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实施方案.doc
附件 3 2015 年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15 年,山东计划继续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按照公开招 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在全省招募选派山东计划志 愿者(选派指标另行通知)。 二、实施步骤 (一)招募选拔 1.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015 年 4 月 27 日至 5 月 15 日,高校毕业生在山东省青年志愿者网 站(http://www.sdzyz.com.cn/)“山东计划志愿者报名”系统如实填 写报名表,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 (系)党组织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收取报名 表时,各高校应做好报名意向摸底工作,并于报名结束前将情况主动与省 项目办做好沟通,以利于指标分配工作的顺利开展。 2.招募指标的确定 省项目办将根据 2015 年全省的招募指标以及各高校审核通过的报名 数,并参照往年招募情况,按比例确定各高校招募指标。 3.选拔方式 各高校项目办组织开展报名学生的初审、笔试、初步面试等工作,省 项目办将对各高校筛选出的志愿者进行最终面试、体检。 (二)报到、培训及上岗 1.报到工作 各高校项目办通知本校山东计划志愿者(携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身份 证件)于 7 月底前到各市项目办自行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2.培训工作 —1— 志愿者报到后,各市项目办将举行山东计划志愿者欢迎仪式,派专人 将志愿者送抵服务县(区),并开展为期至少 1 天的志愿者培训,帮助志 愿者了解服务内容、明确工作职责、适应生活环境。 3.信息确认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 8 月 15 日前登录报名信息系统,填写确 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三、政策组织保障 1.相关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 1—3 年,服 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 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服务期满志愿者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享受相关政策,报考研究生和报考 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 号文件为准。一是服务期满 2 年 且考核合格,3 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 取。二是服务期满 2 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我省公务员、事业单位等享受 相关优惠政策。 2.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由省项目办给予一定生活及交通补 贴。生活补贴为 1000 元/人/月,交通补贴为 500 元/人/年。 3.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相关保险由省项目办统一投保大 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 350 元人民币。人身 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 30 万元,住院医疗保险 责任,保额 30 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 1 万元。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