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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经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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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非煤矿山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 者接到举报、控告的非煤矿山生产建设的违法行 对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 为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应及时制止,并 项目未经核准或者备案开工建 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设行为的处罚 2.调查责任:非煤矿山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责调查取证。允许当事人辩解或陈述,执法人员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 应保守有关秘密。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项目核准或 3.审查责任:非煤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对违法事实 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者备案机关、有关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责令其停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对新建、改建、扩建非煤 对非煤矿山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止建设或者限期整改,拒不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 4.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以及 矿山项目未经核准或者备 未审查,或者变更设计文件未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治理恢复:(一)新建、改建、 4.告知责任:非煤矿山管理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 1 行政处罚 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的; 案开工建设等三类行为的 经重新审查进行施工行为的处 扩建非煤矿山项目未经核准或者备案开工建设的;(二)非煤矿 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和 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给当 处罚 罚 山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未审查,或者变更设计文件未经重新审查 幅度,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事人造成损失的; 进行施工的;(三)非煤矿山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 。 6.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或者使用非法定 验收不合格投入生产的。 5.决定责任:非煤矿山管理部门根据审理情况决 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对非煤矿山建设工程未经竣工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 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投 事人。 入生产行为的处罚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 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无 1.立案责任:非煤矿山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线电管理机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向人民法院 者接到举报、控告的非煤矿山生产建设的违法行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 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为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应及时制止,并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对非煤矿山企业超出设计 规定,非煤矿山企业超出设计文件确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强度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文件确定的生产能力、生 2 行政处罚 和生产定员组织生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非煤矿山行业主 2.调查责任:非煤矿山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产强度和生产定员组织生 管部门责令停产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百分之 责调查取证。允许当事人辩解或陈述,执法人员 4.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以及 产的处罚 五十以下罚款。 应保守有关秘密。 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的; 3.审查责任:非煤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对违法事实 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给当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立案责任:非煤矿山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 事人造成损失的; 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 者接到举报、控告的非煤矿山生产建设的违法行 6.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或者使用非法定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为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应及时制止,并 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八条规定,非煤矿山企业未采取收尘、防尘措施的,由县级以 4.告知责任:非煤矿山管理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 对非煤矿山企业未采取收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 行政处罚 上人民政府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万元 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和 尘、防尘措施的处罚 幅度,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或者经改正仍达不到要求的 2.调查责任:非煤矿山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 责调查取证。允许当事人辩解或陈述,执法人员 4.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以及 ,责令停产整顿。 5.决定责任:非煤矿山管理部门根据审理情况决 应保守有关秘密。 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的; 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 3.审查责任:非煤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对违法事实 《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 1.立案阶段责任:新型墙体材料检查中发现应当 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给当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 事人造成损失的; 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应当予以立案。 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实心粘土砖或者空心粘土砖的,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事人。 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 6.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或者使用非法定 2.调查阶段责任:案件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 由县级以上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对建设单位违反规定使用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 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4.告知责任:非煤矿山管理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 得少于两名;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实心粘土砖或者空心粘土砖的使用量,处以每立方米30元以上 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4 行政处罚 实心粘土砖或者空心粘土 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和 3.审查阶段责任: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0元以下的罚款。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砖,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无 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 4.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以及 第二十三条:设区的市城市规划区内,禁止建筑工程使用实心 幅度,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线电管理机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向人民法院 是否予以处罚的决定。 粘土砖,限制使用空心粘土砖;不设区的市、建制镇城市规划 。 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的; 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4.告知阶段责任: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 5.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给当 区内建筑工程限制并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有条件的城市 5.决定责任:非煤矿山管理部门根据审理情况决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对关系国家 1、受理责任: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前,应当填写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送达当事 事人造成损失的; 规划区应当禁止建筑工程使用空心粘土砖。修缮列入历史文化 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 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 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5 其他权利 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特殊工程除外。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 人。 6.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或者使用非法定 备案 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 应当告知理由)。 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在法定期 事人。 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的具体范围、期限等,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5.决定阶段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 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 2、审查和决定责任:组织专家踏勘矿山现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 限内作出决定的; 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 。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 审查,提出预审意见,经集体研究决定(对不予 2.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通过,造成 注:1.“实施依据”应规范填写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涉及依据颁布、修改、废止的,要注明实施、修改、废止的文号及时间。 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的 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备案和批准的说明理由)。 重大安全隐患的;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无 印章。 2.“责任事项”应写明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事后监管等环节的具体责任;“追责情形”应写明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情 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 3、送达责任:制发送达文书,信息向申请人和 3.在审查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线电管理机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向人民法院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 形。 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 部门内部公开。 4.在审查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达当事人。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防止弄虚作假。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此表只需报送电子版,为便于统计,此表格请用Excel填。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7.执行阶段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 2.《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排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规划→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征收→其他权力 通知》(国发〔2016〕72号)“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 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号)企业投资本 目录以外的项目,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4.《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六条:新建、扩建、改建非 煤矿山项目实行核准或者备案制度。列入国务院《政府核准的 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应当由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其他项目 实行备案管理。第七条:开发国家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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