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告.doc
附表 3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 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学校 学校 类别 总数 优秀 等级 良好 % 学校 等级 合格 % 学校 等级 不合 % 格学 学校 % 校 加分 学校 % 普通 高中 中职 学校 普通 初中 普通 小学 总计 请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于 12 月 31 日前,将本表与评估 工作报告一并报教育部;本表适用省(区、市)、地(市)、县(区) 教育行政部门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填报。 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签字: 填报人: 电话: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各地依法履行加强学校体育和促进青少年身心健 康的责任,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动态监测学校体育工作水平,促 进学校体育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全面总结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工作, 组织编制和公示本地区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逐级上报,上级教育 行政部门对所报情况进行分析、反馈,并向社会公开。 第三条 年度报告重点反映本地区学校体育开课率、教学实施总 体情况、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件改善、 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关键指标。 第四条 各地要认真分析学校体育工作关键指标信息,按要求填 写《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见附表)。年度报告内容和报表数据信 息的采集计算时间为本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第五条 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于次年 1 月 15 日之前,向教 育部报送本年度学校体育工作报告及报表(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请登陆教育部指定网站下载有关电子表格。 第六条 教育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和发布《全国学校体育 工作年度报告》 ,研究、分析和公布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情况、学生 体质健康状况和相关信息。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组 织编制和发布本地区的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 第七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站等信息技术进行 信息汇总和动态发布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持续推动各地交流体育 工作经验,展示体育改革成果,共享优质信息资源。同时,通过全面 总结和建立健全年度报告制度,动态监测学校体育工作,及时发现工 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填表说明: 1.本表为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完成最终填写。 2.学校等级评估等情况一栏,请各地在学校自评、上级复核后,逐级汇总统计县、 市有关数据后得出。 3.达标标准请参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教体艺【2008】5 号)。 4.体育馆等场地标准请参照 2012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中小学体育设施技 术规程》 (JGT/T280-2012) 。 5.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 体育课开足数:是指按照国家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的学校数。 * 大课间体育活动数:是指每天统一安排全校性 25-30 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学校 数。 * 体育教师缺额百分比:是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工作量计算办法,短缺的体育 教师人数占国家规定教师总人数的比例,达标人数可以参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 行基本标准》的要求。 * 体育教师参训人数:是指体育教师参加县级(含县级)以上培训,并获得培训证 书的人数。 * 体育场地经费支出:是指学校每年在体育场地建设、修缮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 体育专用器材经费支出:是指学校用于购置并按财会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 范围的体育专用器材支出及大件器材补充、添置的费用。 * 体育工作经费:是指学校组织定期体育活动、课余训练、体质测试、比赛、教师 培训等方面的费用以及地方财政专项用于学校体育的费用。 * 体育专项督导覆盖率:是指地方教育督导中对学校体育工作督导的学校数量占地 方学校数量的比例。 * 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包含在相应办学层次统计数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