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7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pdf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18-01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方式 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做出本董事会决议。本 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毓群召 集并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宝马”)是长期战略合作关 系,双方为进一步深化合作,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 内容包括:(1)为保障长期供货的产品生产能力,华晨宝马向公司购买电池产 能建设项目,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8.15 亿元。该项目将用于为华晨宝马或其指定 关联方生产和供应指定产品。具体由双方另行签署《项目购买协议》。(2)华 晨宝马将向公司长期采购指定型号的动力电池产品,并为此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28.525 亿元的初始预付款。具体由双方另行签署《长期采购协议》。(3)公司 同意在发生约定情形时,华晨宝马有权选择对公司进行股权投资,该项投资上限 金额为人民币 28.525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