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关于开展山西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doc
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文件 晋社评字[2019]1 号 关于开展山西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 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各县委宣传部,各省直单位,各人民团体, 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各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属各 社科学会、研究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 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 调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推进 理论创新,扎实推进山西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大力繁荣 发展山西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为谱写新时代山西发展新篇章 服务,2019 年将开展山西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时限及申报、初评时间安排 此次评奖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主要评审 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期间,我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首次在我国出版 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调查研究报告; 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在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央国家机关等省 部级以上内部刊物发表的文稿和调查研究报告;经省级以上 1 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并实质性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内部调 研报告等;在海外公开刊物和出版社发表出版的研究成果。 2017 年 1 月以前出版发表的成果,如未申报参加过山西 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且有较大理论价值及社会反 响,亦可申报参评。 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2019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 (2)初评单位接收书面材料:2020 年 2 月 17 日至 2 月 27 日; (3)初评单位评审及公示:2020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4)初评入选材料报送:2020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20 日。 二、设奖项目与等级 本次评奖设 9 个学科评审组,即马克思主义组、哲学组、 经济学组、政治法学组、教育学组、语言文学组、历史文化 学组、管理学组、艺术组。申报者可根据《实施细则》要求 按成果内容自行择组申报。 本次评奖拟设奖 192 项,分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4 个等级,其中特等奖 2 项(可空缺),一等奖 25 项,二等奖 70 项,三等奖 95 项。另外,根据实际情况,设荣誉奖、优秀 奖、组织奖若干项。 2 三、评审领导与组织 本次评奖在省委、省政府和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 果评奖领导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山西省社会科学研 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由评奖办公室处理。 初评工作基本由各申报组织单位进行。各高校及科研院所的 研究成果,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接收书面材料申报并进行初 评(已成立社科联组织的高校,由该校社科联接收书面材料 申报并进行初评);省直各单位作者的研究成果,一般由省 属学会、研究会接收书面材料申报并进行初评,特殊情况另 设初评单位;市、县作者的研究成果,由市社科联或市委宣 传部接收书面材料申报并进行初评。 四、其他事项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第十一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评奖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并在接到通知后于 2020 年 3 月 1 日前将组织落实情况、分管领导、牵头部门以及初评委 名单以电子邮件方式(sxsskpjb@126.com)报省评奖办公室。 评奖办联系人:杨春艳(电话:15034119003) 范继青(电话:13835188185) 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 2019 年 11 月 18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