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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液硫货代招标文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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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需采购进口原料液硫货运代理,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 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标的物名称:进口原料液硫货运代理服务 ;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4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 间); (三)开标时间 2023 年 4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五)中标公示:中标信息将于开标后在索普集团官网公示,请 各投标人登录 http://www.sopo.com.cn 查询。 二、招标内容: (一)服务内容概述 1.任务概况:国外进口原料液硫,需在港口办理商检费、货运代 理及报关事宜. 2.港口地点:镇江海纳川码头或江苏港汇化工有限公司港汇罐区。 3.任务量:每月约 8000 吨 4.合同期从 2023 年 6 月 10 日至 2024 年 6 月 9 日,到期后双方均 无异议,合同可续签一年。 (二)投标及运输要求: 1.本次招标根据附件“报价单”上所列报价,中标单位需垫付商 检费(2000 元/船),商检费如有调整,需海关出具相关费用调价凭 证函作为依据。凡遗漏工作量,以投标价为准,合同期内不予增补相 关费用。 中标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所指的其应享有的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 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者将本协议项下的海运代理事务全部或部分转委 托给任意第三方。否则,中标方应向索普股份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 造成索普股份任何损失的,均由中标方予以双倍赔偿。 2.要求: 中标方在履行协议期间,应自行负责自己一方人员的人身、财产 安全,中标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或非因索普股份原 因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导致中标方自身或/及索普股份或/及任意第 三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如果因此而导致任意第三人向索普股份主张权利的,中标方应全额负 担索普股份由此负担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有权司法或行 政机关裁决而须支付的罚款、赔偿金、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律 师费、其他法律责任以及其他合理支出等)。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 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营业执照》、《进出口代理资质证明》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 (五)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服务品质与服务态度,提供 7×24 小时 服务,具备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六)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至 2023 年进出口代理业绩证明,如 合同等;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 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 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现汇方式进行支付,一般情况下于收到增值税专 用发票后两个月付款。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 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 (三)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投标需提供报价书纸质版,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盖章以标袋形式 密封,标袋封口处必须加贴“封条”,封条“格式自定”,封条上加 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标袋封面上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 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必须在投标截止日 之前寄达或送达,逾期或资料不全的报价均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化事业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 77 号(索普集团五号门) 邮编:212006 收件人:岳雪涛 联系电话:13906107702 (五)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化事业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 77 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岳雪涛 电话:13906107702 招标部门负责人:钱鸿亮 电话:13776472248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 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1.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2.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评标按公平竞争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评标,中标 方式为: 1.在能够满足我公司要求前提下总价最低中标。 2.同等价格、同等服务质量下,招标方有权决定供应商和供应量 (原则上老供应商优先)。 3.对未中标的单位,不另发通知,投标资料不予退回,作为优先 备选合作方资料保存。 4.中标人应在招标结果公布后一周内与我公司签订液硫货运代理 合同,如中标人无故逾期不签合同,我公司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承运 资格。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 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有权扣除相关方 投标保证金并将其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投标 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 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 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如因中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 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二)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 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并扣除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 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四)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 见附件)。 (五)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化事业部 所有。 报价函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 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投标项目的报价请按照下方表格样式报价;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 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 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 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3.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4.对标书的不接受项: 我公司郑重承诺: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公开招标 文件中的全部规定,中标后及时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 务;在报价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公开招 标的各项管理要求;不发生与关联公司共同参与报价竞争情况,不发 生围标、串标情况;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为 规避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要求采取的变通行为。上述信息 如有虚假我公司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处理。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对供应商管理的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进行的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核查与审计。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报 价 单 招标方名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品 名 液硫货运代理费 含税价格 (元/吨) 税率(%) 备 注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公司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的选择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 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服务商,只要 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司招标要求,均视为我司合格供应商, 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一)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使用部门: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负责对采购物 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 管理部门:监管使用过程,负责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 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采购部门: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 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 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 交货期、价格等维度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负责供应 商的资料收集与档案的建立。 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供应商评审负面清单制度流程 工作流程 工作内容简述 责任部门 根据招标、询价结果挑选出 供应保障部 目标供应商,要求其提供相 关资质。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供应保障部初审 满足要求 根据目标供应商所提供资 供应保障部 料,对其提供的材料完整性 进行初审 根据需要,现场审核 供应保障部、使用部门、 管理部门、监管部门 满足要求 列 入 负 面 清 单 无需 送样 如有需要,采购部门可组织 供应保障部、使用部门 相关部门对目标供应商现场 、计划运行部、装备保 审核 障部/环保安全部、风险 控制部 对于需要送样的标的物,联 供应保障部 系供应商送样,填写《新增 原材料采购申请表》,质检 化验合格后,经分管副总批 准之后方可参与报价。 需送 样品 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给出检 质量仓储部、环保安全 验结论 部 提供样品 使用部门、管理部门 对于需要试供的,进行三次 使用部门、计划运行部 试供,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 、环保安全部、质量仓 、供货周期、产品质量与使 储部 用情况等情况跟踪考察 满足要求 试用三次 使用部门、管理部门 把考察不合格的供应商列入 供应保障部 合格供应商负面清单,建立 供应商负面清单档案。 满足要求 三、供应商的积分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积分考核 合作供应商初始积分为 40 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 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 10 分。 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建议。供应 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 限制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为一年,自被 考核当日起计满一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 0-7 分之间的,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限制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 8-16 分之间的,为限制合作供应商。原辅 材料采购三个月内不向该供应商发标书或询价书,备品备件采 购六个月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3.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考核扣分高于 16 分或单项扣10 分的,列入负面清单供 应商,停止继续合作。 (二)供应商考核方法 1.原辅材料供应商考核方法 1.1 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 单次扣 1-3 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程 度单次扣 5-10 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缺陷,视严重程度 单次扣 5-10 分。 1.2 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 2 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 1 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 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 2 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 度单次扣 3-10 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1.3 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 2 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 3 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单次扣 5 分。 1.4 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 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 3-10 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 1 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 扣 3-10 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 重程度单次扣 3-10 分。 2.备品备件供应商考核方法 2.1 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 单次扣 1-3 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单次扣 10 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视严重程度单次 扣 5-10 分。 2.2 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 2 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 1 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 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 2 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 度单次扣 5-10 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2.3 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 2 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 3 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 5 分。 2.4 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 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 5-10 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 1 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 扣 3-10 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 重程度单次扣 3-10 分。 3.物流承运商考核方法 3.1 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即:车船有行驶证、道路运输 证、罐检报告;人员有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如不全单 次扣 2-5 分。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项损扣 1-2 分。 3.2 计划完成方面 (1)运输单位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 则单次扣 2 分。 3.3 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运 输程度严重的单次扣 3-10 分。 (2)不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 1 分。 (3)未按实际运输任务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 度单次扣 5-10 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 扣 3-10 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四、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只要通过整改,其产品或服务质 量满足我司要求,原则上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从负面清单中消 除。 (一)供应商提出申请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 2.供应商提供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及效果等相关文件 材料。 (二)确认与消除 1.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 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2.根据确认情况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 除。 注:供应保障部负责条款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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