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双语教学实施办法 .doc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双语教学实施办法 (试行) 为提高我院本科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鼓励教师积极推进双语教学,特制订 本办法。 一、双语教学的类型 (1)全英语教学 使用英语原版教材,用英语授课和板书,采用英语作业和用英语考试; (2)部分英语教学 使用改编或选编英语教材,用英语板书,中英文结合授课。作业可辅助使用 英语,考试采用英语试卷。 (3)简单英语教学 使用改编或选编英语教材,中英文结合板书,主要用中文授课,用英语讲述 重要概念、关键词等。 二、课程开设 每个专业开设的双语课程门数应不少于 2 门,具体课程由各教研室根据教学 计划组织教师申报。 三、任课教师资格及确认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开设双语课程: 1、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含在读博士)学位者; 2、具有中级职称且具有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者; 3、留学回国人员; 4、外籍教师(来自英语国家)。 双语教学分校、院两级。申报校级双语课程教学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院级双语课程教学者,填写《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双语教学申请表》,并经 教研室组织试讲合格,报院教务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开课。 四、教材选用与资助 1. 双语教学使用教材分为英语原版教材和改编或选编教材两类。 2. 双语教学应尽量选用高质量的原版教材。教材由任课教师提出选用申请, 经教研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后报院批准。 1 3、每门双语教学课程资助课程建设经费 1500 元。 五、双语教学课程工作量计算办法 1.承担双语教学任务的教师课程结束后应写出双语课程教学工作总结交教 务办公室。 2.校级双语教学课程其工作量计算办法在学校规定的系数基础上增加 0.2。 3.院级双语教学课程工作量计算办法:全英语教学型为其标准学时的 1.5 倍,部分英语教学型为其标准学时的 1.4 倍,简单英语教学型为其标准学时的 1.3 倍。 六、其它 1、本办法由教务办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04 年 10 月 19 日 附: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双语教学申请表 2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双语教学申请表 School of Energy & Power Engineering Bilingual Teaching Application Form 所属 教研室 姓名 性别 技术职称 课程名称 教材类型 教学对象 出生年月 已获得最高学位 课时 授 课 形 式 全英语教学 部分英语教学 简单英语教学 课程简介: 教研室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 月 院(系)意见 教务处意见 日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 1、对第一次用双语教该门课程的教师,教研室应组织试教,经同行认可后方可开课; 2、本表一式四份,一份交教师所在教研室存档,一份交教教务办公室,一份交教务处教 研科,一份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