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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5-2018年度)申报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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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 (2015-2018 年度)申报办法 一、时间安排 申报系统信息录入时间:2019 年 12 月 4 日 0 时至 2020 年 1 月 5 日 24 时整。申报者需在此期间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成果申报, 逾期不再受理。 各申报点资格初审时间:2019 年 12 月 6 日至 2020 年 1 月 6 日。 省中心申报点受理成果申报时间:2020 年 1 月 7 日至 17 日 (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有关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主体 1.凡享有公民权利, 户籍在辽宁以及在辽宁工作和学习的公民, 在规定申报时限内产生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哲学社会科学普 及成果,符合限定条件者均可以作者个人或组织名义申报。 2.党政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领导干部不得申报;省内有关高校、省委 党校(辽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辽宁社会科学院和其他 社科研究机构、事业单位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市厅级以上(含 市厅级)领导干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可申报。 3.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不得以作者身份申报。 (二)具体要求 1 1.成果以自然人署名的,以自然人名义申报;成果以单位署名 的,以单位名义申报。 2.申报者原则上应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 名人。合作成果在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的情况下,可由第一署名人以 外做出主要贡献的作者(含通讯作者)申报,但获奖后正式公布名 单和奖励证书中的排名仍以成果的实际署名顺序为准。合作成果未 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的不能申报。 3.已故作者的成果,系在本次评奖申报时限内首次公开出版、 发表的,经法定继承人同意,其独立完成的成果,可由作者生前所 在单位提请申报;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合作成果,可由其他做出主 要贡献的作者申报。 4.丛书(含科普丛书)不作为整体成果申报,但丛书中的单部 作品(1 卷或多卷)可申报。 5.同一著者的同名多卷本著作,可多卷同时申报,也可单卷申 报。多卷同时申报,以最后一卷出版时间为准。 6.申报者每届限以第一作者名义申报 1 项成果,同时允许其以 合作者身份参与 1 项成果申报;只以合作者身份参与申报的,只能 参与 2 项。 7.音像制品类成果由著作权人(包括出品人、制片人、导演、 编剧等)申报。如音像制品内容为单独讲座,可由主讲人申报。 8.成果作者(合作者),指在发表论文的作者位置、出版著作 的版权页作者位置、研究报告的课题结项证书作者位置、调研报告 的作者位置署名(联合署名)者。著作内文以“说明”、“前言”、 “后记”等形式列出的“章节执笔人”等,不认定为作者。著作版 2 权页上署名的顾问、编委、主审等人员不认定为作者。 9.合作成果限定申报人数(含第一作者):论文不超过 3 人, 著作不超过 5 人,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和音像制品不超过 7 人。 (三)申报成果范围 申报成果形式分为论文、著作(专著、译著、校注)、研究报 告(已结项成果)、调研报告、科普著作(丛书)和音像制品六种 类型,具体包括: 1.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论文及入选中央级理论 研讨会论文; 2.公开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不含编著)、译著、校注、 工具书(不含教材); 3.古籍整理出版物; 4.市级(含市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已结题的研究报告; 5.获市级(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且被市级(含市级)以上党 委、政府部门采纳应用的调研报告(需要具体说明采纳情况) ; 6.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并具有准印证的内部资 料上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成果和论文; 7.公开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普及专著、编著、译著等; 8.国内公开发行,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台播放或县级以上党委 政府官网发布以及纳入县级以上官方在线学习平台的音像制品。 (四)申报成果发表时间及有关要求 1.2015-2018 年度内公开发表或非公开发表的成果(2014 年及 以前年度研究成果不允许申报) 。 2.成果发表时间认定标准:论文成果以报刊发表时间为准;著 3 作成果以第一版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未参加评奖的著作若再版时 间在评奖时限内也可申报;研究报告成果以结题时间为准;调研报 告成果以报告完成时间为准;其他应用载体成果以刊登时间为准; 音像制品以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版号时间为准。 同一成果不得以不同作者、不同学科、不同发表载体、通过不 同单位重复申报。 (五)不能申报参评的成果 1.