制性国家 标准、技术规范或者有证据证 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妆品 及其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 包装材料,以及有证据证明用 查封、扣押与涉嫌盐业违法行 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为有关的食盐及原材料,以及 ;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用于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 的场所。 工具、设备; 查封涉嫌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 盐的场所。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 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 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619 行政强制 620 行政强制 621 行政检查 622 行政检查 对汽车经营企业和汽车集中交 易市场的监督检查 623 行政检查 对网络交易监督管理 624 行政检查 对企业公示信息抽查 625 行政检查 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 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 布抽检检验结果 626 行政检查 对报经其审批的药品研制和药 品的生产、经营以及医疗机构 使用药品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627 行政检查 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对 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 628 行政检查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 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 督检查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负责药品监督管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四条 食盐实行专营管理。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理的部门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 省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负责食盐行政许可和行业 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下列措施: 管理工作;市、州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 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盐的行业管理工作。 2.审查责任: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二)对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进行抽样检验; 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和 的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种类、依据进行审查。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 1.检查责任:定期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工作开展检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跨区域行政执法,组织查处重 3.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资料; 查。 当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大案件;市、州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 (四)查封、扣押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 行政强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的理由、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承担保障本行政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在国家宏观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妆品及其原料、直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3.事后管理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 调控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粮食的总量平衡和地方储备粮 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确定本省执行的 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以及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 4.执行责任: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 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等的管理。 食盐碘含量国家标准、食盐碘含量监测和碘缺乏地区划 书,妥善保管有关财物。 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1.检查责任:定期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工作开展检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 定工作;市、州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五)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七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查。 行政区域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县级以上地 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碘缺乏危害的防治和监测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各自的职 省人民政府物资储备部门负责政府食盐储备工作; 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3.事后管理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 责范围内负责与粮食流通有关的工作。 市、州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 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开展政府食盐补充储备工作。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 1.检查责任:定期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工作开展检 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 第三十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 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查。 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 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 依法做好食盐管理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管理工作。 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市场监管部门依 3.事后管理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 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 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釆取下列措施: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日 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 (一)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检查责任:定期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工作开展检 常管理和执法活动中加强协同配合。 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 (二)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 查。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对生产经营的食盐进行抽样检验; 部门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将掌握的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 (四)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薄、购销记录及 摇号,确定抽查的企业,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 3.事后管理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 息与其实际经营地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享。 门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信用档 其他有关资料; 行检查。 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案,定期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 1.检查责任:定期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工作开展检 (五)查封、扣押与涉嫌盐业违法行为有关的食盐及原材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采取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 查。 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工具、设备; 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工商行政管理 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六)查封涉嫌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场所。 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 结果。 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 3.事后管理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 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 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 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1.检查责任:定期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工作开展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 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九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查。 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 抽查结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药品使用单位使用药品等活动 、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对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 3.事后管理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 、使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延伸检查, 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业公示信息抽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随机抽取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隐瞒。第一 1.检查责任:定期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工作开展检 比例的企业,对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 百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管理的需要,可以对 查。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高风险的药品实施重点监督检 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活动。 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抽查检验应当按照规定抽样,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查。 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抽样应当购买样品。所需费用按 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事后管理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 照国务院规定列支。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应当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以 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负责 1.