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的填表说明.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59 聊城大学文学院关于 2010——2011 学年国家奖助学金 材料填写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国家的温暖,根据山东省 教育厅文件精神,按照学校有关会议、文件要求,结合文学院工作实际,目前正开展 2010——2011 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材料填写的 注意事项做如下说明。 1、关于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下发格式统一用 A4 纸反正面打印,一式两 份,全部上交学校资助中心,填写说明: ①表格来源: ⅰ、可从文学院“学生工作”-‘贷款资助’下载使用; ②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相关内容要打印、信息要完 整、相关手写字迹要清晰,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表格的填写,由学院组织人 员进行统一填写。 ③表头中,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如 2011 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0-2011 学年”,以此类推。 ④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院 统一填写。“申请理由”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 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 180~220 字之间。其中, 申请人签名为学生自己手写签名,不得打印,日期统一填写为“2011 年 9 月 29 日”。 ⑤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以班级排名,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 总人数。 ⑥“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班主任。 ⅰ、 《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推荐内容可简洁, 统一为“经评议,推荐该生为候选人”。所填写的推荐内容统一手写。 ⅱ、推荐人:一律为班主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ⅲ、推荐人推荐时间栏中,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日期统一为“2011 年 10 月 10 日” 。 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1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478(资助服务窗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59 ⑦院(系)意见:相关内容统一手写。 ⅰ、意见统一填写为“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 ⅱ、签名必须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亲自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 名。 ⅲ、加盖学院行政章(章务必要清晰) 。 ⅳ.学院意见推荐日期栏中,国家励志奖学金日期统一为“2011 年 10 月 18 日”。 ⑧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 件。有关需要报送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仅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由学院随表 报送至学校资助管理中心,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学院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相片统一为一寸彩色免冠相片(要求统一套用 电子图像)。 特别提示:学生申请、班主任推荐、学院意见、学校意见四个时间都不能一致, 从学生申请到学校审核时间要有间隔。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统一用 A4 纸提供,一式一份,由学校备案。 2、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所推荐学生名单审核汇总表,统一用 Excel 电子表格进行上报,要求如下: (1)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审核汇总表: ①文件名命名为“××班××级 2011 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汇总名单”。 ②表格格式见《聊城大学 2011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推荐汇总表》(附件 6),如下表一(须用 Excel 设计)学院——学生工作——贷款资助网站上有本表: A 序号 1 B 学生姓名 张三 G 性别 男 H 民族 回 C 公民身份号码 372501198608121145 I 入学年月 2008-9-10 表一 D 院系 文学院 J 户籍性质 城镇 E 专业 文艺学 K 出生年月 1986-8-8 F 学号 20081245015 L 类别 M 学院代码 1 聊城大学 2011 年度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推荐汇总表 有关内容输入要求: ⅰ、“A”列为学院自 1、2、3……依次编排的数量,且分别按国家奖学金、省政 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2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478(资助服务窗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59 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别进行编排; ⅱ、“C”列为 18 位数,后一位为‘X’的统一大写; ⅲ、“I”列须输入入学当年的 9 月 10 日,如‘2008-9-10’ ⅳ、“J”列输入“城镇”或“农村”; ⅴ、“K”列须输入‘年-月-日’,如‘1990-8-7’,不得为其它格式; (2)关于国家助学金所推荐学生名单审核汇总表: ①文件名命名为“××级××班 2011 学年度国家助学金推荐汇总名单”。 ②表格格式见《聊城大学 2011 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推荐汇总表》(附件 7),学院——学生工作——贷款资助网站上有本表: A 序号 1 姓 名 张三 H I 学 B 号 200854554 专 C 性 D 别 男 1档 1 文艺学 表二 族 汉 J 业 民 E 户籍性质 农村 K L 受助档次 2档 3档 F 出生年月 1990-6-8 M N O 学生生源地 东部 中部 西部 1 G 入学日期 2008-9-10 P 学院名称 文学院 聊城大学 2011 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推荐汇总表 有关内容输入要求: ⅰ、“A”列为学院自 1、2、3……依次编排的数量,按照受助档次从 1 档、2 档、 3 档顺序,以此连续编排。 ⅱ、“F”列统一为“年-月-日”,如‘1990-5-9’,不得为其它格式。 ⅲ、“G”列统一为入学当年的 9 月 10 日,如‘2008-9-10’,不得为其它格式。 ⅳ、“J”至“L”列“受助档次”列中,在相应受助档次中统一填写“1”。 ⅴ、“I”列所输入专业名称,必须与《学生资助管理奖学金评审系统》中注册的 学院专业信息一致,否则学校无法导入。 ⅵ、 “M”至“O”列“学生生源地”列中,在相应栏中统一填写“1”,其中: ①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 东、广西、海南 12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②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9 个省、自治区; 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3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478(资助服务窗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59 ③西部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9 个 省、自治区 Ⅶ、其它内容按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格式要求填写。 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4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478(资助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