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docx
巢湖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第三次学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 作规则》 (中青办联发[2017]9号),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 巢湖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第三次学生委员会由巢湖 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第三次学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 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 经院党委和校团委批准,巢湖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第三次学生委员会设委员9名。按委员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20%的 规定,设委员候选人11名,差额2名. 三、 应到会的正式代表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大会,方可进 行选举。因 事、因病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四、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人有权对候选人表示 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 空格栏中划一个“O”; 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栏 中划一个“×”;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后 边的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对应的空格栏内 划一个。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五、 每张选票上表示赞成和另选他人的总人数,等于或少 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为无效票。选举时收回的选 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 选举。 六、 选举时,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代表的 半数方可当选。当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 按得票数高低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 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 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 应选名额时,可由大会主席团确定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 选举。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也可以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直接 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七、 填写选票要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 清晰。全部 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 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 八、 大会选举设监票人3名,计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 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2名。其中监票人、计票人由 各代表团从非委员候选人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由大 会主席团从监票人、计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 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总计票人、计票人在总监票 人领导下进行工作。 九、 选举结束,总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 布选举结果。 十、本选举办法由巢湖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第三次学代表 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选举中,如出现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 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