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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陕西中医药大学思邈人才计划实施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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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陕西中医药大学“思邈人才工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立与“双一流”大学建 设相适应的人才梯队,健全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师资队伍 建设和培养体系,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结合我校实 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原则;坚持重点支持与均衡 发展相协调原则;坚持人才培养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相适应 原则。 第三条 “思邈人才工程”分七个人才类型,即思邈杰出人 才、思邈学者、思邈青年学者、思邈新星、思邈创新团队、思邈 学者短期项目、思邈名师名医。在三年内,选拔培养 2-5 名思邈 杰出人才、10-20 名思邈学者、20-30 名思邈青年学者、30-50 名 思邈新星和一批思邈创新团队、思邈名师名医和思邈学者短期项 目人选。 第四条 设立“思邈人才工程”专项资金。每年投入不少于 500 万元,对入选人才在个人待遇及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方面提供 资助。 第二章 目标任务 第五条 通过实施“思邈人才工程”,打造结构完整、层次 清晰、上下衔接的高水平人才培养和支撑体系,力争在入选国家 级人才计划,获得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及奖励、国家级教育教学改 革项目及奖励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力争在立足医药卫生行业科 技进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在协同创新、产学研融合等方面, 取得新的重大进展;集聚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领军人才, 1 培养一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 术骨干,打造一批梯队合理、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强创新活力和 协作精神的教育教学和科技创新团队,进一步带动我校人才队伍 整体素质的提升,提升我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水平,提高自主 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第三章 人才类型与定位 第六条 思邈杰出人才。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在国内外本 学科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并具有较大学术影响的杰出领军人才。 第七条 思邈学者。引领学科学术发展方向,在教学科研工作 中成绩显著,已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学术影响的 学科领军人才,具有组织和协调所在学院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的 能力。 第八条 思邈青年学者。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较突出的业 绩,在国内学科具有一定学术影响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 师。 第九条 思邈新星。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素养和创新潜能, 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骨干教 师。 第十条 思邈创新团队。围绕我校优势特色学科方向,打造 一批人员组成稳定、研究方向明确、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能力、 具有团队精神的科技创新团队,培养一批优秀的学科学术带头人 和科技领军人才群体,能够承担并完成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项目, 产出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学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第十一条 思邈学者短期项目。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的原则,采取柔性引进方式和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引进一批国 内外有较大影响和创新潜力的高层次人才,嵌合融入到相关学科 2 和团队,指导、帮助和引领我校的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教学改 革。 第十二条 思邈名师名医。具有教学和卫生系列高级职称, 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和医疗一线,具备丰富的教学、临床经 验, 科研成果丰硕,学术造诣深厚,在学科、专科建设中贡献较 大,在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的专家学者。 第四章 相关待遇 第十三条 各类人才待遇和配套支持条件 (一) 思邈杰出人才在正常绩效工资基础上享受专项津贴 50 万元/年(税前,下同),配套科研经费 200 万元/聘期;思邈 学者入选人员在正常绩效工资基础上享受专项津贴 20 万元/年 (税前,下同),配套科研经费 50 万元/聘期;思邈青年学者享 受专项津贴 8 万元/年,配套科研经费 30 万元/聘期;思邈新星享 受专项津贴 3 万元/年(税前,下同),配套教学科研经费 10 万 元/聘期;思邈创新团队按团队人均 6 万元由团队 PI 负责二次分 配,团队配套科研经费 50-100 万元/聘期;思邈学者短期项目入 选人员协议商定津贴待遇;思邈名师名医入选人员一次性享受专 项奖励 5 万元。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入选本人才工程有关待遇 按照就高原则执行。 (二) 优先支持措施 学校在以下方面优先支持思邈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及团队: 1.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交流,鼓励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组织并 在参加的学术组织或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兼职。