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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 2018 年直招士官和义务兵的学费资助 政策简介 一、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包括: (一)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新生; (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 (四)2015 年 8 月 1 日以后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 (五)退役复学的在校生。 二、标准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 应征入伍时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 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三、提交材料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 1 、 登 录 大 学 生 征 兵 报 名 系 统 ( 网 址 http://zbbm.chsi.com.cn/dxnb/index.jsp),补填相关信息后,打印《高校学生应 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盖章,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二)直招士官的学生 1、直招士官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 写相关信息后,直接打印《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 请表》 ,盖章,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三)退役复学的学生 1 、 登 录 大 学 生 征 兵 报 名 系 统 ( 网 址 http://zbbm.chsi.com.cn/dxnb/index.jsp),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高校学生退 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盖章,一式两份。 2、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补偿时间 1、材料报送截止时间:每年 10 月中旬 2、补偿金到账时间:第二年 4 月 五、办理地点 明德楼 125 室 电话:010-61596076 孟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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