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理财产品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pdf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理财产品 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甲方: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协议由以下当事人签署: 管理人(甲方) : 名称: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托管人(乙方) :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东湖路 154 号 负责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鉴于: 1、甲乙两方已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签署《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理财产品托管协议》 (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 ); 2、为确保托管账户内资金的安全,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两 方一致同意对《托管协议》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一、经友好协商,两方现同意签署《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人民币理财产品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 协议”),对《托管协议》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托管协议》“第九章 费用”一章中“该理财产品的托管费年 费率为 0.02%”修改为:“该理财产品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01%”。 二、本补充协议为《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如存在与《托管协 议》约定不一致的内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做约定的, 仍以《托管协议》为准。 三、本补充协议的争议处理与托管协议一致。 四、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理 财产品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页: 甲方: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