以联合培养、合 作研究等多种方式,推荐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进行交 流访学,优先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研修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 2.重大科技专项、重点项目和平台基地建设项目优先立项。 学校积极利用与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研究机构)的合作关系, 3 为入选人员开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搭建平台,与高水平院校或科 研院所建立协作关系。 3.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并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保 障入选人员获得有关产权收益。 4.优先推荐入选人员申报国家各级奖励和人才计划项目,同 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及岗位聘任中优先。 5.设岗学院和学科可进一步提供配套支持。 第五章 申报条件、聘任和考核 第十四条 基本条件 按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注重基础、 激发潜力,引培并举、动态调整的原则进行选拔。各层次入选者 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 (二)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团结协作,甘于奉 献。 (三)身心健康,在职在岗,能够坚持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 作。 (四)具有在岗位聘期内完成相应层次人才目标任务的潜力。 第十五条 申报条件 (一)思邈杰出人才 达到《陕西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试行)》第一、二、三层次人才申报条件。 (二)思邈学者 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及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 2 项及以上: 4 ①发表 SCI、SSCI 收录学术论文 5 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 作者); ②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或省部级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 奖 1 项以上,艺体类获得全国性比赛(不包括行业学会)等级奖 励 1 项以上; ③获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2 项以上、横向课题或科研成果转 化经费 100 万元以上; ④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1 项以上; ⑤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陕西省千人计划、特支计划、 三秦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或相当等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三)思邈青年学者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及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 2 项及以上: ①发表 SCI、SSCI 收录学术论文或 CSCD(C) 收录学术论文 3 篇以上; ②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省部级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 奖 1 项以上(前 3 名);艺体类(包括指导教师)获得省级比赛 二等奖(前 3 名)或同类奖励 1 项以上; ③获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2 项及以上或 横向课题或科研成果转化经费 30 万元以上; ④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1 项以上(前 2 名); 5 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或人才奖励获得者; (四)思邈新星 1.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 38 周岁。 5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 1 项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 2 项及以上: ①发表 SCI、SSCI 收录学术论文或 CSCD(C) 收录学术论文 2 篇以上(第一作者); ②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省部级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 奖 1 项及以上(前 3 名),厅局级科学技术奖或人文社科优秀成 果奖获得者;艺体类(包括指导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奖励; ③获批授权国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1 项及以上或横向课题 或科研成果转化经费 10 万元以上; ④在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中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⑤入选厅局级以上人才计划或人才奖励获得者; ⑥作为主持人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1 项以上。 (五)思邈创新团队 1.创新团队组成应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核心成员 不少于 5 人,其他人员按需组合,团队成员能保证投入到共同承 担研究项目所需的时间和精力。 2.鼓励不同学科背景跨学科组建创新团队,团队定位和研究 方向明确。 3.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具有明确的创新性学术思想,较高的 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创新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 用,并具有充分的时间从事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原 则上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为《陕西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 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中第四层次及以上人才、省级及以 上人才计划入选者或不低于“思邈学者”申报条件。 