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 定〉和〈助理矿业权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 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5 号),规范矿业权评 估专业技术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 助理矿业权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以下简称“考试合格人员”) ,应进行资格证书登记。 第三条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负责资格证书登记管 理工作。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的人员,应自觉接受管理。 第四条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为取得资格证书的人 员建立诚信档案;对资格证书登记情况实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第五条 登 记 考试合格人员,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颁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监制,中国矿业权评估师 协会用印的《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实行统 一编号。 1 第六条 考试合格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后,须向中国矿业 权评估师协会提交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 表,办理资格登记手续。 在矿业权评估机构工作的人员,还应由所在矿业权评估 机构为其办理执业登记,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执业登记申请表; (二)受聘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人近期免冠 2 寸彩色同底证件照 2 张; (五)本人与受聘矿业权评估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复印件; (六)社会人才交流机构统一管理档案的凭证复印件或 者内退、下岗、退休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 (七)符合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 的证明; (八)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对提交申请执业登记的相关信 息进行核实,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 人员执业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证书》), 该证书是 从事矿业权评估业务的有效证明,在全国范围有效,实行统 一编号。 《执业证书》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满后继续执业的应 接受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组织的年检,逾期未办理年检手 续的,《执业证书》自动失效。 2 第七条 考试合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格登 记: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在矿业权评估相关工作中受刑事处罚,刑罚执 行期满不满 5 年; (三)因在矿业权评估相关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 章或者职业道德被取消登记不满 5 年; (四)因在矿业权评估相关工作领域中受行政处罚,自 受到行政处罚之日起不满 2 年; (五)在申报登记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不予资格登记 或者被取消资格登记的,自不予资格登记或者取消资格登记 之日起不满 3 年; (六)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规定的其他不予资格登记 的情形。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执业登记: (一)存在第七条有关情形,不予资格登记的; (二)在申报执业登记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不予执业 登记或者被取消执业登记的,自不予执业登记或者取消执业 登记之日起不满 3 年; (三)国家公务员、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及社 团组织专职工作人员; (四)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规定的其他不予执业登记 的情形。 3 第三章 第九条 变更和取消登记 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更 的,应当于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提请变更登记并提供相关证 明。 变更受聘机构的,须在原机构执业 1 年(含)以上,由 新受聘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执业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变更执业登记申请表; (二)《执业证书》 ; (三)由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 的证明; (五)与原受聘矿业权评估机构签署的解聘协议或劳动 仲裁部门裁定中止劳动关系的仲裁决定书; (六)变更后的受聘矿业权评估机构与矿业权评估专业 技术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 (七)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脱离矿业权评估岗位的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 人员,应办理取消执业登记,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取消执业登记申请表; (二)《执业证书》 ; (三)与原聘用机构签订的解聘合同复印件; (四)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 会办理取消执业登记或取消资格登记: 4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本人自愿申请取消执业登记或取消资格登记; (三)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四)受到自律惩戒被取消执业登记或取消资格登记; (五)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遗失或损坏须 补办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 (二)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原证作废声明, 并提供该报纸整版原件; (三)原《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经资格登记的人员应当加入行业协会,并自 觉接受自律管理。 第十四条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定期向社会公布登 记情况。 第四章 第十五条 诚信档案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为取得《资格证书》 的人员建立诚信档案,诚信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良好行为记录。 1.受到行业协会执业质量、行业贡献等表彰、奖励情况; 2.受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表彰、奖励情况; 5 3.当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在政府、社会组织 中任职情况; 4.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5.其他良好行为。 (二)提示信息记录。 1.被行业协会发关注函或者谈话提醒等非自律惩戒情 况; 2.被政府部门发关注函或者谈话提醒等非行政处罚情 况。 (三)不良行为记录。 1.受到行业协会自律惩戒情况; 2.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情况; 3.其他不良行为。 第十六条 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出现第十五条规定 情形的,应填写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信息申报表进 行申报,并对所申报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五章 第十七条 监督检查 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实 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已办理执业登记的人员应自觉接受由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组织的年检;未办理执业登记的矿业 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应接受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组织的 抽查。 第十八条 年检须提交的材料: (一)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执业登记年检申请表; 6 (二)《执业证书》 ; (三)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人与受聘矿业权评估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复印件; (五)符合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 的证明; (六)年检年度签署评估报告的清单; (七)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信息申报表; (八)是否加入行业协会的相关材料; (九)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及时更新年检信息, 将执业登记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第二十条 惩 戒 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责令其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 予以谈话提醒、警告、通报批评,并将惩戒结果记入诚信档 案。 (一)未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未提交年 检手续; (二)未按有关制度报送诚信信息; (三)在矿业权评估相关工作中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或者职业道德的; (四)未通过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组织的年检或不定 期检查的; 7 (五)在执业登记、年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其他违规情形。 第二十一条 已执业登记的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按 本办法第二十条进行惩戒,不接受惩戒或限期拒不改正的, 取消执业登记。 第二十二条 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在矿业权评估 相关工作中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职业道德情节 严重,对行业产生恶劣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取消资 格登记,并收回其《资格证书》或公告证书作废。 第七章 第二十三条 附 则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 格证书》继续有效。