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2021年单位预算.pdf
上海市普陀区2021年区级单位预算 预算单位: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名词解释 四、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五、单位预算表 1. 2021年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 2021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3. 2021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4.2021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6.2021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7.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 8. 2021年单位“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9. 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六、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七、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1、“3.15”系列维权工作 2、公务用车更新 八、绩效目标 1、“3.15”系列维权工作 2、公务用车更新 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以下简称普陀区消保委秘书处)主要履行以下公益性职责: (一)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开展消费知识教育,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文明、健康、 节约资源和 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以及消费者的 意见进行调查、比较和分析,参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商品和服 务的监督、 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各级人民政府、有 关行政管理部门、经营者、行业协会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或者提出意见转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五)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 以揭露、批评、劝谕。 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机构设置 普陀区消保委秘书处设 3 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投诉咨询部、法律与理论研究部。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 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参加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 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 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 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1年,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预算支出总额为282.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2.31万元,比2020年预 算增加25.1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82.3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5.1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 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0。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款)市场秩序执法 (项)26万元。主要用于:“3 〃15”系列维权工作出及其公 务用车更新。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 (项)203.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 (项)2.2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福利费和活动费 支 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项)20.03万元。主要用于:在 职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项)10.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 工职 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76万元。 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21年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单位:元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基本支出 合计 项目支出 人员经费 一、财政拨款收入 2,823,11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93,255 1,776,216 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823,118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3,323 323,323 2、政府性基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 118,917 118,917 二、事业收入 四、住房保障支出 87,623 87,623 2,823,118 2,306,079 公用经费 257,039 260,000 257,039 260,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收入总计 2,823,118 支出总计 2021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单位:元 项目 收入预算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类 款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项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93,255 2,293,255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2,293,255 2,293,255 260,000 260,000 2,033,255 2,033,25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3,323 323,323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23,323 323,323 201 38 201 38 05 市场秩序执法 201 38 50 事业运行 208 208 05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2,900 22,900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0,282 200,282 208 05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0,141 100,141 卫生健康支出 118,917 118,917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18,917 118,917 事业单位医疗 118,917 118,917 210 210 11 210 11 02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221 221 02 221 02 01 住房保障支出 87,623 87,623 住房改革支出 87,623 87,623 住房公积金 87,623 87,623 合计 2,823,118 2,823,118 2021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单位:元 项目 支出预算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类 款 合计 基本支出 项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93,255 2,033,255 260,000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2,293,255 2,033,255 260,000 201 38 201 38 05 市场秩序执法 201 38 50 事业运行 208 260,000 260,000 2,033,255 2,033,25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3,323 323,323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23,323 323,323 208 05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2,900 22,900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0,282 200,282 208 05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0,141 100,141 卫生健康支出 118,917 118,917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18,917 118,917 事业单位医疗 118,917 118,917 210 210 11 210 11 项目支出 02 221 221 02 221 02 01 住房保障支出 87,623 87,623 住房改革支出 87,623 87,623 住房公积金 87,623 87,623 2,823,118 2,563,118 合计 260,000 2021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单位:元 财政拨款收入 项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财政拨款支出 预算数 2,823,11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 收入总计 项目 2,823,118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2,293,255 2,293,255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3,323 323,323 三、卫生健康支出 118,917 118,917 四、住房保障支出 87,623 87,623 2,823,118 2,823,118 支出总计 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单位:元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类 款 合计 基本支出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93,255 2,033,255 260,000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2,293,255 2,033,255 260,000 201 38 201 38 05 市场秩序执法 201 38 50 事业运行 208 260,000 260,000 2,033,255 2,033,25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3,323 323,323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23,323 