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doc
南京邮电大学接受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合同书 甲方(定向单位): 乙方(培养单位): 南京邮电大学 丙方(定向硕士生): 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1. 经甲方推荐,由乙方录取 为南京邮电大学 培养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 专业的定向 年。 2. 丙方每学年报到注册时,(□甲方 □丙方)必须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学年的学费。 如不按时支付学费,乙方有权停止培养该生,并按自动退学处理。丙方如果中途退学,乙方不 予退款。 3. 甲方保留丙方人事关系、工资、医疗、住房及其他福利。丙方报到注册时不转人事档 案、工资、医疗、户口等,在校学习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4. 丙方在专业学习方面享有与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相同的权利。丙方在校学习期间,须遵 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按乙方有关规定处理。 5. 丙方在乙方学习期间,若申请报考博士生或联系出国(出境)等,须经甲方人事部门 同意并出具相应证明,乙方方可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6. 丙方在学习期满毕业(或结业)后回甲方工作,乙方将丙方毕业(或结业)证书、学位 证书、在校期间学习档案转交甲方。 7.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三方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经本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定向单位盖章) 乙方:南京邮电大学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025-83492350 年 月 日 (研究生院代章) 丙方:定向硕士生 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