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参赛团队“创业课程”成绩、学分互认申请表.xlsx
附件4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参赛团队“创业课程” 序号 参赛项目名称 姓名 学号 年级专业 123456 XX 李一 张三 赵四 王五 ... 15级公共关系学 公共管理学系 15级公共关系学 公共管理学系 15级公共关系学 公共管理学系 15级公共关系学 公共管理学系 15级公共关系学 公共管理学系 填写示例 所在院系 学生身份(1. 项目负责人、 2.项目成员,2 选1) 项目负责人 项目成员 项目成员 项目成员 项目成员 表格填写说明: 1.务必确保姓名、学号无误,因学生把姓名、学号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成功录入成绩的,学生自行承担责任,学 2.同个参赛项目填写一张成绩学分认定申请表, 请确保无遗漏需要变更成绩的成员,遗漏的不再补录。 3.创业课程成绩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95分;项目成员90分,学分给足对应学分。请各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确认 不需要变更课程成绩的,都不用填写此表。 4.创业课程已有成绩且分数已达到90分(项目成员身份)或95分(项目负责人)的,学校将不变更该课程成绩,该 5.学生可以申请只变更其中一门课程成绩。 6.学分成绩认定程序为:学生提交申请至教务处→教务处汇总、核对,确定名单后发给各院系处理成绩学分互认事 心等待,预计下学期完成成绩处理事宜,学生需待课程选课并缴纳学费后,才能录入成绩。 7.经各成员校对信息无误后,务必将本表电子版(EXCEL格式)和经各项目成员手写签名后的拍照照片于8月30日前 学分认定申请表。签名后的纸质版各团队成员自留,不需交学校。 团队“创业课程”成绩、学分互认申请表 手机号码 申请“创业 指导老师姓 理论课”成 名(如有2 绩、学分认 个,用逗号 定(1.是, 2.否,2选1 隔开) ) 否 是 是 是 是 申请“创业 实践课课” 成绩、学分 团队成员 修改后分数 修改后分数 认定 (1. 签字确认 是,2.否, 2选1) —— 90 90 90 90 是 是 是 是 是 95 90 90 90 90 李一 张三 赵四 王五 ... ,学生自行承担责任,学校不补录成绩、学分。 的不再补录。 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确认是否需要进行成绩、学分认定,并在J列、L列填写“是”或“否”。自认为 将不变更该课程成绩,该类学生不需要填写此表。 院系处理成绩学分互认事宜→各院系确认、备案→成绩录入系统。成绩处理需要时长较长,请大家耐 。 的拍照照片于8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qiusw@nfu.edu.cn ,邮件及文档命名格式:参赛项目名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