4.创新团队应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和条件,团队各成员 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是在长期合作的 基础上形成的研究群体。 6 (六)思邈学者短期项目 各学院和学科根据建设和发展需要,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 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柔性人才引进标 准执行。 (七)思邈名师名医 申报条件和标准参照《陕西中医药大学“思邈名师名医”计 划管理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印发)。 (八)优先选拔条件 1.定位学校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围绕博士学位点申报 和重点学科研究方向开展研究工作的人员,可优先入选。 2.有稳定的团队基础,在已有的科研团队担任带头人或核心 成员,可优先入选。 3.具有海外知名高校学习进修经历者,可优先入选。 4.在同等条件下,教学科研一线专任教师优先入选,自我设 立冲击目标或业绩高者优先入选。 (九)其他 1.除思邈杰出人才和思邈学者外,个人计划和创新团队成员 不能同时申报。 2.以上申报条件的主要教学科研业绩,如无特殊说明,均要 求统计近五年内取得,排名要求第一位(论文包括通讯作者)或 项目、成果主持人。以上各类成果、专利均要求署名为陕西中医 药大学。 第十六条 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和相关支撑材料,并 制定个人预期目标。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者研究工作现状及未来研 究工作设想等。 7 2.学院评议推荐。由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评议确定推荐人 选。 3.人才工作专家评价小组对申报对象进行评议和量化评审, 根据申报人员业绩条件提出建议人选。 4.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建议人选。 5.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人选。 6.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入选人员的工作简历、主要学 术成就、岗位工作设想等。 7.建立定期选拔机制,期间如有符合申报条件者,可随时申 请。 第十七条 聘任 (一)学校对入选人员和团队实行合同管理,签订聘任合同, 聘期 3 年,按合同兑现相关待遇,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 态激励机制。 (二)合同内容结合学校发展规划目标,将承担国家级重大 重点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奖励、入选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等方面的标志性成果,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 室等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的学科生长点等高水平建设任务,以 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有选择的列入合同,结合本办法评分标准明确 每年阶段性目标和 3 年期满总体目标具体考核指标。 第十八条 考核 对入选人员和团队按年度目标考核和期满总体目标考核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个人填写年度或期满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全 校公示一周。经人才工作专家评价小组讨论,报人才工作领导小 组审定。 8 (一)年度目标考核。入选后进行年度目标考核,经综合评 议达到预期目标者继续予以支持和培养;未达到预期目标者,终 止合同,不再支持和培养,并视情决定收回全部或部分资助资金。 (二)期满总体目标考核。聘任期满,参照评分标准(见附 件 2),考核结果等级分优秀(思邈杰出人才 100 分以上,思邈 学者 80 分以上,思邈青年学者 70 分以上,思邈新星 60 分以上, 思邈创新团队人均 50 分以上)、合格(思邈学者 60-80 分,思邈 青年学者 50-70 分,思邈新星 40-60 分,思邈创新团队人均 25-50 分)、不合格(未达到合格标准)三类。业绩考核达到优秀等级, 自动续聘下一个周期。业绩考核定为合格等级,可继续申报本人 才工程。业绩考核为不合格等级,不再续聘,并根据合同完成情 况,停发或收回相应资助。 (三)新一轮续聘时,业绩的计算以前一个周期的业绩为准。 第十九条 思邈杰出人才和思邈学者连任 2 期由学校授予 “资 深教授”荣誉称号,在退休前每年可享受 5 万元专项津贴。 第二十条 专项津贴发放 (一)入选人员专项津贴的 60%逐月平均发放,剩余 40%在聘 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发,考核不合格不补发。 (二)入选人员在聘期内晋升为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按新 的聘任层次兑现待遇。 (三)各层次人才合同内解除合同调离学校的,学校停发专 项津贴,入选人员退回已发全部专项津贴。 第二十一条 学校鼓励各层次人才申报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和 人才称号,职能部门应及时汇总和跟踪相关项目申报信息,并对 申报人员予以切实的支持。 9 第二十二条 对聘期内成功获批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计划的 高层次人才,在学校绩效津贴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和 10 万元。 第六章 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二十三条 为保证“思邈人才工程”的顺利实施,学校由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思邈人才工程”的整体实施,依托校学 术委员会组建人才工作专家评价小组负责人选评审推荐工作。各 二级学院(系、部)应同时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类人 才的引进、推荐、培养、服务和基层管理考核工作。 (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 设需要,做好“思邈人才工程”的宏观指导与战略规划,确定校 级人选培养对象。 (二)人才工作专家评价小组。学校建立评价专家库,入库 成员来自校内外相应学科有重要影响的专家和校学术委员会相应 学科的委员。根据评选工作需要,在库中抽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 成评价小组,主要职责是对高层次人才队伍申报对象进行申报和 期中、期满的遴选和评价。