已连续两届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本奖项一等奖的作者,其成 果需隔届申报,当届不参评; 2.调入辽宁工作、原户籍不在辽宁的专家学者,其在外省并以 外省某单位名义公开或未公开发表的成果不参评; 3.教材、编著(科普成果除外)、论文集、述评、新闻报道和 文艺创作作品、未公开出版的博士论文等不参评; 4.公文、法律、法规等法定文件或工作报告不参评,带有秘密、 机密、绝密字样且尚未解密的研究成果不参评; 5.在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参评; 6.凡接受境外基金会、学术团体等组织资助完成的项目成果, 申报本奖项需出示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和省人民政府对该项目 的审批件。无审批件的成果不参评; 7.凡知识产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不参评; 8.已获本奖项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 9.往届已申报但未获奖的成果不再参评。 (六)不能兼得本奖项成果 1.在本奖项公示截止时间之前,已获得下列奖项成果不兼得本 奖项,具体包括: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鲁迅文学奖、茅盾文 4 学奖、教育部人文社科奖和其他省(区、市)颁发的哲学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奖(省政府奖); 2.在本奖项评审工作中,已获得上述奖项成果,随时终止其成 果继续参评本奖项。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者需提交材料 1.成果原件。需提交成果电子版及 2 份原件纸质材料(实名、 匿名各 1 份)。 2.《申报表》。需提交电子版及 2 份纸质材料(实名、匿名各 1 份)。纸质材料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一栏需经申报者所在单 位科研(人事)部门审查合格后,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成果说明书》。需提交电子版及 2 份纸质材料(均需 匿名),根据成果形式要求进行填写,字数不超过 5000 字。 4.《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需提交电子版及 2 份纸质材 料(实名、匿名各 1 份) ,根据成果形式要求进行填写,字数不限。 5.《成果概要文稿》。需提交电子版及 1 份实名纸质材料。论 文、科普著作、音像制品不超过 3000 字;著作、研究报告、调研 报告不超过 5000 字。内容包括:成果概要、申报者工作单位、学 术简历、合作者姓名、单位等。《成果概要文稿模板》在省社科联 网下载。 6.佐证材料。需提交与《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先后顺序 对应的佐证材料 2 份(实名、匿名各 1 份,需单独装订成册)。佐 证材料仅填写以申报者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的,且与本 次申报成果内容直接相关的材料。佐证材料需标注其对应条款,否 则评审时予以扣分处理。包括:以申报者本人为项目第一负责人 5 (不含子课题负责人)的课题项目、申报者本人以第一作者名义发 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等,论文需注明其发表期刊类别的全称。成 果合作者的课题项目、论文、著作等,不作为佐证材料。佐证材料 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其他负责部门进行审核,属实后加盖单位 齐页公章,可以复印件形式提交。 7.《学术诚信承诺书》。需提交电子扫描版及 1 份申报者亲笔 签字纸质材料。《学术诚信承诺书》在省社科联网下载。 8.申报成果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需提交由中国知网出具,并 加盖中国知网印章的申报成果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原件 1 份。 (二)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1.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著作应有中文翻译目录和 3000 字左右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论文应有中文翻译件。外文论 文和著作书面申请前,务必经申报作者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认真审读 全文或全书,严格把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导向,所在单 位需要开具证明,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音像制品 需同时提交不少于 3000 字的文字说明材料及播放短片光盘(10 分 钟以内),装入佐证材料中。 2.在境内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发表的成果,要求同本条 第 1 款。 3.申报成果是著作的,需提交《出版合同》和 CIP 下载证明 ( 登 录 中 国 新 闻 出 版 信 息 网 http : //www.capub.cn/zxgk/jgjs/cipzx,在“CIP 中心”输入著作 CIP 数据核字后,打印验证信息页面),申报者本人签字,申报单位审 核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在佐证材料中。 6 4.申报成果是音像制品的,需提交《出版合同》和 ISRC 下载 证 明 ( 登 录 中 国 标 准 录 音 制 品 编 码 中 心 网 http : //www.isrc.org.cn,在“ISRC 查询中心”输入项目名称和 ISRC 编码进行查询,并打印信息页面),申报者本人签字,申报单位审 核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在佐证材料中。 5.以上所需提交成果匿名件的,需处理掉在内文、脚注、封面、 封底、书脊、前言、后记、图书出版编目(CIP)数据、中国标准 录音制品编码中心提供(ISRC)下载证明等处出现的有关作者姓名、 单位、照片及其他可显示作者身份的信息。如果出现信息泄露,无 论主观故意或无意,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成果当年参评资格。 