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字15-16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三江学院学生工作部文件 学工字〔2015〕16 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 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育人成效,进一步加强思想宣传 工作,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 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 知》(苏教助中心〔2015〕11 号),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我省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各地、各省属高校进行初评。 5 月 20 日前,各学院将初评结果按要求上报,校资助工作办公室 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遴选出拟报送教育厅的事迹材料,提 出审改意见并交有关单位修改后上报教育部。 二、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 2007 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 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全校在校生和毕业生。上届活动中已获评学 生不再参评。 - 1 -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 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 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 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评选申报名额 本次活动计划全省共评选 50 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 其中省属高校学生 30 名,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共 20 名。 我省向教育部推荐 7 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其中省属高 校学生 3 名,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共 4 名。 各学院选拔上报学生人数为:各学院 1 名。 五、活动实施 本次宣传评选活动分为以下阶段: 第一阶段:活动宣传及材料报送 1.各学院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应通过组织相关活动采取多种 形式广泛开展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 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及在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下励志成长成才的 优秀学生事迹,将宣传工作贯彻活动始终。 2.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被推荐学生填 写《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并附个人事迹书面 材料一份、个人相关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 3.各学院于 5 月 20 日前,将推荐学生材料及推荐学生名单汇 总表上报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寄送和电 子版传送两种方式。上报地址: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体育馆 209 - 2 - 室);电子稿发送到束燕 OA 邮箱。电子邮件主题为“典型评选+报 送学院名称”,附件中学生材料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学生姓 名”。 第二阶段:评选表彰 由我校学生资助办公室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候选 人进行评选,最终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励志成长成才学生优秀典 型。教育部评选结果公布后,我省一并表彰全省入选者并颁发证 书。 第三阶段:成果宣传 各学院要通过广播报刊等各种渠道宣传本学院报送的优秀学 生典型事迹案例。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将对评选出来的励志 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进行集中宣传。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严格评选,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开 公正,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荐学生材料。 附件一: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附件二: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附件三:递交照片要求 附件四:推荐上报学生名单汇总表(2015 年度) 学 生 工 作 部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 3 - 主题词:励志成才 典型 评选 通知 三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5 年 4 月 20 日印发 - 4 - 附件一: 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评选年度:2015 年 姓名 政治面 貌 是否在 校生 学校及 院系专 业年级 平均成 绩 家庭 成员 受资助 情 况 (何年 何月受 过何种 国家资 助) 学习工 作简历 个人事 迹摘要 学校推 荐意见 省级推 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盖章:(资助中心章) 月 日 填表说明:表格中“学校所属省、市”及“省级推荐意见”两项,中央部属高校不填。 —6— 盖章:(校章) 日 附件二: 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 反映被推荐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长成才等 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事迹正文限 2000 字以内。 材料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 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 2 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 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 1.25 倍。 —7— 附件三: 递交照片要求 1.所有申报学生递交近期正面免冠白底 2 寸彩色照片 1 张, 反映受助学生事迹和精神风貌的近期学习、工作或生活场景彩色 照片 2-3 张(照片格式为.jpg,分辨率不小于 600*800) 。 2.上报学生照片分别统一命名为“学校名称+学生姓名(正 面免冠照)”、“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习、工作和生活照) ” 。 4.所有提交照片均为电子版。纸质材料中 2 寸正面免冠照需 打印,学习生活照不必提供纸质版。 附件四: 推荐上报学生名单汇总表(2015 年度) 推荐单位: 序号 三江计算机学院 类别 姓名 日期:2015、05、12 学校 联系电话 2 3 4 5 6 7 填表说明:其中类别请填写高校、中职或高中;如推荐学生是毕业生请在备注中注明。 —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