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11-12-2学期选课手册(文字部分).xls
上海财经大学2011—2012学年 第二学期本科选课手册 上海财经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选课手册目录 1.关于本学期选课的通知 2.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选课注意事项 3.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选课暂行办法 4.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挂牌课程信息 选 课 通 知 本学期选课将于2011年12月13日(周二)09:00开始,实行三个阶段选课,学生必须在前两个阶段上网选课,如 果跳过前两个阶段,直接参加第三阶段选课,造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无法选上的,后果自负。 选课第一阶段:12月13日(周二)09:00-12月19日(周一)08:30(允许超过人数上限,必须按照班级建议课 表建议的时间选课) 选课第二阶段:12月20日(周二)16:00-12月27日(周二)08:30(不允许超过人数上限,必须按照班级建议 课表建议的时间选课) 选课第三阶段:12月28日(周三)16:00—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末(该阶段可以不按照班级建议课表建议的时间 选课。寒假期间选课系统关闭) 为了规范本科生教学管理,保证正常的课堂秩序,本次选课系统依然将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结束时关闭。开学 一周内本科生(包括外国留学生以及交流、交换生)必须完成全部退选课操作(包括奖励学分选课)。从第二周开始 如由于特殊原因需改、补选课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才能退选课。重修选课另行安排。 请同学们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查询、下载选课手册。选课中如有疑问,可发送邮件至:jwglk@mail.shufe.edu.cn 或者到教务管理科(223房间)咨询。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选课注意事项 一、选课时间安排 本学期学生选课工作按计划安排在6月7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1.选课第一阶段:12月13日(周二)09:00-12月19日(周一)08:30(此阶段只选挂牌课,允许超过人数上限,必须按照班级建议课表建 议的时间选课) 选课第一阶段,每一个挂牌老师的选课人数可以超过设定的上限。学生可在任何一台能上网的电脑上选课。在第一阶段选课开放期 间,学生可改退选本人在该阶段所选的课程。 学生在第一阶段选课后,才能获得随机筛选的权利,落选的学生在选课的第二阶段继续选课。 12月19日-20日教务处进行数据整理,暂停选课。即根据教室资源及排课情况,对选课人数超出上限的课程,系统进行随机筛选。落选的学 生,需要在选课的第二阶段继续选择其他老师。第一阶段的选课结果请在第二阶段选课开始后查询。 2.选课第二阶段:12月20日(周二)16:00-12月27日(周二)08:30(不允许超过人数上限,必须按照班级建议课表建议的时间选课) 此时查询的第一阶段的选课结果方为有效, 落选的同学继续选课,本阶段只能选择还没达到人数上限的课程,不能超过人数上限。 12月27日、28日教务处进行数据整理,暂停选课。教务处将确定各位教师的开课班及教学任务,选课人数太少的课程将被拉掉,请同学注 意查看课表,及时补选。 3.选课第三阶段:12月28日(周三)16:00—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末。 寒假期间选课关闭。(该阶段可以不按照班级建议课表 建议的时间选课)该阶段落选及需补选的学生可继续选课,只能选择还没达到人数上限的课程。 二、特殊班级如港澳台、新疆班等课程请自行上网选课,本学期开设高等数学(港澳台留)(课程序号:0237,周四晚上)、概率论(港 澳台)(课程序号:0236,周四晚上)。10级、11级非中外学生英语模块课,请按要求选入相应的A级、B级、C级。 三、修读双专业的同学请注意:下学期每个班级均有一门双专业课程分别安排在周一或周二或者周三晚上。 四、上课时间地点说明: 例: 星期二 11-12 [1-17] 2310 “[1-17]” 表示上课从第1周到第17周;其中 “11-12” 表示第11,12小节; “2310” 为上课教室,第一个数字“2”表示第二教学楼,第二个数字“3”表示在3楼,故2310教室为第二教学楼3楼的教室; 以“1”打头的教室为国定路校区第一教学楼,“2”打头的为国定路校区第二教学楼,“3”打头的为武东路校区教学楼,“4” 打头的为武 川路校区第四教学楼。 特别注意:1)同一门课程通过后,不允许第二次修读,否则第二次修读成绩无效。2)选课时必须注意每门课程备注中的说明和选课要求, 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不能选课。如:非中外合作学生不能选“面向中外合作”的课程等,普通同学不能选择港澳台和少数民族特殊班的课程 等。3)选课之前请先仔细阅读《选课管理办法》(选课系统中下载)、选课注意事项。