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南京市鼓楼区计生系列保险方案》.doc

ゝxτяéмé°2 页 50 KB 访问 682.97下载文档
《南京市鼓楼区计生系列保险方案》.doc《南京市鼓楼区计生系列保险方案》.doc
当前文档共2页 2.97
下载后继续阅读

《南京市鼓楼区计生系列保险方案》.doc

附件二: 南京市鼓楼区计生系列保险方案(2015 年) 一、 险种、保费及保险金额(元/人/年) 险种名称 保费 保险金额 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B 型)(2013 版) 40 40000 学生 30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疾病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30000 幼儿 40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10 3300 (A 款) 学生 80 合 计 73300 幼儿 90 二、保险责任 1、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B 型)(2013 版)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 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 定,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 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 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2、国寿附加学生儿童疾病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九 十日(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续保保险期间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后因患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 构进行住院治疗,本公司分别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分别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未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对被保险人累计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 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已在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 分,超过人民币 100 元以上的部分,在保险金额范围内,对其余额按 55%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2)被保险人已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对被保险人累计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 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 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超过人民币 100 元以上的部分, 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下表规定分级累进、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人民币 100 元以上至 5000 元部分 80% 人民币 5000 元以上至 10000 元部分 90% 人民币 10000 元以上部分 100% 3、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 款)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 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 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学生儿 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学生儿童基 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 免赔额 100 元后,对其余额按 55%给付医疗保险金。 4、责任免除:除条款规定的免除责任外,以下责任也为免除责 任范围。 (1)被保险人上一保单年度已患的未治愈疾病及其并发症,续 保时该疾病列入免除责任。 (2)先天性、遗传性、慢性病等类似疾病属除外责任。 三、参保条件:出生满月至 18 周岁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 四、理赔 1、报案:普通住院治疗应在 10 天内向我司报案,电话:95519 或 51889712。 2、资料提供:理赔时需提供每一位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银 行卡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复印件,孩子住院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出院小结、住院期间的用药清单,对于转院治疗需提供相应的手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