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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单位预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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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2021年区级单位预算 预算单位: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单位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名词解释 四、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五、单位预算表 1. 2021年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 2021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3. 2021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4.2021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6.2021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7.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 8. 2021年单位“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9. 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六、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单位)主要职能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是主管本区司法和法制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 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三)负责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镇的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区政府的法律顾问责任,推进本区 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四)负责本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本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 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本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工作,推进本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制 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承担统筹规划本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 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本区司法所建设。 (六)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本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推进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负责本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下属单位国有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审核、立项和转报工作 。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 (九)规划、协调、指导本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各类干部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下属单位国有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审核、立项和转报工作 。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 (九)规划、协调、指导本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各类干部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单位)机构设置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设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依法治区工作科、社区矫正科、行政复议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 工作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司法鉴定管理科、教育帮扶科。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预算:是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 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预算:是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或政府发展战略、特定目标,在基本 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三公”经费:是与区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部门及其下属预算单位使用区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 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 、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安排编制内公 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1年,普陀区司法局预算支出总额为3434.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434.4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9.2万元。财政拨 款支出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434.4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9.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 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0。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司法(06款)行政运行(01项)1600.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司法(06款)基层司法业务(04项)965.61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 安置帮教等工作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司法(06款)普法宣传(05项)55.22万元。主要用于:法制宣传工作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司法(06款)律师公证管理(06项)56万元。主要用于:指导、管理和监督律师、公证工作、律师调解工 作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司法(06款)其他司法支出(99项)11.41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区、“两新”组织党建、法制业务经 费、公务用车更新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9.6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 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127.54万元。主要用 于:支付养老保险。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63.77万元。主要用于:支 付职业年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75.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137.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购房补贴(03项)232.0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购房补贴。 2021年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基本支出 合计 人员经费 一、财政拨款收入 34,344,801 一、公共安全支出 27,885,154 14,265,754 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34,344,801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09,307 2,009,307 2、政府性基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 757,279 757,279 二、事业收入 四、住房保障支出 3,693,061 3,693,061 支出总计 34,344,801 20,725,401 公用经费 1,737,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收入总计 34,344,801 1,737,000 1年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元 本年支出 预算数 项目支出 11,882,400 11,882,400 2021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项目 收入预算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类 款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项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7,885,154 27,885,154 司法 27,885,154 27,885,154 204 06 204 06 01 行政运行 16,002,754 16,002,754 204 06 04 基层司法业务 9,656,100 9,656,100 204 06 05 普法宣传 552,200 552,200 204 06 06 律师公证管理 560,000 560,000 204 06 99 其他司法支出 1,114,100 1,114,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09,307 2,009,307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09,307 2,009,307 96,180 96,180 1,275,418 1,275,418 637,709 637,709 208 208 05 208 05 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 05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 210 210 11 210 11 01 221 卫生健康支出 757,279 757,279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57,279 757,279 行政单位医疗 757,279 757,279 住房保障支出 3,693,061 3,693,061 住房改革支出 3,693,061 3,693,061 221 02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1,372,261 1,372,261 221 02 03 购房补贴 2,320,800 2,320,800 34,344,801 34,344,801 合计 2021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元 收入预算 其他收入 2021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单位:元 项目 支出预算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类 款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项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7,885,154 16,002,754 11,882,400 司法 27,885,154 16,002,754 11,882,400 16,002,754 204 06 204 06 01 行政运行 16,002,754 204 06 04 基层司法业务 9,656,100 9,656,100 204 06 05 普法宣传 552,200 552,200 204 06 06 律师公证管理 560,000 560,000 204 06 99 其他司法支出 1,114,100 1,114,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09,307 2,009,307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09,307 2,009,307 96,180 96,180 1,275,418 1,275,418 637,709 637,709 208 208 05 208 05 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 05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 210 11 210 11 01 221 卫生健康支出 757,279 757,279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57,279 757,279 行政单位医疗 757,279 757,279 住房保障支出 3,693,061 3,693,061 住房改革支出 3,693,061 3,693,061 221 02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1,372,261 1,372,261 221 02 03 购房补贴 2,320,800 2,320,800 34,344,801 22,462,401 合计 11,882,400 2021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单位:元 财政拨款收入 项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财政拨款支出 预算数 34,344,801 一、公共安全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 收入总计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 27,885,154 27,885,154 2,009,307 2,009,307 三、卫生健康支出 757,279 757,279 四、住房保障支出 3,693,061 3,693,061 34,344,801 34,344,801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344,801 合计 支出总计 