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4.pdf
政 策 倾斜 ;候 选项 目评 审入 围标准 ,实 行技术发 明奖参 评 项 目 略低 于科技进步奖参评项 目的政策倾斜 。 三、完善工作程 序 ,提 高奖励 质量 ,增 强政 府科技奖励 的 权威性 自 2013年 起 ,在 省科 技 奖项 目的推荐和评 审工作 中,进 一 步完善推荐和评 审程 序 ,提 高推荐 、受理 、评 审门槛 ,加 强监 督 ,强 化公 开 、公 平 、公正 ,促 进 奖励质量 的提 高。 1、 完善 工作程序 ,提 高奖励公信 力 。一是 完善公 示程序 , 加大公 示力度 。加大公 示力度 ,实 行完成人所在单位 内部公 示 、 推荐单位 公 示、省 奖励 办受理公 示 、初评入围项 目公 示等 4次 公 示 制度 。完善初评入 围项 目公 示制度 ,扩 大公 示范 围,增 加 在 《大江 网》上 的公 示;增 加公 示信 息 ,增 加“ 项 目简介”、“ 前 三位 主 要完成人 的工 作 单位 、行 政与技术职务 以及 对该项 目所 做 出的技术贡献” 等相 关信 息。二是 强化项 目支持单位和合作者 的知情权 。 申报 自然科 学 奖的,应 当征得未列入候选项 目主要 完成人 的代表 性论 著其他作者 (前 四位 )的 知情同意 。 申报技 术 发 明奖的 ,主 要完成人 不 能完全覆盖核 心知识产权 证 书所列 权属 人 (发 明人 时,应 当征得其他 发 明人 和权属人 的知情同意。 申报科技 进 步 奖的 ,应 当征得成果 主 要完成人 工作单位 、完成 项 目时所在 单位知情 同意 ;候 选人 不是候 选单位 的,须 经所在 工 作单位 公 示后 ,出 具 书 面 同意意见 ,并 提供 对项 目技术贡献 的原始 证 明。三是 增加推 荐项 目形 式审查 同行专家 审读程序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