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废弃产品处置招标(橡胶硫化促进剂).doc
振邦废弃产品处置招标文件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要求, 对镇江振邦化工有限公司一批废弃产品集中处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概况如下: (一)标的物:镇江振邦化工有限公司废弃产品,具体如下: 危废名称 危废代码 主要成分 单位 数量 状态 废弃危险化学 品 900-999-49 橡胶硫化促进 剂 吨 90 固体 注:1、本次危废是废弃危险化学品,袋装,请各竞标方自行取样 分析,若未到现场勘察取样或无疑义的视同认可。 2. 以上数量为预估量,最终按实际过磅数量结算。 3. 存放地点:镇江振邦化工有限公司。 (二)相关要求 1.收货时间:中标后根据招标方要求,在合同签订完成一个月内 完成处置。在装运过程中做好遗散保护措施,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及相关环保要求进行,服从现场人员管理,规范处置,确保运输、处 置、环保等环节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做到“货清、场净”。 2.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固体,中标方自提,运输单位选择及运 输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支付方式:承兑汇票。招标方凭中标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 合同款。 二、投标方应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江苏省内具备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废 弃危险化学品(危废代码 900-999-49);且在有效期内。 (4)具备相应的《道路运输车辆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书包括: 1.投标方的相关资质文件(盖章),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相应资质等必须 加盖投标方公章等。 2.报价单(含税价,包含处置费、运输费、装卸费等),注明税 率)(报价部分须加盖公章)。投标报价书格式见附件。 3.投标书必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四、评标依据: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1.开标:招标人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总价) 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2.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 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3.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 作为中标候选人。 4.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 报价,评标小组取每个中标候选人两次报价中的低价进行比较,价低 者中标。 5.在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 人必须在的接到电话后 10 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 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 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 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6.中标价格因沟通报价发生变化的,中标人须 1 天内发最终报价 确认函。 7.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8.流标: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 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根据招标 人规定严肃处理。 9.废标:凡投标人不具备危废经营许可资格的,不在核准经营范 围内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条款要求 的,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五、投标相关事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吴伟平。联系电话:15005280499 取样联系人:吴伟平。联系电话:15005280499 2.招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12:00 时前密封送或邮递至: 江苏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求索路 101 号。 联系人:吴伟平。联系电话:15005280499 3.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14:00;开标地点:江苏索普 (集团)有限公司。 4.该招标文件的附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投标报价书 招标单位:镇江振邦化工有限公司 一、标的物名称: 废弃危险化学品(危废代码 900-999-49) 二、物资数量: 见表,实际以索普过磅单为准 三、收货时间: 中标后根据招标方要求,在合同签订完成一个月 内完成处置 四、装卸、运输及费用: 中标方自提,费用自付 五、付款方式:承兑汇票结算。处置结束后,由中标方根据实际 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票至招标方。 六、标的物报价:(含税价,包含处置费、运输费、装卸费等) 处置物资名称 危废代码 预估数量 (吨) 废弃危险化学品 (橡胶硫化促进 剂) 900-99949 90 含税价 (元/吨) 税率% 总价(元) 注:1、本次危废是废弃危险化学品,袋装,请各竞标方自行取样 分析,若未到现场勘察取样或无疑义的视同认可。 2.以上数量为预估量,最终按实际过磅数量结算。 3.存放地点:镇江振邦化工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法人(或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