6.以上所需提交材料登录省社科联网(www.lnskl.org.cn)、 东 北 新 闻 网 ( www.nen.com.cn ) 和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旗 帜 网 (www.lnsgdb.com.cn)查询、下载。以上所需材料一律用 A4 纸单 面打印、分别装订。 7.申报成果相应佐证材料要求是以申报者为第一作者发表的 论文、著作、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获得的奖励,获批的科研项目、 领导批示等。以申报者为第二作者或其他合作者的相关材料一律不 得作为佐证材料。 8.申报成果及相关材料中凡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其他弄虚 作假行为的,例如,申报的论文是在 CSSCI (扩展版)期刊上发 表或是在论文发表时该期刊是已落选的 CSSCI 期刊,却填写为在 CSSCI 期刊上发表;“一号两书”;非项目主持人将他人项目作为 申报成果项目来源的,等等。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将按学术造假 的有关规定取消其成果申报者参评或获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7 限其未来两届不得申报本奖项,同时记入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 诚信数据库系统,给予“黄牌”警告。 9.论文按照中图分类号参照第三章第九条设定的学科申报,著 作、研究报告按照内容相近学科申报,调研报告按照应用采纳单位 属性及惠及对象作为参考确定申报学科。 10.所有申报成果及相关材料概不退还。 四、成果申报 (一)申报点设置 全省共设三类申报点,即省中心申报点,各市申报点,高校、 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干校、社科院等申报点。 1.省中心申报点:设在省评奖办(省社科联),主要接收省(中) 直部门(单位)、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等专家、学者的成果申报; 接收各市申报点和省内各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 、 干校、社科院等申报点资格初审后的成果申报。 2.各市申报点:设在 14 个市社科联,主要接收各市直部门(单 位),市属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社科类社 会组织等专家、学者和公民个人的成果申报。 3.省内各高校、党校、干校、社科院等申报点:设在其单位科 研管理部门或相关负责部门,主要接收本单位内专家学者的成果申 报。 (二)成果申报和资格审查 1.成果申报 申报者登录《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申报系统》 (2019 年版),参照《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申报系统填 8 报说明》,根据各申报点提供的“申报单位授权码”进行个人申报 信息注册,并按时间要求完成申报成果信息录入工作。 申报者需将申报成果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本人所在单位科研管 理部门或其他负责部门,经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加盖单位公章后, 由单位统一报送至各成果申报点。 2.资格初审 ①统一组织查重率筛查工作。 查重工作务必通过中国知网进行。 各申报点(申报单位)统一将其受理申报成果的电子版 (一律以 word 格 式 ) 打 包 发 送 至 “ 中 国 知 网 ” 查 重 中 心 邮 箱 (E-mail:1789694727@qq.com,咨询电话:李长兰 13671011379) 进行查重(查重经费由各申报单位或作者本人承担)。查重后,中 国知网统一打印“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由其指定查重人在报告 单上签名、盖章,并邮寄至各有关单位或个人(邮费到付) 。 查重费用由各申报单位或个人自行解决。论文查重率不得超过 20%(不含自重率) ,著作、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 30% (不含自重率)。 中国知网查重时间为:2019 年 12 月 4 日至 2020 年 1 月 6 日, 逾期不再查重。 ②审查申报者是否亲笔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 ③审查申报成果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按成果奖《申报办法》 和《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成果申报有关要求,严把政治方向关,对 申报成果的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逐一对照检查,确保成果符合 政治要求、学术要求。检查无误后,在实名相关佐证材料上加盖单 位齐页公章。具体审查: 9 A.申报条件。审查申报人是否为成果的第一作者,如果不是第 一作者,要审查其是否有其他作者签字同意授权书;申报成果是否 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 B.成果来源。审查申报成果来源,即所属项目是否是以申报者 本人为项目第一负责人的项目(不含子课题项目负责人)。其中, 非以申报者本人为项目第一负责人的成果均不得填写。 C. 成果及佐证材料内容。审查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审查相 关佐证材料(包括:刊物等级、转载、引用、决策采纳、领导批示 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D.关联成果。审查申报成果的关联成果是否以申报者为第一作 者,且与申报成果内容直接相关。 E.匿名件。审查申报成果的匿名件处理情况,检查可透露作者 及其合作者身份的信息是否全部匿名处理。 F.审查《成果概要文稿》 (必须提交)和《决策咨询建议》 (选 择提交)是否按报送模板要求进行整理,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G. 审查佐证材料是否严格按照《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 中内容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并单独装订(佐证材料需单设封面,标 题为“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申报成果佐证材料” ) 。 ④审查《申报表》、 《申报成果说明书》 、《专家评审参阅表》填 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⑤审查申报系统填报信息。资格审查无疑义后,登录成果申报 系统,查看其受理申报成果相关信息,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予 以“修改”或“撤项”,同时对“修改”后的成果选择“提交”处 理,完成成果网络申报工作。 10 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申报成果缺少相关材料,督促其申报 者及时将缺少的材料补充完整;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及时退 回申报者。 3.材料装袋 资格审查合格后,各申报点将申报材料按类别分别装入“成果 实名评审档案袋”和“成果匿名评审档案袋”中,并核对档案袋封 面信息填写是否准确(所有表中“申报序号”和“学科序号”均不 填写)。 “成果实名评审档案袋”材料包括:《学术诚信承诺书》、中 国知网“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 、成果原件(实名件)、《申报表(实 名件)》、《申报成果说明书(实名件) 》、《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 (实名件)》、《相关佐证材料(实名件)》、《成果摘要文稿(实名 件)》各 1 份; “成果匿名评审档案袋”材料包括:成果原件(匿名件) 、 《申 报表(匿名件)》 、《申报成果说明书(匿名件)》 、《申报成果专家评 审参阅表(匿名件)》和《相关佐证材料(匿名件) 》各 1 份。 4.成果报送 各申报点需按学科对“成果实名评审档案袋”和“成果匿名评 审档案袋”进行分类(每份申报成果按实名件、匿名件先后顺序排 放)。报送时,需提交每项申报成果电子版材料及《申报成果汇总 表》(《汇总表》要求是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版本)1 份。 5.需报送电子版材料 材料包括:申报成果原件(仅限 word,CAJ 或 PDF 格式) 、 《申 报表》《申报成果说明书》《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成果概要 文稿》《申报成果汇总表》 。所有材料于申报要求时间内发送至省中 11 心申报点(省评奖办)邮箱。 6.其他情况 无法登录成果申报系统的单位,需在省社科联网下载填写《申 报表》《汇总表》等材料,连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省评奖办。 省评奖办组织人员对所有通过初审的申报成果进行复审,符合 申报要求的成果进入评审环节;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予以撤项处 理。申报成果及有关材料概不退还。 本奖项不向申报者个人收取任何费用,申报成果查重经费由申 报者单位或个人承担。 12 申报点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 省中心申报点:辽宁省社科联评奖办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 45 号 邮编:110006 联系人:张 电话:024—23268722 华 沈阳市申报点:沈阳市社科联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北关街 160 号 邮编:110013 电话:024-88500701 联系人:洪金来 大连市申报点:大连市社科联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育才街 39 号 邮编:116001 联系人:纪 电话:0411-82758802 旭 鞍山市申报点:鞍山市社科联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爱民街 6 号 6 楼 邮编:114001 联系人:蔡 电话:0412-5536827 蓁 13 抚顺市申报点:抚顺市社科联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市政府振兴大厦 邮编:113006 联系人:卢 电话:024-57500535 颖 本溪市申报点:本溪市社科联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 34 号(市委院内) 邮编:117000 电话:024-42803742 联系人:王忠全 丹东市申报点:丹东市社科联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 100 号 邮编:118009 电话:0415-2661032 联系人:王丽颖 锦州市申报点:锦州市社科联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 4 段 13-6 号 邮编:121000 电话:0416-3150830 联系人:房红华 营口市申报点:营口市社科联 地址:营口市渤海大街东段 27 号 邮编:115000 联系人:陈 电话:0417-2892808 玥 14 阜新市申报点:阜新市社科联 地址:阜新市中华路 45 号 邮编:123000 电话:0418-2813776 联系人:回书平 辽阳市申报点:辽阳市社科联 地址:辽阳市青年大街 35 号 2 号楼 5 楼 邮编:111000 联系人:周 电话:0419-2300536 坚 铁岭市申报点:铁岭市社科联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 28 号 邮编:112608 联系人:刘 电话:024-72680808 飞 朝阳市申报点:朝阳市社科联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 1 号(朝阳燕都新城商务大厦) 邮编:122000 电话:0421-2651105 联系人:鞠艳芳 盘锦市申报点:盘锦市社科联 地址:盘锦市惠宾大街 117 号(原财政大厦院内东侧楼) 邮编:124010 联系人:吴 电话:0427-2820442 威 15 葫芦岛市申报点:葫芦岛市社科联 地址:葫芦岛市龙湾区龙程街 7 号(市委院内) 邮编:125000 电话:0429-3117253 联系人:吴晶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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