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单位:元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类 款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项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7,885,154 16,002,754 11,882,400 司法 27,885,154 16,002,754 11,882,400 16,002,754 204 06 204 06 01 行政运行 16,002,754 204 06 04 基层司法业务 9,656,100 9,656,100 204 06 05 普法宣传 552,200 552,200 204 06 06 律师公证管理 560,000 560,000 204 06 99 其他司法支出 1,114,100 1,114,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09,307 2,009,307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09,307 2,009,307 96,180 96,180 1,275,418 1,275,418 208 208 05 208 05 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 05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37,709 637,709 卫生健康支出 757,279 757,279 210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类 款 210 11 210 11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项 01 22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57,279 757,279 行政单位医疗 757,279 757,279 住房保障支出 3,693,061 3,693,061 住房改革支出 3,693,061 3,693,061 221 02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1,372,261 1,372,261 221 02 03 购房补贴 2,320,800 2,320,800 34,344,801 22,462,401 合计 11,882,400 2021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单位:元 项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类 款 项 无 合计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单位:元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类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工资福利支出 20,621,661 20,621,661 0 款 301 301 01 基本工资 2,788,968 2,788,968 0 301 02 津贴补贴 12,501,009 12,501,009 0 301 03 奖金 612,794 612,794 0 301 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275,418 1,275,418 0 301 09 职业年金缴费 637,709 637,709 0 301 1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57,279 757,279 0 301 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67,399 167,399 0 301 13 住房公积金 1,372,261 1,372,261 0 301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08,824 508,824 0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27,000 0 1,627,000 302 302 01 办公费 70,000 0 70,000 302 02 印刷费 30,000 0 30,000 302 04 手续费 260 302 07 邮电费 45,000 0 45,000 302 11 差旅费 40,000 0 40,000 302 13 维修(护)费 40,000 0 40,000 302 15 会议费 5,000 0 5,000 302 16 培训费 10,000 0 10,000 302 17 公务接待费 0 0 0 302 26 劳务费 24,000 0 24,000 302 27 委托业务费 90,000 0 90,000 302 28 工会经费 129,315 0 129,315 302 29 福利费 155,520 0 155,520 302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9,750 0 99,750 302 39 其他交通费用 583,760 0 583,760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4,395 0 304,39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3,740 103,740 0 303 260 303 02 退休费 96,180 96,180 0 303 09 奖励金 7,560 7,560 0 资本性支出 110,000 0 110,000 310 310 02 办公设备购置 90,000 0 90,000 310 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20,000 0 20,000 22,462,401 20,725,401 1,737,000 合计 单位“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编制单位: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2021年机关运行经 费预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合计 24.975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0 小计 购置费 运行费 24.975 15 9.975 173.7 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单位:元 项目 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类 款 项 … … … … 合计 注: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故本表为空表。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97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4.26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97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7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21年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单位)财政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73.7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97.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1.79万 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2个,涉及项目预算资金1188.24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人民调解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人民调解承担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尤其在专业性、行业性纠纷调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建立政府向区人民调解 协会购买服务工作模式,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渠道的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发展需 要,从而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 二、立项依据 《关于完善本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沪司规[2015]6号)、《财政部、司法 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2007]179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的意 见》的通知(沪财行[2008]36号);关于贯彻《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普财 [2008]30号)、《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司发[2018]86号)。 三、实施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四、实施方案 1.与区人民调解协会签订《普陀区司法局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合同》,委托其提供专业服务,并对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及评估; 2.由区人民调解协会配齐配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3.全年开展专题培训,每月安排各街镇、居村委的调解员到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跟班学习; 4.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检查”、优秀调解案例”活动。 五、实施周期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六、年度预算安排 371.79万元 七、绩效目标 通过政府购买区人民调解协会服务工作模式,完善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体系,满足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发展需要,从而推动人 民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 项目类别 经常性项目 主管部门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实施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计划开始日期 2021年1月1日 计划完成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资金总额 584.82 其中:财政资金 584.82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申请总额 584.82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84.82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项目总目标 (2021年~2021年) 年度总目标 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监 至2021年底,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低于 督管理和公正执法能力明显增强,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 0.2%,刑释解教人员当年重犯率控制在3%以 项目绩效目标 性充分体现,符合形势发展和法治建设要求的社区矫正工作 下。 新模式初步形成。全区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再犯罪 率维持较低水平并保持下降趋势,确保重大时间节点期间人 员总体稳定,不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案件或重大群 体性事件。 项目年度目标:至2021年底,社区服刑人员再犯 罪率低于0.2%,刑释解教人员当年重犯率控制在3%以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2021年目标值 社工帮教人次 ≥2000人次 完成社会调查 =500件 电子监管覆盖人员 ≥50% 组织社工培训 ≥1次 安置帮教规定宣传 1次 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 =400人次 社区矫正重点重要对象监管 ≥8人次 召开全区动态分析研判会 =12次 质量指标 矫正对象管理覆盖率 100% 时效指标 安帮矫正人员纳管 及时 新航社工站考核 全市排名前列 社区矫正工作 全市排名前列 衔接率 =100% 安置帮教工作 全市排名前列 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 ≤2% 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 ≤1% 长效管理制度建设 完善 人员到位率 =100% 项目立项的规范性 规范 立项依据的充分性 充分 安帮矫正人员的满意度 增强 数量指标 产出目标 绩效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效果目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影响力目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人民调解 项目类别 经常性项目 主管部门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实施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计划开始日期 2021年1月1日 计划完成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资金总额 371.79 项目资金 (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年度资金申请总额 371.7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71.79 371.79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项目总目标 (2021年~2021年) 年度总目标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柔性优势 ,结合法律人士的专业优 项目绩效目标 势,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通过政府购买区人民调解协会服务工作模 式,完善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体系 ,满足人民 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发展需要 ,从 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 、专业化、社会 化发展。 三级指标 2021年目标值 接待咨询案件数 增加 协议书制作率 ≧85% 质量指标 纠纷调解成功率 ≧85% 时效指标 人民调解服务周期 全年 人民调解组织建立数量 不变 人民调解公信力 增强 工作人员满意度 增强 长效管理制度建设 健全 立项依据的充分性 健全 项目立项的规范性 规范 人员到位率 ≥90% 公众的满意度 增强 数量指标 产出目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绩效指标 效果目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影响力目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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