检查责任:定期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工作开展检 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 及暂停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措施,并及时公布检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特种设 查。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查封、扣押,并在七日内作出行 查处理结果。 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政处理决定;药品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明文件 查。 3.事后管理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 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 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 检查。 《中华人民共 单位法定代 药品化妆品医 和国行政强制 表人、 监管 分管领导、 法》第十八、 疗器械 科 二十四、二十 科室负责人 六、三十一、 、 《中华人民共 单位法定代 三十二、三十 具体承办人 和国行政强制 表人、 三条。 法》第十八、 食品安全综合管理科分管领导、 二十四、二十 科室负责人 六、三十一、 、 单位法定代 三十二、三十 具体承办人 《粮食流通管 表人、 三条。 理条例》第七 执法稽查科 分管领导、 条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二手车流通 表人、 管理办法》第7 执法稽查科 分管领导、 、32、33条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网络交易监 消费者环境与 表人、 督管理办法》 网络交易监督 分管领导、 第五条 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企业信息公 表人、 信用监督与微 示暂行条例》 分管领导、 企管理科 第十四条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中华人民共 消费者环境与 表人、 和国消费者权 网络交易监督 分管领导、 益保护法》第 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 三十三条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中华人民共 表人、 和国药品管理 药品化妆品医 分管领导、 法》第六十三 疗器械监管科 科室负责人 条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中华人民共 药品化妆品医 表人、 和国药品管理 疗器械 监管 分管领导、 法》第六十四 科 科室负责人 条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中华人民共 表人、 和国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 分管领导、 安全法》第五 监察科 科室负责人 十七条 、 具体承办人 629 行政检查 630 行政检查 631 行政检查 632 行政检查 633 行政检查 634 行政确认 635 行政奖励 636 行政奖励 637 行政奖励 638 行政奖励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 1.检查责任:定期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工作开展检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 查。 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生产列入目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录产品的企业以及核查人员、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的 3.事后管理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 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对县级以上地 1.检查责任:定期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工作开展检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任何单位制造已取得 查。 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对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标准物 验检疫总局令第74号)第十八条 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不得擅自改变原批准的型式。对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进行监督。 质的监督检查 原有产品在结构、材质等方面做了重大改进导致性能、 3.事后管理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 技术特征发生变更的,必须重新申请办理型式批准。地 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质检两 1.检查责任:定期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工作开展检 查。 局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对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 对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动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经认证,但尚未出厂、销售的,地 3.事后管理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 方质检两局应当告诫其产品生产企业及时进行强制性产 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地方认证监管 1.检查责任:定期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工作开展检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品认证。 对有机产品认证活动进行监督 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的有机产品认 查。 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获证有机产品生产、加工、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检查 销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3.事后管理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 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外资认证机构、进口有 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五条 县级以 1.检查责任:定期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工作开展检 机产品认证和销售,以及出口有机产品认证、生产、加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查。 工、销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监督检 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在覆盖所有食品 生产经营者的基础上,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状况,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中资认证机构、在境 查 随机选取食品生产经营者、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实施 内生产加工且在境内销售的有机产品认证、生产、加工 3.事后管理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 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监督检查。 、销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 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 股权出质登记 称登记机关)。 告知理由)。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 2.审查责任:对相对人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 登记机构。 出审查意见。 1.受理责任: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受理。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决定(不予确 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条第二款 对产品 2.审查责任:对奖励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 认的应说明理由)。 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 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 3.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并向申请人送达法 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决定责任:按照程序报请研究审定,依法进行奖 律证件。 励。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 对特种设备安全科学技术研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条 国家支 1.受理责任: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受理。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究,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 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先进技术和 2.审查责任:对奖励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法的推广应用做出突出贡献 先进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 3.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4.决定责任:按照程序报请研究审定,依法进行奖 人给予奖励。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励。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 1.受理责任: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受理。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对举报化妆品生产经营违法行 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 2.审查责任:对奖励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 为。查证属实的举报,按照国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 3.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家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4.决定责任:按照程序报请研究审定,依法进行奖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负责药品监督管 励。 理的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网站地址、电子邮件地址或 1.受理责任: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受理。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对举报用非食用盐冒充食盐进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 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并及时答复或者处理 2.审查责任:对奖励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 行销售、用非食用盐制作食品 建立食盐监管辅助巡查制度,健全公众协调联动机制, 。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 3.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等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举报 发挥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对食盐安全的监督作用。 鼓励公众举报用非食用盐冒充食盐进行销售、用非食用 4.决定责任:按照程序报请研究审定,依法进行奖 励。 ,给予举报人奖励。 盐制作食品等违法行为。 励。 