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6-038 11 10,2017.pdf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 2016-03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15 号文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 36,931 万股新股(详见 2016 年 11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及指定披露媒体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3,367.73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 《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6 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 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明细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 262450780565 2 中原银行济源分行 411801010100002801 3 交通银行济源分行 762899991010003016725 4 浦发银行郑州分行郑东新区支行 76190154500001180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将在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后及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