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届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开展 2017 届毕业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所):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 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硕士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当选者必须符合下列 各项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努力,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毕业论文未通过者、延期毕业者、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不得参评。 二、评选对象与评选人数 1、2017 届全日制毕业班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含数学 学院硕士研究生) 2、2017 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包括定向生、委培生) 具体名额见附表。 三、评选办法与评选程序 评选在院(所)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研究生辅导员具体负责评选 工作。 主要程序为:按综合测评成绩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院(所)初审、全院 (所)范围公示(征求意见)、初审通过名单交学生处、学校评审、全校范围公 示(征求意见)。 评选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奖励办法 社会奖学金详见附表,颁发相应证书,相关材料存入其本人档案。 五、注意事项 1、社会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可以兼得; 2、社会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可以兼得,请统筹考虑; 3、中信奖学金评选对象为会计、金融、工商、公管毕业班研究生; 4、宏信奖学金评选对象为会计学院、金融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并同时符合 以下两个条件:①专业排名前 10%,②参加省部级课题一项或前一年发表论文 1 篇以上; 5、帮困兴教 FERROTEC CHINA 奖学金 4 人为公管、会计、法学、外语研究生, 另外 1 人学校统筹安排; 6、宝钢奖学金已提前评比,只需上报名单,无需提交材料。 六、材料递交 请各院(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研究生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完成有关评 选工作,并以 2016 年 10 月 21 日之前将以下相关材料交到弘毅楼 209 室。 1、经院(所)公示的所有获奖研究生候选人名单(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获奖 名单汇总表),纸质需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 xscglk@mail.shufe.edu.cn,电子 表版格式见附表。 2、各类社会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第三人称填写)。 附件:2016 年社会奖一览和名额分配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 各类奖学金评审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6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