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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农学与农业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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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农学与农业工程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 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 理规定〉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 2023 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农学与农业工程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负责 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 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并对本次的复试、 录取结果负责。 (二)各学科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硕士研究 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 少于 5 人,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担任,成员 原则上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 (三)坚持回避原则。农学与农业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 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 度。 二、工作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核、择优录 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中 — 1 — 的重要作用,严把入口质量关。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 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 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方案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 精准划定复试分数线 严格执行教育部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成绩须达到 A 类考生 分数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 试成绩要求为在考生原报考专业一区 A 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对 总分和单科均降 20 分划定分数线。 2. 复试比例 我院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 比例不低于 120%,以达到好中选优的结果。 (二)复试方式、时间安排及收费 1. 复试方式 我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 方式进行。 2. 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拟于 4 月 4 日前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 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详细时间安排请关 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农学与农业工程学院网站。 3. 复试费用 — 2 — 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 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 〔2020〕616 号)的规定,非艺术类复试考生须交纳复试费 180 元,艺术类考生须缴纳复试费 240 元,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须另缴 纳 120 元加试费。 (三)复试资格审核 在复试过程中将严格采取“两识别”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四比对”(报考信息、学籍学历信息、身份证信息、诚信档案 信息比对)等措施,认真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加强 对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的学历(学籍)审核力 度。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 更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参加复试: 1. 应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且注册记录完整的学生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4) 《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 (5)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所在学校成教部门提供 的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网 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还应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2. 往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3 —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因毕业时 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报告》) 3. 同等学力考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1)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材料(同上) (2)入伍前学籍学历材料 (3)《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享受加分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 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 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 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 — 4 — 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 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 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 项加分。 (四)复试内容 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面试(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同等 学力加试。 1.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 考生随机抽取 2-3 道试题,分值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不及格 者不予录取。 2. 专业笔试或技能测试:考试科目根据学校《2023 年硕士研 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2 小时,分 值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综合面试测试:主要考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 用能力和拓展能力。采用问答形式,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逻 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 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分值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 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加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 (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进行笔试。笔试的科目为我 校《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 加试方式为笔试(开卷),考试时间每门为 2 小时,每门满分为 — 5 — 100 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 分 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全过程将被监控和录音录像,可随 时调看考试笔试状态。考生完成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卷, 未按照要求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 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 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 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单位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组织实施, 采用审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档案材料、单位 鉴定意见的方式。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考 生不予录取。 6. 体检:学院对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体 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注意事项 1. 复试前培训。 复试前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 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 拔人才的能力。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 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 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 像。 2. 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过程中不 — 6 — 允许携带任何相关资料。在复试过程中,本学院接受所有考生对 于考试作弊的相互监督举报,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 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 3 个月内,招生单位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 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本学院采用 QQ 群、学校学院网站公告等方式,对复试考生宣 传解读相关复试政策,以及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社 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1. 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教育部 A 区分数线 (单科总分双上线)。 2. 只接受研究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 考生调剂。 3. 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 初试英语须为英语一。 5. 符合国家和聊城大学对于调剂做出的条件和工作要求。 (二)调剂办法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试卷内容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 — 7 — 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坚持生源质量优 先原则,按照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50%,确定调剂考生 (二)调剂程序 1.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分专业计划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 布调剂余缺信息。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 (包括接收外校调剂生与校内调剂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 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 学院安排专人审核考生材料,将符合调剂条件的调剂考 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中,并将审查合格,同意复试的考生名单反 馈至研招办。 3. 研招办根据反馈情况,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 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4.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复 试”进行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 放弃。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个小时,考生调 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 5. 复试结束后,将农学与农业工程学院复试合格的拟录取 调剂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6. 研招办根据农学与农业工程学院拟录取名单,向符合拟 录取条件的考生下达拟录取通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 7. 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 待录取”进行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 8 —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 0.7+复试成绩×0.3。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 业笔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复试成绩满 分 100 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 按照学院、专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 名录取。 2.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 3. 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 独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 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 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 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复试有关 — 9 — 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取 消导师资格和专业招生计划,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信息公示制度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 道等信息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的监督,公 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三)复议制度 农学与农业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 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自 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农学与农业工程 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并向考生做出书面答复。 (四)监督制度 聊城大学农学与农业工程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工作举报电话:0635-8239963,邮箱:wuhongyu@lcu.edu.cn。 聊城大学农学与农业工程学院 2023 年 3 月 23 日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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