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权评估师注 册执业证书》的人员视同本办法所称经执业登记的人员,须 按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要求统一换领《执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进行解 释。 第二十五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本办法发布之 日起,原《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师执业注册暂 行规定》(矿评协发〔2008〕6 号)同时废止。 8 附表 1 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年 月 国籍地区 性 别 民 族 政治面貌 照 片 (一寸免冠 近照) 身份证号码 (军官证号码) 省(直辖市) 地(市) 毕业学校 毕业日期 所学专业 最高学历、 学位 现工作单位 参加工 作时间 职 称 职 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手 机 电子邮箱 传 真 起止时间 在何地、何单位担任何职务做何工作(可以加页)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9 考试合格 时间 准考证号 本人承诺(满足条件的请在下面相应条款前的□中划√):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不存在因在资产评估相关工作中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期满 不满 5 年的情形; □不存在因在矿业权评估相关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 本人 承诺 者职业道德被取消登记不满 5 年的情形; □不存在在申报登记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未予登记或者被取 消登记的,自不予登记或者取消登记之日起不满 3 年的情形; 本人对上述所填材料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下部分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填写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资格级别 □ 助理矿业权评估师 □矿业 权评估师 □高级矿业权评估师 经办人 意 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考试合格时间:通过考试的年度。例如:2000 年考试合格的,填 写 2000 年。2.本人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填起。 10 附表 2 编号:( )年第( )号 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执业登记申请表 同意为该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办理执业登记申请。 受聘矿业权 评估机构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受聘矿业权评估机构 资质证书号 矿业权评估 专业技术人 员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号 资格级别 评估机构与评估师 签订的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 助理矿业权评估师 □矿业 权评估师 □高级矿业权评估师 年 月 日 矿业权评估 专业技术人 员本人签字 人事档案关系存放处 以下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填写 执业登记期限 有效期一年,自 年 年 月 日 月 日至 执业登记证书号 审查意见: 审查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批准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签发意见: 11 附表 3 编号:( )年第( )号 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变更执业登记申请表 同意该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变更执业登记至我单位。 新受聘矿业权 评估机构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新受聘矿业权评估机 构资质证书号 受聘矿业权评估专 业技术人员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号 执业登记证书号 资格级别 □ 助理矿业权评估师 新受聘评估机构与评 估师签订的合同期限 自 年 原受聘矿业权评估 机构 受聘矿业权评估专业 技术人员本人意见 □矿业权评估师 □高级矿业权评估师 月 月 日 至 年 日 人事档案关 系存放处 本人已知晓并同意。 本人签字: 以下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填写 执业登记期限 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审查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批准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签发意见: 12 附表 4 编号:( )年第( )号 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取消执业登记申请表 我单位同意为该 原受聘矿业权 评估机构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矿业权评估机构 资质证书号 矿业权评估专业 技术人员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号 执业登记证书号 资格级别 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 人员本人意见 □ 助理矿业权评估师 □矿业权评估师 □高级矿业权评估师 本人已知晓并同意取消登记。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查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批准人: 年 月 日 以下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填写 审查意见: 审核意见: 签发意见: 13 附表 5 编号:( )年第(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补 办 申 请 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像片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手机号码 座机 原证书编号 签发日期 资格级别 □ 助理矿业权评估师 补办原因 □ 遗失 登报挂失情 况(遗失补办 须填写) □ 损毁 年 □矿业权评估师 月 日 □高级矿业权评估师 其他原因: 报纸名称 登报日期 申 请 人 意 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 以下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填写 初审意见 初审人签字: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签发意见 批准人签字: 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补办也应填写此表。 14 附表 6 编号:( )年第(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执业登记证书》 补 办 申 请 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像片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手机号码 座机 原证书编号 签发日期 资格级别 □ 助理矿业权评估师 补办原因 □ 遗失 登报挂失情 况(遗失补办 须填写) □ 损毁 年 □矿业权评估师 月 日 □高级矿业权评估师 其他原因: 报纸名称 登报日期 申 请 人 意 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 以下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填写 初审意见 初审人签字: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签发意见 批准人签字: 15 附表 7 姓名 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信息申报表 资格证书编号 奖励/表彰级别 奖励/表彰 良 好 行 为 社会任职 (请在相符的 选项方框内划 √) 执业证书编号 □全国 □省级 □市级 □县级 奖励/表彰名称 奖励/表彰时间 颁奖单位 获奖证书号/文号 □全国 □省级 □市级 □县级 第 届 □人大代表 政府部门名称 担任职务 社会组织名称 担任职务 捐助单位/个人 捐助时间 捐助方式 捐助数量/数额 □政协委员 热心公益事业 其他良好行为 政府部门非行 政处罚情况 提 示 信 息 行业协会 自律监管 不 良 行 为 监管内容 监管形式 时间 □关注函 □谈话提醒 □其他(具体说明):________ 监管部门 自律惩戒 内容 自律监管 形式 时间 □关注函 □谈话提醒 □其他(具体说明):________ 行业协会 名称 处罚原因 处罚时间 处罚类型 处罚机关 刑事行政处罚 其他不良行为 申 报 个 人 意 见 本人承诺上述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特此申报。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下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填写 协 会 初 审 意 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协 会 审 核 意 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协 会 批 准 意 见 批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填报的诚信信息均应付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本表不得空项,凡栏目项无内容,请填 16 “无” 附表 8 编号:( )年第( )号 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执业登记年检申请表 同意为该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提请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办理执 业登记年检手续。 受聘矿业权 评估机构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矿业权评估机构 资质证书号 受聘矿业权评估专 业技术人员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号 执业登记证书号 资格级别 □ 助理矿业权评估师 评估机构与评估师 签订的合同期限 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自 已参加( 年 )年度第( □矿业权评估师 □高级矿业权评估师 月 月 日 至 年 日 )次培训班 培训地点 档案存放 单位 社保缴纳单位 本人申请进行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执业登记年检,保证如实提交 相关信息,并对所申报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人承诺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下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填写 执业登记期限 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审查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批准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签发意见: 17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