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对查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 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以 及核查人员、检验机构及其检 验人员的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 查 单位法定代 表人、 质量监督管理 分管领导、 科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计量器具新 表人、 质量监督管理 产品管理办法 分管领导、 科 》第十八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强制性产品 表人、 质量监督管理 认证管理规定 分管领导、 科 》第三十七条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有机产品认 表人、 质量监督管理 证管理办法》 分管领导、 科 第三十八条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食品生产经 表人、 营监督检查管 食品安全综合管理科分管领导、 理办法》第五 科室负责人 条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工商行政管 表人、 理机关股权出 登记注册指导 分管领导、 质登记办法》 科 科室负责人 第三条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中华人民共 表人、 质量监督管理 和国产品质量 分管领导、 科 法》第六条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中华人民共 表人、 和国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 分管领导、 安全法》第十 监察科 科室负责人 条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化妆品监督 药品化妆品医 表人、 管理条例》第 疗器械 监管 分管领导、 五十八条 科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贵州省食盐 表人、 管理条例》第食品安全综合管理科分管领导、 二十三条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管理 条例》第三十 六条 639 行政奖励 对食品安全举报的奖励 640 行政奖励 对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举报的 奖励 641 行政裁决 企业名称争议的裁决 642 行政裁决 计量纠纷的仲裁检定 643 其 它 类 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和重大质量 事故调查处理 644 其 它 类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 645 其 它 类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 646 其 它 类 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 经营者备案 647 其 它 类 责令停止加工或者批发碘盐 648 其 它 类 责令停止出售、并责令对食盐 补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县级 1.受理责任: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受理。 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 2.审查责任:对奖励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 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接 3.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 4.决定责任:按照程序报请研究审定,依法进行奖 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 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 1.受理责任: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受理。 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书面通知咨询、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 2.审查责任:对奖励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 投诉、举报人。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 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 3.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处理,不得推诿。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 询、投诉、举报。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 。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 4.决定责任:按照程序报请研究审定,依法进行奖 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实、 励。 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以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企业认为其他 1.调查责任:对搜集到的线索或问题进行调查,提 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 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 7.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出处理意见。 门并书面通知咨询、投诉、举报人。有权处理的部门应 复。 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 2.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有关决定。 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查证属实的举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处理。 3.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报,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十九条第一款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六 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二十一条 处理因计量 1.调查责任:对搜集到的线索或问题进行调查,提 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 十一条第二款 有关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 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 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 出处理意见。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裁 行为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对 。 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 2.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有关决定。 决。 举报人应当给予奖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县 3.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励办法》 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国务院令503号) 第十九条第一款任何组织或者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特种 1.调查责任:对搜集到的线索或问题进行调查,提 裁检定,并可根据司法机关、合同管理机关、涉外仲裁 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 设备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 出处理意见。 机关或者其他单位的委托,指定有关计量检定机构进行 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应 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有关决定。 仲裁检定。 当给予举报人奖励。 发生重大事故,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 3.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1.调查责任:对搜集到的线索或问题进行调查,提 发生较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特 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出处理意见。 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 2.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有关决定。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 组进行调查。 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 发生一般事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 3.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 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1.调查责任:对搜集到的线索或问题进行调查,提 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 第二条 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 出处理意见。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事故调查组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开展调查,提出事故 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 2.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有关决定。 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 调查报告。 处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列入严重 3.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信息的; 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2020年)》(国发〔2012〕9号)五、创新质量发展机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八条 网络食 1.调查责任:对搜集到的线索或问题进行调查,提 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 制(二):(二)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科 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 出处理意见。 前款所称较重行政处罚包括: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 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地方各级人 2.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有关决定。 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 (一)依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从重处罚原则处以 营异常名录: 民政府和有关行业质量工作的评价指标和考核制度,将 得备案号。 3.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罚款;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 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评 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二)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 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绩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1.调查责任:对搜集到的线索或问题进行调查,提 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市场监督管 (三)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 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开办碘盐加工企业或者未经批 出处理意见。 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闭、限制从业; 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 准从事碘盐批发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盐业主管 2.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有关决定。 省级和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完成备案后7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较重行政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依据。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 机构责令停止加工或者批发碘盐,没收全部碘盐和违法 3.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 处罚。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 所得,可以并处该盐产品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 备案信息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碘 1.调查责任:对搜集到的线索或问题进行调查,提 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 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备案号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 出处理意见。 盐的加工企业、批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加工、批 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 2.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有关决定。 发不合格碘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责 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通过企业信 3.