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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具体评定细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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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2015-2016学年综合测评评分细则表 加分名称 基础分(班主任评定) 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正、副主席、学生党总支委 员 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校电 视台、阳光在线、阳光艺术团、院级特色团体主要 学生会( 负责人(会长、副会长) 各年级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 校、院) 学生会干事,各年级学生分会其他干部,学生党支 部其他干部 班委 班长、学习委员、团支书 其他班委(下班党员、下班干部) 二级(CCAT低级、H3C低级等职业证书) 计算机 三级(CCAT中级、H3C中级等职业证书) 四级(CCAT高级、H3C高级等职业证书 ) 其他(驾照、会计证、等级证书等国家所认可的非 专业各类相关证书) 国家级 省市级 学科竞赛 校级 院级 分值 备注加分明细 60±1 4.8±1.2 4±1.5 3.8±1.2 2.8±1.2 3.5±1.5 2±2 2 3 4 (每个加2分,上限8分) 双学位 2.5 第一名(一等奖) 第二名(二等奖) 第三名(三等奖) 优胜奖 第一名(一等奖) 第二名(二等奖) 第三名(三等奖) 优胜奖 第一名(一等奖) 第二名(二等奖) 第三名(三等奖) 优胜奖 第一名(一等奖) 第二名(二等奖) 第三名(三等奖) 14 12 10 7 9 8 7 4 6 5 4 2 4 3 2 优胜奖 1 学科竞赛团体奖项国家级 、省市级、校级、院级不 分获奖等次进行加分,统 一按照标准依次9分、7分 、5分、3分进行测评加分( 获奖团队成员按照团体标 准加分) 德育、智育 各项所得 、体育各自 分数 测评总分 4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软件著作发明 除学科、体育竞赛外其他表彰奖项 校级“十佳(十星)”学生 校级“百优”学生 德育(=Σ 各项所得 分数 ×0.25) 国家级(每个加9分) 省市级(每个加7分) 校级(每个加5分) 院级(每个加3分) 20 10 (院级优秀党团支部成员加3分, 校级优秀党团支部成员加5分,省 党校优秀学员均按照“五 级优秀党团支部成员加7分,国家 四”表彰加分标准执行, 优秀党团支部成员加9分。优秀党 以证书张印评定等级。 团员按照等级另加等值分) “五四”表彰奖项 校级“三好标兵”(加8分) 校级“三好学生”(加4分) 该项加分只用于当年综合 测评;社团先进个人(包 括校级和院级)加2分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加4分) 国家级(每个加9分) 省市级(每个加7分) 校级(每个加5分) 社会实践表彰奖项 院级(每个加3分) 社会实践表彰团体奖项国 家级、省市级、校级、院 级不分获奖等次进行加分 ,统一按照标准依次9分、 7分、5分、3分进行测评加 分(获奖团队成员按照团体 标准加分) 1 献血 讲座、大型会议,学术报告等未付 (每个加0.5分) 出劳动型 参与活动分 不设上限 文艺演出、礼仪、接待、举牌、志 (每个加2分) 愿者等付出劳动型 省级获奖(参照学科竞赛类加分 ) 校级(每个加4分) 校团委科技立项 如立项可加50%,结题 即可加满 (=Σ各项 所得分数 ×0.25)= 如立项可加50%,结题 即可加满 校团委科技立项 院级(每个加3分) 啦啦操、十月诗会 全程参加加4分 科技创新平台 全程参与加4分;优秀个人加4分 ; 对专业系有突出贡献,由各专业系加分 由专业系主任对该生决 定加分,加分内容为对 1-10分(由学生本人向各专业系 专业建设有突出贡献, 主任申请,由各专业系决定) 且不在其他加分范围内 ,确定加分值后,经院 务会决定后进行加分; (=[Σ(本学年各门课程 考核成绩×所获各门课程 请在下栏写出具体加分计算过程 学分)÷Σ(各门课程学 分)])(注:已通过的补 考科目统一算60分) 智育(=此项所得分数×0.70) (=此项所 得分数 ×0.70)= 大一英语过四级(加3分) 大二英语过四级(加2分) 大三英语过四级(加1分) 该项均在百分比换算后另加分 (一年内过了四级和六级,可累计加分);6级每学 年可以累积加分; 英语六级(加4分) 体育成绩 参加体育竞赛活动非获奖者及优秀志愿者、工作者 体育(=Σ 各项所得 分数 ×0.05) 国家级 一等奖(第一名) 二等奖(第二、三名) 三等奖(第四至八名) 一等奖(第一名) (=[Σ(本学年各门课程 请在下行写出具体加分计算过程 考核成绩×所获各门课程 学分)÷Σ(各门课程学 分)]×0.70) (非获奖竞赛者加5分,优秀志愿 者加5分,上限不超过50,优秀工 作者加10分) 70 60 50 45 (=Σ各项 所得分数 ×0.05)= 省级 各种体育 体育团体获奖,参照相 各项所得 分数 ×0.05) 省级 各种体育 竞赛 校级 院级 二等奖(第二、三名) 三等奖(第四至八名) 一等奖(第一名) 二等奖(第二、三名) 三等奖(第四至八名) 一等奖(第一名) 二等奖(第二、三名) 三等奖(第四-八名) 40 35 30 25 20 20 15 10 (=Σ各项 所得分数 ×0.05)= 体育团体获奖,参照相 应的1/3进行个人加分 注: 1.凡是有±分,由相应部门的上级领导评定,其中班长、团支书的上级领导为班主任。 2.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如获了校优秀党员和院系优秀党员只按校优秀党员加一项分。 3.体育成绩算在体育项里,不再智育项里重复算分。 4.德育测评总分≤25分;智育测评总分≤70分;体育测评总分≤5分。 5.学科竞赛:包括大学生节能减排科技作品竞赛、电子设计大赛、英语口语演讲赛、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物理竞赛、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竞赛( 挑战杯)、大学生科技立项、机器人竞赛等。各类协会组织的竞赛下调一档次比照加分(如国家级协会机器人竞赛下调相当于省一级竞赛)。 6.选培办组织的各项活动均按照校级获奖等级进行加分。 7.智育分只含必修课以及公共选修课的成绩。 8 、英语未过四级或所修课程有一科不及格者,降一档,两科不及格,降两挡。 9 、综合测评按照专业排名进行。 评分细则表 综合测评总分 (=德育测评总分+智 育测评总分+体育测 评总分)= 战杯)、大学生创业竞赛(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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