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pdf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推进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博士生培养改革,完善博士 生考核机制,切实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 中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 2012〔22〕号)文件, 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目标 考察学生是否具有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初步能力和条件,重点考 察基础知识、实验技能、实验设计、课题进展、外语水平、创新能力 以及对专业领域的了解。 二、组织工作 在研究生事务委员会指导下,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中期考核 组织实施,全程录像。 按照当年实际考核学生人数进行课题汇报分组,分组原则: 1)采取导师回避制;2)每组普博生、直博生、硕博连读生人数 相当。 课题汇报时间:每人 30 分钟,包括汇报 20 分钟,提问 10 分钟。 三、考核时间 每年 10 月份左右统一组织一次中期考核。 直接攻博研究生在第三学年初完成中期考核,普通博士生在第二 学年初(秋季入学)或第二学年中期(春季入学)完成中期考核,硕 博连读生在博士阶段第二学年初(秋季入学)或博士阶段第二学年中 期(春季入学)完成中期考核。 四、延期考核 博士生因休学等个人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考核的,最迟于考核 日前 30 天,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导师签字同意,提交研究生事务 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延期考核,具体规定如下: 1.当年考核时处于休学状态或休学后已复学,且最终休学时长已 满 4 个月但不超过一学年的,可申请延期一年参加考核;最终休学时 长已满一学年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或两年参加考核。 2.当年考核前休学并已复学,且最终休学时长未满 4 个月的,原 则上须按时参加考核,不得申请延期。 3.因不可预见性突发事件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当年考核的,由研究 生事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延期考核。 五、其它情况 1.博士生因出国、疫情隔离等客观原因无法在校参加当年考核的, 应按时参加线上考核(具体要求按当年通知执行) 。 2.当年考核时处于休学期,且最终休学时长未满 4 个月的;或因 其它个人原因申请不参加当年考核的,原则上应参加次年春季考核, 且只有一次考核机会。 3.博士生在未经任何沟通的情况下无故缺席当年考核的,考核结 果记为“不合格” 。 六、考核方式 课题汇报由书面报告和口头答辩两部分组成。 1.博士生应在考核前提交《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中期考核书面报告》(附件) 。 2.口头答辩内容包括课题背景及意义,实验设计方法,实验数据, 领域内及相关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主要由回答问题体现),口头表 达能力五个方面。评审根据上述五个方面按百分制打分,最后得分取 平均分。 七、考核结果 1.考核等级 博士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暂缓通过和不合格 五个等级。设置每组各等级比例为:“优秀”20%, “良好”40%,“合 格”20%, “暂缓通过”及“不合格”合计 20%。根据参与同期考核时 同组考核的同学中期考核成绩确定考核等级。 2.考核结果处理 为切实加强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指导监督作用,考核结果 以邮件的方式告知学生并抄送其导师。 第一次“暂缓通过”的博士生,可申请参加半年后(次年春季) 第二次考核,第二次考核单独组织答辩。 第二次考核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博士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应 予分流,即退学或转为硕士生(博转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本办法自 2020 级博士生起实施,由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事务 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书面报告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 2022 年 5 月 10 日 附件: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书面报告 学 号 姓 名 导 师 专 业 培养类型 联系电话 邮 本科: 学习简历 □普博 年 硕士: 年 月 □直博 □硕博连读 箱 院(校) 月 院(校) 专业毕业 专业毕业 培养 1.课程学习: □完成 □未完成 环节 2.开题报告: □完成 □未完成 完成 3.论文工作: □预实验 □进展顺利 □进展不顺利 □已完成 情况 4.读书报告: 主讲 次 课题名称 课题汇报 请参照附件模板书写,内容另附页。 建议回避专家(至多 3 个,如无回避专家,请写“无”): 专家姓名 回避理由 导师 审核 意见 签名: 学生 中期考核 承诺书 为更好完成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本人承诺: 1.参加考核提交的相关材料均属实; 2.汇报的研究工作中,非本人工作的内容将进行标注说明; 3.如果本人在中期考核中违纪,自愿接受研究院的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