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托管协议补充协议(五).pdf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托管协议 之补充协议(五) 编号:锦州银行-兴业托管 2014 年第 02 号(补) 甲方: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当事人签署: (一)管理人(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6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刘立国 联系电话:0416-3220002 (二)托管人(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电话:021-62677777 鉴于: 1、甲、乙双方已签署了《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托管协议》 (编号: 锦州银行-兴业托管 2011 年第 01 号(统))、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托 管协议之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理财产品补充协议》 (编号:锦州银行兴业托管 2011 年第 01 号(补)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托管协议之 补充协议》 (编号:锦州银行-兴业托管 2013 年 01 号(补) )及《锦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编号:锦州银行-兴业托管 2012 年第 01 号(补) )、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四) 》 (编号:锦州银行-兴业托管 2014 年第 01 号(补)) 。上述协议,下文统称“托 管协议”。 2、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现同意签署《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四)》 (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 ,具体约定如下: 一、 “第六章 理财产品的投资交易安排”的“6.1理财产品的投资交易安排” 增加: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易所逆回购; 二、“第四章 理财产品资产的保管”增加: 4.2.3 理财产品证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乙方按照规定开立理财产品财产的证券账户。甲方应当在开户过程中给予必 要的配合,并提供所需资料。证券账户的持有人名称应当符合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的有关规定。开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理财业务的需要。乙方和甲方不得出 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产品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理财产品的任何证 券账户进行本理财产品业务以外的活动。 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乙方负责,管理和运用由甲方负责。 4.2.4 专用资金账户(专用资金台账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专用资金账户是以理财产品名义(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在甲方所选择的证 券公司的下属营业机构开立的,并与托管账户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资产管理人 应在乙方下属营业机构签署《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协议书》 。专用资金账 户开立后,甲方将专用资金账户的开户资料(复印件)加盖业务专用章后交乙方 留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注销该专用资金账户,也不得 自行通过“第三方存管”平台从专用资金账户向银行结算账户(即托管账户)划 款。 三、“第六章 理财产品的投资交易及其资金清算”项下增加: 投资于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甲方理财产品的资金清算 甲方负责选择代理甲方管理的理财产品财产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并与 其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 因理财产品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交易的清算交割,由甲方选择的证券 营业部负责办理。 原则上,甲方应在场内交易成功当天17:00前向乙方发送加盖甲方预留有效 业务往来印章的场内交易成交单(附件五),场内交易成交单应包括但不限于产 品名称、交易日期、买卖方向、标的名称、标的代码、成交数量、成交金额等信 息,成交单具体格式双方可另行协商确认。如因证券经纪商数据发送时间等客观 因素导致甲方当天无法向乙方提供场内交易成交单,则甲方应最迟不晚于T+1日 上午10:00向乙方发送,否则可能由于影响乙方进行资产资金清分、进而导致乙 方在T+1日无法执行当日其他划款指令。甲方在此确认,由于未及时向乙方发送 场内交易成交单影响乙方执行划款指令,乙方不承担划款指令未执行造成的相应 后果。 四、 “第五章 理财资金运用划款指令的确认与执行”的 5.3.1 理财资金运用 划款指令的发送更新为: 甲方指令发送人员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发送指令。理财资金运用划 款指令以传真形式发出,甲方发出划款指令后,应由理财资金运用划款指令被授 权人员之一向乙方电话确认。甲方向乙方发送指令的同时(或之前)应当向乙方提 供加盖甲方有效印章的相关交易合同、协议的复印件,及本协议第六章约定的其 他相关资料。 甲方向乙方发送理财资金运用划款指令应为乙方审核并执行指令预留必要 的时间。对方收款账户开户行非乙方营业机构的,甲方应将相关划款指令于当日 15:00前发送到乙方。对方收款账户开户行为乙方营业机构的,应于当日16:00 前将相关指令发送到乙方。 如果涉及银证转账及证银转账,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有效划款指令时,应 确保托管人有足够的处理时间,除需考虑资金在途时间外,还需给托管人留有2 个工作小时的复核和审批时间。管理人在每个工作日的15:00以后发送的要求当 日支付的划款指令,托管人不保证当天能够执行。 有效划款指令是指指令要素(包括付款人、付款账号、收款人、收款账号、 金额(大、小写) 、款项事由、支付时间)准确无误、预留印鉴相符、相关的指 令附件齐全且头寸充足的划款指令。 五、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 盖公章后生效。 六、本补充协议为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如存在与原托管协议约定不一致的 内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七、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事项,适用托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未 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 2014 年 月 日 2014 年 月 日 附件五: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场内交易成交单 序号 产品名称 买卖方向 交易日期 标的名称 标的代码 数量 成交金额 成本 1 2 …… N (甲方授权业务往来章) 年 月 日 填列说明: 1、 序号:交易编号 2、 产品名称:交易主体,指参与场内交易的各理财产品,需明细填列到每只产品,如“xx 银行 xx 系列理财第 x 期 x 款”,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3、 买卖方向:买、卖 4、 交易日期:指买卖成交日期 5、 标的名称:指投资标的的名称,如“13 龙鑫债” 6、 标的代码:指投资标的的场内交易代码,如“13 龙鑫债”对应的场内代码“125151” 7、 数量:交易数量 8、 成交金额:指买入或卖出交易的总结算款,亦是券商保证金账户中的收付款项 9、 成本:买入交易时即为成交金额、卖出交易时指卖出资产对应的买入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