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令停止出售、并责令责任者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食盐补 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碘,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该盐产品价值3 倍以下的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 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加工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 记的住所无法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 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报请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批准 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 后,取消其碘盐加工资格; 对批发企业,由省、自治区 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取消其碘盐批发资格。 《中华人民共 单位法定代 和国食品安全 表人、 法》第一百一食品安全综合管理科分管领导、 十五条 科室负责人 《国务院关于 、 《中华人民共 单位法定代 加强食品等产 具体承办人 药品化妆品医 和国食品安全 表人、 品安全监督管 疗器械 监管 分管领导、 法》 第一百一 理的特别规定 科 十五条第一款 科室负责人 》第十九条第 《医疗器械监 、 一款 单位法定代 督管理条例》 具体承办人 国家食品药品 《企业名称登 表人、 (国务院令第 监督管理总局 登记注册指导 记管理规定》 分管领导、 650号) 第六 科 《食品药品违 第二十一条 科室负责人 十一条第二款 法行为举报奖 、 《国务院关于 励办法》 《中华人民共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加强食品等产 和国计量法 》 质量监督管理 表人、 品安全监督管 第二十一条 分管领导、 科 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 科室负责人 》(国务院令 和国计量法实 、 503号) 第十 单位法定代 施细则》第三 具体承办人 《中华人民共 九条第一款 表人、 十四条 和国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 《国家食品药 分管领导、 安全法》第七 监察科 品监督管理局 科室负责人 十二条 财政部关于印 、 发食品药品违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企业信息公 法行为举报奖 信用监督与微 表人、 示暂行条例》 励办法的通知 分管领导、 企管理科 第十七条 》(国食药监 科室负责人 办[2013]13号 、 单位法定代 《市场监督管 ) 第二条 具体承办人 表人、 理严重违法失 《关于印发食 信用监督与微 分管领导、 信名单管理办 品药品违法行 企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 法》 为举报奖励办 、 第二条 法(试行)的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网络食品安 通知》(国食 消费者环境与 表人、 全违法行为查 药监办〔2011 网络交易监督 分管领导、 处办法》第八 〕505号) 第 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 条 二条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食盐加碘消 表人、 除碘缺乏危害 食品安全综合 分管领导、 管理条例》第 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 二十四条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食盐加碘消 表人、 除碘缺乏危害 食品安全综合 分管领导、 管理条例》第 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 25条 、 具体承办人 649 其 它 类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650 其 它 类 责令改正 651 其 它 类 消费者投诉调解 652 其 它 类 本县辖区内专利纠纷的行政调 解 《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调查责任:对搜集到的线索或问题进行调查,提 出处理意见。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食盐专营办 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 2.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有关决定。 法》 第27条 停业整顿,直至吊销食盐定点生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3.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证书: 《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调查责任:对搜集到的线索或问题进行调查,提 (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非食用盐生产企业未按 《食盐专营办 出处理意见。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照本办法规定保存生产销售记录; 法》第27条、 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 (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保存采 2.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有关决定。 停业整顿,直至吊销食盐定点生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3.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第28条 购销售记录; 证书:(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非食用盐生产企业未 (三)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销售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对投诉或纠纷事项进行初步了解 《市场监督管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自2020年1 按照本办法规定保存生产销售记录;(二)食盐定点批 食盐; 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 ,确定是否受理范围,依法作出受理、不受理或终 理投诉举报处 发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保存采购销售记录;(三)食 (四)将非食用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 理暂行办法》 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 止受理等决定并依法告知消费者。 盐定点批发企业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销售食盐;(四) 2.调查阶段责任:对投诉或纠纷事项进行调查, (2020年1月1 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 将非食用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食盐专营办法》第二 日起施行)第 争议的行为。 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充分收集证据,可以邀请有关社会组织以及专业人 1.立案责任:收到调解请求书后,及时将请求书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 十七条 市场监 《专利行政执 第十二条 投诉由被投诉人实际经营地或者住所地县 员参与调解、查清事实。 盐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食盐,可以处 本送达被请求人,要求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 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 督管理部门可 法办法》第22 3.调解(送达)阶段责任:公平、公正地处理当 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 市 违法购进的食盐货值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一)食盐 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 意见陈述书。根据被请求人是否提交意见陈述书和 以委托消费者 场监督管理部门经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同意,采用调解的 定点批发企业从除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其他食盐定点批 事双方诉求,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劝导和法律法规 、23、24、26 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 是否接受调解,应当及时决定是否立案。 协会或者依法 、27条 的宣传解释工作,努力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通 方式处理投诉,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二)食盐零售 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 2.调解责任: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 成立的其他调 。 单位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 过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调 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未能达成协议的,以撤销案件的方式结案,并通 解组织等单位 解不能达成协议的,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要在法 。 鼓励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平等协商,自行和解。 ,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知双方当事人。 代为调解。 定期限内依法终止调解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利与渠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道。 受委托单位在 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 4.监管阶段责任:对无需制作调解书的,应当予 委托范围内以 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 委托的市场监 以记录备查;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认为有必要的, 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 督管理部门名 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发现经 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 义进行调解, 营者有违法行为的,或者消费者举报经营者违法行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得再委托其 为的,依法另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当事 他组织或者个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人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或者调解专利纠纷的,由被请 人。 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第十八条 调解 。 可以采取现场 调解方式,也 两个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都有管辖权的专利纠 可以采取互联 纷,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 网、电话、音 求;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频、视频等非 提出请求的,由最先受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现场调解方式 。采取现场调 解方式的,市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 场监督管理部 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定管辖;无共 门或者其委托 同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由国务院专利 单位应当提前 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告知投诉人和 第八十五条 除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外,管理专利工 被投诉人调解 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可以对下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 的时间、地点 : 、调解人员等 。 (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第十九条 调解 由市场监督管 (二)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理部门或者其 委托单位工作 (三)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 人员主持,并 酬纠纷; 可以根据需要 邀请有关人员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食品安全综合 管理科 消费者环境与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科 知识产权科 单位法定代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单位法定代 具体承办人 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 具体承办人 分序号497 分序号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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