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1.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修订).pdf

upergirl你10 页 531.976 KB 访问 592.97下载文档
1.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修订).pdf1.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修订).pdf1.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修订).pdf1.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修订).pdf1.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修订).pdf1.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修订).pdf
当前文档共10页 2.97
下载后继续阅读

1.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修订).pdf

研院函〔2021〕26 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修订)》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 选拔办法(修订)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2021 年 11 月 11 日 1 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 (2021 年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 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提高学校博士 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 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 号) 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 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推进研究生 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 革,精准选拔人才。 二、选拔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强 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 (二)坚持科学评价。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加强对考 生成绩、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一贯学业表现等 方面的全面考查。 (三)坚持质量为先。健全招生选拔机制,严格考核标 准,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四)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落实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招 生行为,保证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选拔批次 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每学年开展两次,分别 2 在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进行。秋季学期为面上招生,面向报 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春季学期为补充招生,面向 所有报考类别的博士生。两次被录取考生均在下一学年秋季 学期入学并获得博士学籍。 四、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 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无违纪和违反学术道德的情况; (四)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 (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 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本学科某 一领域有学术专长或已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 (六)考生学历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为普通全日制应 (往)届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和取 得硕士学位,往届毕业生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原则上应为普通全日制 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和 取得硕士学位,往届毕业生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对于 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考生,可放宽为硕士研 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七)考生学习经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3 2.其他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或“教育部学位中心全 国最新一轮公布的学科评估结果 B 以上学科”的应(往)届 毕业生; 3.取得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考生,本条要 求可以适当放宽,报考学院需以适当方式在初试中加强对此 类考生专业基础和专业素养的考核。 (八)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 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且已通过报考导 师考核。 (九)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 部的规定办理。 (十)报考当年各类专项招生计划的,须同时满足相应 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中的报考要求。 五、申请程序 (一)导师考核 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于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所报考导师以适当方式对其科学研 究能力、创新能力、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知识结构、外国 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如实填 写考核记录,给出考核意见。以导师团队形式联合指导的, 须由导师团队共同考核。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导师考核合格的考生,以网上报名方式如实填报报考信 息和已取得学术成果情况,生成《博士申请考核申请人基本 4 情况表》和《博士申请考核制申请人获得学术成果情况表》, 认真核对无误后签字。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否 则报名无效。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前征得所在单位 同意,由人事部门负责人在《博士申请考核申请人基本情况 表》指定位置明确填写“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意见, 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三)材料报送 考生须认真准备报考材料并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按规 定时间、方式提交到报考学院。 考生必须确保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报 考和录取资格。 (四)申报资格审核 申报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核,由各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考 生申报材料中学历层次、外语水平、导师考核成绩和相关证 明材料等内容进行审核。申报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允许参 加下一阶段考核。 申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的申请材料由各学院以适当 方式公示。审核通过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外语水平考核 报考学校学术学位博士的考生,需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 或授权各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免于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1.通过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或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达 5 到 425 分及以上; 2.雅思成绩达到 6.0 及以上; 3.新托福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或老托福成绩达到 550 分及以上; 4.在国外有 1 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 的证明和成绩单)。 报考学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其外语应用能力由 报考学院在综合考核环节组织考察,免于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含材料审核、初试、复试三个环节。各学院 结合学科特点,制定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规范考核要求和程 序,明确三个环节的权重比例以及综合考核成绩合成办法, 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严格规范执行。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 60 分及以上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1.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一般采取专家组评审的方式,通过对考生申请 材料逐一审核,考察考生既往学习科研经历,已经取得的科 研成果与报考学科的契合度,客观评价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 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等。主要内容包 括: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及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 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 (3)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材料审核环节是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权重比例不 6 低于 40%,各学院需根据学科特点科学制定审核质量标准, 严格审核鉴定考生提供的材料,并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或 有名无实等情况。 2.初试 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素养。可以采取笔 试、实验或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方式由学院 自行确定。 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第(七)条第 1、2、3 款的考生, 各学院应在初试中以适当方式重点考核。除考察考生的专业 基础和专业素养外,还应考察其是否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突 出科研能力等。考核内容和标准应在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中予 以明确。 3.复试 复试一般为面试,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国语应用能 力、已开展的科研工作和取得的成果等,对考生的综合素质 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 5 名博士生导师组成,本学科博士 生导师原则上不少于 3 人,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还应邀请相 关学科博士生导师参加;配备 1 名秘书进行复试过程记录及 数据统计等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的,另需配备 1 名 秘书进行远程面试系统维护;设监督人员 1 名,对复试全环 节监督,对考核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及时反馈。 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同组专家须按照评价标 准同时独立打分,确保打分结果客观、准确。对于分组考核 7 的学科,要提前统一评价标准,保证打分尺度一致。面试过 程须全程录音录像,存储介质需至少保存 3 年。评分登记表 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完备。 (七)专项计划考生和工程博士 对报考学科交叉、与军科院、中核集团联合培养专项计 划、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南海创新发展基地海南专项等 专项招生计划和工程博士的考生,还应考察以下内容: 1.“学科交叉培养博士”专项计划需注重对考生交叉学 科研究方向所涉及多学科领域的知识、能力考察。复试环节 应邀请交叉学科专家参加。 2.“与军科院、中核集团等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应依托 联合培养项目需求,有针对性的考察考生相关知识基础和科 研潜质。考核前校内导师须与联合培养导师充分沟通,并邀 请其共同参与考核工作。 3.“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应加强对考生外语表达 和交流能力的考察。 4.海南专项计划,按南海创新发展基地相关要求组织考 察。 5.工程博士应结合考生工程实践经验和已经取得的代 表性成果,重点考察考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工程实践能力, 解决复杂工程中系统性问题和关键性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 新等方面的素质和潜力。复试环节应邀请企业专家参与。 6.其他新批复的专项招生计划,按相应招生简章中规定 的报考条件,在复试中予以考察。 (八)综合考核结果公示及报送 8 各学院根据考生材料审核、初试、复试等各环节成绩, 合成综合考核成绩,确定通过考核的考生名单。各学院须对 材料审核、初试、复试及综合考核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 为 3 个工作日。 考核通过的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九)学校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组,对各学院考核通过 人员进行评审,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等情况, 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拟录取名单公示 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 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 (十一)体检 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 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执行。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由学校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综合考核 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考核,做好信息 公开及安全保密,解答和受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 申诉。院长为组长,是第一责任人。 3.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组、疫情防控工作组、技术 保障组、资格审查组、各学科复试考核专家组,明确分工, 9 落实责任,确保博士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实行回避制度 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本学院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招生的相关工作。 (三)落实信息公开 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要深入落实招生信息公 开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 规范、结果公开。 (四)规范材料存档 资格审核、材料审核、初试、复试等全过程材料、成绩 和结果等,应有可复查的原始记录,由报考学院存档。 七、申诉机制 学校及各学院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 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在招生工作全程保持相 关渠道畅通,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八、本办法与教育部当年招生工作要求不符的,以教育 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照当年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录 取相关文件执行。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哈尔滨工程大学博 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研院函〔2019〕 36 号)同时废止。 十、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1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