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计划同时面向校外发布,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 才申报。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才办、人事处负责解释。其中有关业 绩考核由相关部门参与完成。 第二十六条 入选人员中已享受了校内特殊津贴的人员,按照 就高原则,取其最高项,不重复享受津贴。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 附件 2: “思邈人才工程”评分标准 本评分标准综合各类人才培育计划的选拔条件,结合我校学 科建设水平现状和发展需要,评审重点主要是申请人的工作基础、 学科建设地位、创新潜力和目标定位,申报业绩须和申报专业方 向一致。评分标准为 4 项,满分为 100 分。 一、评分标准 1.论文、论著 《SCIENCE》《NATURE》或同等期刊 80 分/篇,SCI、SSCI 一 区期刊 40 分/篇,SCI、SSCI 二区期刊 20 分/篇,SCI、SSCI 三区 期刊 15 分/篇,SCI、SSCI 四区期刊 8 分/篇;《新华文摘》全文 转载(含原文) 15 分/篇,《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含原 文)、《新华文摘》部分转载 10 分/篇,EI 收录期刊、CSCD、CSSCI 核心板源期刊 5 分/篇,中文核心期刊 2 分/篇;SCI 或 EI、CPCI 收录的会议论文 2 分/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著作 10 分/部,规 划教材 5 分/部,专著其他公开出版著作 3 分/部(主编满分,副 主编×0.5,编委×0.3)。 2.重要科研项目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 大)项目、创新群体、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60 分/项。 (2)科技部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 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发改委项目等,20 分/项。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15 分/项。 11 (4)教育部、省科技厅重点(重大)项目,医理工科单项 经费达 50 万元、人文社科单项经费达 20 万元的横向课题等,10 分/项。 (5)省科技厅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发改委项目、国 家其他部委科技(社科)司项目、医理工科单项经费达 30 万元、 人文社科单项经费达 10 万元的横向课题等,5 分/项。 (6)由市(厅)级政府部门科技(社科)管理口下达的相 对应的项目,理工科单项经费达 10 万元、人文社科单项经费达 3 万元的横向课题等,3 分/项。 其中(5)(6)项累加不超过 10 分。 3.获得奖励 (1)国家级奖励:80 分/项。 (2)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含特等奖)60 分/项,二等奖 30 分/项,三等奖 20 分/项。 (3)厅局级奖励:一等奖 20 分/项,其他等级 10 分/项。 第(2)(3)奖励排序均按 1/(2n-1)折算,n 为主持或参 与人排序。 4.其他业绩(累加不超过 20 分) (1)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组织担任副会长以上职务 10 分/ 项、常务理事 6 分/项、理事 4 分/项、专委会委员 2 分/项,或省 部级学术组织担任副会长以上职务 4 分/项、理事 2 分/项。 (2)作为负责人成功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项目 40 分/项,省部级平台项目 20 分/项。 12 (3)发明专利 5 分/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软件著作权 1 分/项。 (4)主持完成国家、省部(行业)、地方的规划、标准制 定:6 分、4 分、2 分/项。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做重要学术 报告 2 分/次。 二、加分项 1.以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等, 对促进行业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取得重大标志性 成果的;或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得到广泛应用,取得良好的社会影 响的,加 2-10 分。 2. 聘期内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或荣誉:加 60 分;入选省级 人才计划或荣誉:加 20-30 分;入选市(厅)级政府人才计划或 荣誉:加 10 分;其他人才称号或荣誉:加 5 分(取最高等级,不 重复计算)。 三、说明 1.论文、论著须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我校教职工为第 一作者或学生为第一作者的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论著。主持立项 课题须以我校为第一申报单位。 2.本办法 SCI、SSCI 分区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信息分析中 心提供的《JCR 期刊小类分区表》为标准;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科研成果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并应用实施的,计算 5 分。 3.本办法所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著作”是指:获得国家 图书奖提名奖以上的学术著作;获得国家出版基金资助的学术著 13 作;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的学术著作;由境外著名出版公 司出版的学术著作。 4.“国家级奖励”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国家技术发明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 “省部级奖励”指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 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 科优秀成果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以及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 室批准设立,具备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授权的其他部委、国家一 级学会(协会)颁发的科技奖等。 “厅局级奖励”指陕西省高校科技成果奖、市厅级科研成果 奖等。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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