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号—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美罗家园宝欣苑第二居民委员会的批复.pdf
宝府〔2022〕56 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 美罗家园宝欣苑第二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22〕12 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美罗家园宝欣苑第二居民委员会。其四至范 围为:东至罗南路,西至罗和路,南至南泾河,北与宝欣苑社 区卫生服务站、美城菜市场等相邻。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 美平路 745 弄 18—1 号 3 楼。活动用房设在美平路 745 弄 18-1 号 3 楼。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 —1— 字样。 2022 年 8 月 11 日 抄送:市民政局基政处,区公安分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地名办, 罗店镇。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12 日印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