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党校结业考试考场纪律》.doc
《长沙理工大学党校结业考试考场纪律》 党绞结业考试是检测党校学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的重要手段之 一。为加强我校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营造科 学、健康的考试风气,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 考生应按照党校安排,携带有效学生证件,按时参加党校结业 理论知识考试 二、 考生参加考试应提前 10 分钟进入考场,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考试迟到 20 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并做无故缺考处理。 三、 考生进场不得携带任何图书、考试相关资料等入场,携带的资 料、手机、书包等物品听从监考人员放在指定的地点。 四、 考生在登录信息过程中,如出现登录失败或出现相关操作失误 的问题,举手示意监考老师请求帮助,不能擅自离开座位。 五、 监考人员监考时要集中精力严格监考,不得看书,看报或闲聊, 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醒或暗示考生,不得与 考生交谈,不得默许和参与考生作弊。 六、 考生须按党校制定的方式按时交卷,交卷后立刻离开考场,不 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七、 凡擅自缺考者,原则上不准缓考,如有特殊原因,须经各分党 校核实批准,可参加补考,否则以“旷考”处理,不予颁发结 业证书。 八、 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以及没有在指定试场、座位上考试,警 告不止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校期间的党校培训和考试资格。 九、 考生在考试过程严禁浏览与考试无关的网页,登录 QQ 等联络工 具,违者以违纪处理。 十、 考生不准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不得“夹带”和 传递答案,违者以作弊论处。 十一、 考试违纪与考试舞弊,其成绩以零分计算,取消本次考试 资格。分党校进行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党课培训和 考试。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党校 2012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