4)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但课程类别不同的课只能 修读一门,请同学们仔细查看自己的教学计划,如下列课程在自己的专业课里面,那么选模块课或者任意选修课时请避开: 社会心理学/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公共关系学/经济社会学/城市社会学/消费社会学/企业社会学/影视审美/中国文化概论/中外文学比较/广告 学/项目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资产评估学/城市规划与管理/创业学/证券投资学/营销工程, 等等。 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选课暂行办法 一、选课原则 1、全日制本科生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4年,允许在3-6年内完成学业。学生可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2、学生选课必须以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为依据,在导师指导下确定修读的课程、时间和顺序。 3、全日制本科生每学期选读的学分,上限为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最高学分。学生每学期修读的学分,应根据本人的学习情况和能力自行决定。 4、为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凡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高于奖励学分标准的,在本学期可增选2-4学分,具体标准以每学期公布的信息为准。 5、学生修完本学科必修课程后,可按规定的条件经院长、系主任批准,根据个人志愿选择本院、系范围内的专业方向课程。 6、英语课程实行等级选课。等级课程是指同一课程按程度不同分为A、B、C三个等级,但学分数相同。2010级、2011级学生英语课程教学见《关于2010 级本科生试行大学英语课程分级教学的通知》及《关于2011级本科生试行大学英语课程分级教学的通知》。 7、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必须重修同一门课程(相同课程代码),选修课、模块课考核不及格不必重修同一课程,但需选修完成规定的学分。同一门课 程通过后,不允许第二次修读,否则第二次修读成绩无效。 二、选课内容 选课内容分为三类,即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一) 必修课 1、 必修课是指学生按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普通共同课、学科共同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方向课等必须修读的课程; 2、 学生若有一门必修课未取得学分,不准毕业; (二) 限定选修课 1、限定选修课指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在一定范围内选读的共同限选课和专业选修课; 2、共同限选课有六块,即模块I、模块II、模块III、模块IV、模块V、模块VI,每个模块均由若干门课程组成。学生在学期间必须在每个模块中修满 教学计划规定的应修学分; 3、学生选定的模块课考试不及格,须在以后学期中再选读该模块中的任何课程(包括以前不及格的相同课程); 4、专业选修课是指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由若干门课程组成的限定选修课。学生在学期间必须修满规定的专业选修课学分; 5、学生选定的专业选修课考试不及格,不需重修同一门课程,只须在以后的学期中再选读专业选修课的任何课程(包括以前不及格的相同课程)。 (三) 任意选修课 1、任意选修课是指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以外的所有课程; 2、任意选修课的范围:①各院系部向全校开设的任意选修课程,②其他专业的专业课程,③超出规定学分的限定选修课; 3、学生在毕业前必须修满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任意选修课学分; 4、任意选修课考试不及格不需重修同一门课程。学生在学期间只需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即可。 三、选课顺序 1、选课时间每学期安排两次: 第一次选课,安排在每学期的16周左右进行,全体学生要根据各自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和学校公布的选课目录和《班级建议课表》选择下 学期的课程(挂牌课程,含任选、模块课),重修课程的选课安排在下学期办理重修时进行; 第二次选课(主要为奖励学分选课),一般安排在开学一周内进行。 新生第一学期一般不参加选课,级差课程选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入学教育时进行。 2、学生选课前必须详细阅读本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班级建议课表、《选课手册》及课程简介,听取导师的意见,凡有严格的先修后续关系的 课程,应先选修先修课程,再选修后续课程。 四、选课方法 1、等级课程: 大学英语实行等级选课,选课办法见选课原则第6条。 