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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考试组织与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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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2018]28 号 签发:武士勋 关于做好期末考试组织与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第 19 周(2018 年 7 月 9 日--13 日)为本学期的考试周,为规范和加强考试管理,依据教务处 下发的《关于做好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 步加强考试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的两个通知。体现考试中 公平公正,教育学生诚实守信,结合学校“三风”建设,对期 末考试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 加强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为巩固审核评估成果,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 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避免《课程考核》中的 试卷、试题及试卷评阅等环节出现问题,请各单位进一步加强 对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试卷 考试课、考查课按要求填写《试卷审定笺》, 《课程考查审 批表》,按学校试卷模板规范制定试卷。 2.试题 试题题型适合,难度适中,题量适当,时长与考时相吻合。 各院(系、部)加强对试题的审核,审核时着重注意(1)本次 A、B 卷试题的重复率,(2)本次试题与近三年试题的重复率, 均不能超过 15%。 对课程名称相同、课程学时相同、同层次的同头课程应使 用相同试卷,部分课程要实行题库随机出题,实施教考分离。 3.试卷评阅 (1)各院(系、部)认真做好试卷评阅工作,阅卷过程评 分计分方式要规范,严格按《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试卷的评阅标 准及保管实施细则》进行操作。 每门课程要有详细的评分标准(细则)和标准答案,考查 课也要有得分依据等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评阅时严格执行评 分标准,防止出现错判、漏判、误判及合分错误等现象。 (2)考试结束后应当密封阅卷,同头课要求 2 人以上集中 阅卷,流水作业,用红色墨迹笔批阅,以加分形式计分,并在 每道大题前汇入总分。阅卷时,应在评卷人处签名;如卷面成 绩有改动,须签名确认。 4.成绩 任课教师评定学生课程成绩要公平、公正,尤其是平时成 绩评定要有依据;录入成绩时要耐心、细心,防止出现成绩漏 登、错登、串登等现象,按要求及时完成成绩登统工作。 5.考试结果分析 课程考核结果确定后,任课老师应做出完整的试卷分析报 告,并注意分析的针对性、科学性和质量,教学部主任和院(系、 部)领导应审核签字。 6.试卷保管 (1)各院(系、部)严格把好试卷保管关,及时存档保存, 防止出现考试试卷丢失、遗漏、损毁、破坏等情况 (2)归档的试卷按课程、小班装订,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 封面有封皮(如若装订答题纸,每本在装订上 1 份试卷) 。 (3)各院(系、部)要设置考试试卷保管专用场所,集中 保管试卷,严格管理,确保试卷存放安全。 7.各院(系、部)及时将监考安排通知到每一位监考教师, 督促主考老师按时将试卷、考场记录单、考生签到表(空白学 生成绩单)送达考场;监考老师提前 15 分钟到达考场组织考试, 按《监考人员守则》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包括重排座位、 清理考场,按规定摆放座椅,做好学生签到等) 。 重排座位即随机指定任何一个学号(非第 1 号)的学生坐 在靠门的第一桌,其后按学号顺序就坐,并将座位排列安排写 在黑板上。活动桌椅的教室,其课桌的桌斗一律背向考生。若 监考老师没有重排座位,给学生创造违纪的环境,学校将根据 《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也是校院督导检 查的主要内容。 二、 加强学生的考试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学生考试的管理工作 1.严格审查学生的考试资格。(以系统成绩录入表中的名 单为准),由任课教师将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师所在 院(系、部),教师所在院(系、部)汇总后将名单于 2018 年 7 月 5 日下午 5 点前交到秦皇岛校区教务科(纸质版)。 2.各院(系)将考试安排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提醒学生 携带一卡通或身份证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 则》。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考场内单人单桌隔行就座,不携带 手机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鼓励学生诚信考试 1.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诚实守信的教育,认真学习学 校关于《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等相 关规定,考试中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2.积极鼓励学生相互监督,共创文明诚信考场,保证考试 公平与公正,维护全体学生的权利,养成良好的考风。 3.鼓励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提倡各院(系)建立无人 监考考场。 三、下学期开学初学生的补考工作 本学期课程不及格学生的补考拟定在下学期开学前(2018 年 8 月 24 日—25 日)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补考名单将在 2018 年 7 月 18 日上午公布,请各院(系) 2018 年 7 月 18 日下午将专业课程补考安排报送教务科。公共课 程、专业课程补考安排将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在教务处网站公 布。 2.各院(系)要将补考安排及时通知学生,确保学生按时 参加补考。 3.各院(系、部)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在 2018 年 7 月 19 日上午 11 点之前准时将公共课程补考试卷交到学生所在校区教 务科,专业课补考试卷交到学生所在院(系)。 4.参加补考的学生须持一卡通(或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 加考试。 5.补考学生要单人单桌隔行就座。 四、其他工作 1. 课程考试时长为 100 分钟,注意提醒考生并按时收卷。 考场记录单已设置第 40 分钟、第 60 分钟、第 80 分钟分阶 段学生交卷人数统计,请各监考老师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 2.有违纪考生的课程主考老师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考场记 录单交学生所在校区教务科。 3.请各院(系、部)通知任课教师及时、认真完成本学期 期末的教学工作和教学文档的归档工作。 附件:1.试卷模板 2.答题纸模板 3.监考工作手册 4.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汇总表 5. 正方教务系统教师网页端录入成绩操作步骤 6. 试卷的评阅标准及保管实施细则 2018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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