323,323 208 05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2,900 22,900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0,282 200,282 208 05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0,141 100,141 卫生健康支出 118,917 118,917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18,917 118,917 事业单位医疗 118,917 118,917 住房保障支出 87,623 87,623 210 210 11 210 11 221 项目支出 项 02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类 款 221 02 221 02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项 01 住房改革支出 87,623 87,623 住房公积金 87,623 87,623 2,823,118 2,563,118 合计 260,000 2021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单位:元 项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类 款 项 合计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单位:元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类 合计 人员经费 2,282,459 2,282,459 公用经费 款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01 01 基本工资 290,112 290,112 301 02 津贴补贴 257,515 257,515 301 07 绩效工资 961,072 961,072 301 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0,282 200,282 301 09 职业年金缴费 100,141 100,141 301 1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8,917 118,917 301 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0,808 40,808 301 13 住房公积金 87,623 87,623 301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25,989 225,989 商品和服务支出 233,795 233,795 302 302 01 办公费 40,000 40,000 302 04 手续费 1,000 1,000 302 07 邮电费 16,000 16,000 302 13 维修(护)费 8,000 8,000 302 15 会议费 1,000 1,000 302 16 培训费 6,000 6,000 302 17 公务接待费 200 200 302 26 劳务费 70,000 70,000 302 28 工会经费 25,035 25,035 302 29 福利费 34,560 34,560 302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000 32,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3,620 23,620 303 303 02 退休费 22,900 22,900 303 09 奖励金 720 720 310 310 02 资本性支出 23,244 23,244 办公设备购置 23,244 23,244 合计 2,563,118 2,306,079 257,039 单位“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单位: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2021年机关运行经 费预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21.22 0.02 购置费 21.2 运行费 18 3.2 0 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单位:元 项目 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类 款 项 合计 注: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故本表为空表。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2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更新。 (三)公务接待费0.02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上海市普陀区消保委2021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本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本部门1个预算单位开展了2021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 及项目预算资金26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3.15”系列维权工作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3.15”系列维权工作主要目的: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依法维权意识。 二、立项依据 立项依据: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体现“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的年主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落实。 三、实施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四、实施方案 1、召开消费维权座谈会、组织开展消费课堂活动,邀请专家面向社区、面向消费者开展消费维权知识讲座,并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 2、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进一步净化消费环境,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依 法维权意识。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年度预算安排 “3.15”系列维权工作项目年度财政资金预算为8万元,用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及其他各项消费维权工作(消费体察 、比较试验等)。 七、绩效目标 持续、有效地推进消费维权教育宣传和引导,对于家庭装潢以及居饰材料等领域提供专业性维权指导。 公务用车更新 一、项目概述 更新原公务用车,继续用于消费者投诉现场勘察协调处理以及相关调查取证等工作用途。(原车辆由于车龄长,不但每年都有数次验车和 环保检测,而且日常运行维护保养费用支出较大,使用效能明显不足,无法满足上述正常公务需求。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三、实施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四、实施方案 计划在2021年度部门更新小型普通客车公务用车,以适应消保委日常消费纠纷现场勘察调解等依法履职的现实需要。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年度预算安排 公务用车更新项目年度财政资金预算为18万元,用于更新公务用车,以满足现场勘察协调处理消费者纠纷等需求。 七、绩效目标 更新原公务用车,继续用于消费者投诉现场勘查协调处理以及相关调查取证等工作用途。更新后,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勘查协调处理的效率 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相应提升。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3.15”系列维权工作 项目类别 经常性项目 主管部门 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会秘书处 实施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计划开始日期 2021年1月1日 计划完成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资金总额 80000 项目资金 (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 年度资金申请总额 80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80000 上年结转资金 0 其他资金 0 80000 0 项目总目标 (2021年~2021年) 年度总目标 消费者投诉处理效率和消费者自身满意度的提升。 一级指标 投诉处理办结率、成功率以及消费者满意度 的稳定和逐步提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2021年目标值 数量指标(必填) 消费者投诉办结率 >=90% 质量指标(必填) 消费者投诉成功解决率 >=70% 时效指标(必填) 举办专项维权活动及时性 及时 成本指标 符合相关支出核定标准 符合 经济效益指标 挽回经济损失 >=100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必填) 企业满意度 良好 生态效益指标 消费环境状况 良好 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 健全 职能分工明确性 明确 人员平均文化程度 大专以上 工作人员健康状况 良好 在职岗位培训率 =100% 业务知识水平提升 良好 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健全性 健全 网络安全可靠性 安全可靠 信息透明 良好 组织机构健全性 健全 消费者满意度 >=80% 产出目标 绩效指标 效果目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影响力目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必 填)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公务用车更新 项目类别 一次性项目 主管部门 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会秘书处 实施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计划开始日期 2021年1月1日 计划完成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资金总额 180000 项目资金 (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资金申请总额 180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80000 上年结转资金 0 其他资金 0 180000 0 项目总目标 (2021年~2021年) 年度总目标 更新原公务用车,继续用于消费者投诉现场 勘查协调处理以及相关调查取证等工作用途 。更新后,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勘查协调处理 的效率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相应提升。 项目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2021年目标值 数量指标(必填) 消费者投诉办结率 >=90% 质量指标(必填) 消费者投诉成功解决率 >=70% 时效指标(必填) 消费者投诉处理时限 <=30天 成本指标 用车符合实际需要并经过审 核手续 符合 经济效益指标 当年维修保养费用控制 <=2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必填) 消费满意度 >=80% 生态效益指标 消费环境状况 良好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落实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必 填) 用车人体验满意度 良好 产出目标 绩效指标 效果目标 影响力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