2、增选课程: 奖励学分的学生可增加选修课程,学生可根据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本专业跨年级的专业课程、也可选择其他课程。如所 增选的课程与本班级的必修课时间有冲突,允许自行设计课表改选其他班级相应的必修课。 3、重修课程: 学生考试不及格,可参加补考。补考不及格,必须参加重修。必修课需参加同一课程代码的重修,选修课可在同一类别中选择其他课程重修。任 何课程都可代替任意选修课。需重修的学生必须先办理登记、交费手续后方能选课。 4、挂牌课程: 挂牌课程选课分三个阶段进行 选课第一阶段:学生可在任何一台能上网的电脑上选课,在此期间,选课人数可以超过设定的人数上限。在第一、二阶段选课期间,学生可自 由改、退选该阶段所选课程。 第一阶段选课结束后教务处进行数据整理,暂停选课。即教务处根据教室资源及排课情况,对选课人数超出教室容量的课程,由系统进行随机 筛选,未落选的学生即选中了该位教师,第二阶段不允许再改选,落选的学生,在选课的第二阶段继续选课。 特别注意:由于采取了随机筛选的方式,不分选课的先后,学生在第一阶段选完即可。 选课第二阶段:选课学生必须在本次选课时检查第一阶段所选课程是否被选中,如落选则须进行第二次选课。 第二阶段选课也必选按照班级建 议课表选课,且不能超过人数上限。选课的第二阶段将不再随机筛选,只能选没超出人数上限的课程。选课人数太少的课程将被拉掉。 第二阶段选课结束后教务处进行数据整理,暂停选课。具体操作同第一阶段选课结束后的数据处理。但在第二阶段数据整理后,教务处将放出 足够大的余量,供学生在第三阶段选课。 选课第三阶段:在此期间,所有学生都必须上网查询自己所选课程是否选上,如有未选上的课程要在此阶段完成选课。如果跳过前两个阶段, 直接参加第三阶段选课,造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无法选上的,责任自负。 五、操作方法 (一)登录 首先进入上海财经大学主页,点击下面的“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入上海财经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出现系统登录界面,输入学号、密码 和验证码,单击提交,接着学生用户将自动进入“学生首页”。 (二)学生首页 “学生首页”除显示学生的姓名、学号、专业、班级等基本信息外,还显示学生收到的消息和系统公告等。 (三)密码修改 当选中主页面右上侧的第一个按钮【修改密码】图标时,输入一次旧密码,两次新密码,务必填写正确邮箱,以防密码丢失。然后按【提交 】按钮,密码修改成功。请务必记住自己的密码,并注意保密。 (四)选课系统 选课系统包括增加选课、删除选课、教师查询、课程表预览等功能,学生可以通过点击左侧的菜单【课程学习->选课】进入选课系统。 系统提示选课的时间段和选课方式。如果选课中要求“评教”,请先完成评教,再进行选课。 如果选课开放,并且在开放日期之内,可以点击【进入选课】按钮。首先系统显示个人课表界面——“我的课表”,下方是已经选的课程。 上方是学年学期以及已经选的学分和提示项。 1、增加课程 进入增加选课功能。点击【课程列表】视图,切换到查询课程上。学生可以直接输入课程序号,名称等查询课程。也可以在【我的课表】中 双击小节查看该节上课的课程。查到后,点击课程列表行前端的单选框,然后【确定选择】按钮,系统提示是否选择某课程,点击确定即可。系统会提 示选课结果,如果成功,则更新课表和已选学分。 2、其他基本信息查询 1)查询教师基本信息 学生可以根据教师的姓名、工号、所在院系名称、职称对教师进行搜索,其中姓名和工号可以模糊查询,即只要输入 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就可以查出相应的教师。在查询结果中教师姓名带有连续。 2)查询教室基本信息 学生可以根据教室的条件,查询学校内的教室配置情况。 3、删除课程(退课) 在我的课表中选择课程,点击【退课】按钮,得到提示后点击确定即可。如果成功,系统更新课表和已选学分。如果不成功则在已选学分栏目的右 侧提示原因。 (五)退出系统 学生选课完成后按系统右上侧的最后一个图标,退出系统。 六、几点说明 1、选课时间:按教务处每学期通知的时间为准。 2、选课时要首先保证必修课。课程表中已有的课程是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按班级指定上去的,这些课程可以在第二阶段改退选。 3、课程名称、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相应的课程序号可从选课手册上查阅或从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查阅。 4、学生选课之前必须熟悉班级建议课表,并按班级建议课表上的时间选择教师。在班级建议课表上列出了学生下学期根据教学计划安排需修的全部课 程及时间安排,并标明了每个班级的挂牌课程的上课时间。选课系统分别按教学计划给出每个学生选课的学分上限,学生不能超出学分上限选课。学生 选课时,应该参照班级建议课表,将规定的学分上限选满。如果因特殊原因需将学分移至以后学期使用的,必须在开学一周内提出申请,到教务管理科 办理手续。学生假如选择了高年级的课程,势必就不能按正常情况完成教学计划,可能会造成延长学制等不必要的麻烦。因此,请学生务必按教务处下 达的班级建议课表选课。 5、如个别学生故意侵入他人选课窗口,修改他人选课数据或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学校一经发现,将严惩。 七、本选课办法的解释权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