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J-19广东省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项目.pdf
广东省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一、工程立项背景 2014 年 12 月 22 日,国务院颁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2015 年国土资源部下发 通知,要求 2017 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 纵向上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横向上为公安、财 政、税务等部门提供信息共享交换服务。 2016 年,按照国家和省相关工作部署,广东省以“规范化、信 息化”为中心,积极开展省内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并选择清远市 清城区“试点”探索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流程再造和联调试用的模 式。 在相关要求及指导下,清远市立足于前期建立的不动产登记发证 系统(过渡期)和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制度,加快开展本市不动产登 记数据整合工作,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全面实现不动 产登记“四个统一” 。 二、资金来源 清远市政府财政资金。 三、建设概况 工程依托广东省电子政务外网,以不动产空间信息数据库建设 为核心,规范数据标准,整合数据资源;构建以图形驱动业务应用的 基础支撑环境,强化部门协同和资源共享,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 1、不动产登记数据建设 利用清远市现有土地、房产、林权等不动产登记形成的空间数据、 登记信息和档案数据,理清各类不动产落地关联关系,整合建立不动 产统一登记信息数据库。 2、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 平台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软件、不动产登记权籍管理系统、 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信 息交换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监管分析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协同系 统、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系统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共 9 套应用系统。平台满足清远市不动产登记发证支撑,面向相关部门提 供信息共享交换服务,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保障不动产 交易安全、维护公众不动产权益。 3、不动产登记支撑环境建设 工程通过购置相关安全设备及软硬件设施,从网络环境搭建、数 据安全性、平台扩展性等方面进行不动产平台的支撑环境建设。 四、整体设计及技术 1、工程整体设计 本项目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结合实际按 照前期工作准备、空间数据整理、非空间数据整理、权属空间数据挂 接、数据入库与不动产单元编号、数据质量检查的技术路线进行技术 方案设计,同时为数据整合过程的每一环节设计相应的质量控制方案。 平台采用多层架构设计,基础设施层保证平台的基础运行环境 稳定高效;数据资源层负责数据统一组织与管理;服务层负责平台的 后台服务、工作流管理、数据流管理、系统监控等;应用层面向各类 用户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分析、交换、共享服务和交易登记业 务办理服务;同时建立标准制度保障体系、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保证平 台规范运转和信息传输安全。 2、关键技术 1)采用工作库、正式库、历史库三库分离的管理机制; 2)采用 SOA 和 ServiceGIS 技术搭建数据服务; 3)超量信息可视化分析、交互与决策辅助技术; 4)基于 GIS 数据模型的二三维一体化存储与管理技术。 五、实施过程 工程坚持边建设、边应用,在应用中不断拓展完善、深挖需求, 以应用促发展。工程于 2017 年 10 月立项,同年 12 月逐步开展上线 试运行,2019 年 3 月正式运行;2019 年 11 月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建 设;2020 年 5 月项目验收。 六、质量及运行情况 项目投入使用至今,平台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约 82 万宗,颁发 证书约 38 万本、证明约 53 万本,提供查档约 31 万次,制档约 30 万 份;数据整合成果内容完整,各项质量指标均满足要求,成果质量合 格。系统上线运行至今,7×24 小时连续无故障运行,系统稳定、可 靠,性能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