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院政策简报第一期:国企改革.pdf
政 策 简 报 2015 年第一期(总第 1 期)试刊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2015 年 9 月 18 日 本期专题:国企改革 一、 国企定位与分类改革…………………………1 二、 国企治理与人事制度…………………………3 三、 国资管理与绩效考核…………………………6 四、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7 五、 国企垄断与反腐问题…………………………11 报送:中国人民大学校领导、学校办公室、有关部处、各院(系)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学术委员会、院务会、各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编印 主编:刘元春 本期责编:刘晓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馆 506 室 邮编:100872 电话:010‐62515049 传真:010‐62515049 Email: nads_ruc@126.com,nads@ruc.edu.cn 网站:http://NADS.ruc.edu.cn 2 国企改革专题 9 月 13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 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分类推进国有 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 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 业的领导等方面 30 条具体要求和举措。作为新时期国企改革的 纲领性文件,《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 国有企业活力,进而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促进观点交流, 本期《政策简报》专门汇编了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 院专家学者有关国企改革的研究成果和讨论。 一、国企定位与分类改革 刘元春教授(国发院执行院长):本轮国企改革的一大亮点 是对过去市场化导向的国企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解答了国有企 业的定位、功能、属性问题。一般来说,国有企业主要应集中在 市场失灵的领域,而不应进入市场竞争、与民争利的领域。但是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覆盖面还是比较广,各领域都有国企身影, 此前也有国企是否该退出的争论。划分国有企业类型能够解决这 个争论,它表明国企将不仅出现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在市场竞争 性领域也会参与。而且不同类型的国企将来会有不同的考核、监 管方式,以此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指 导意见》提出,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 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网”就是比喻像铁路网 基础设施这样的自然垄断行业,如果由市场来提供,这些行业会 出现市场失灵。 “运”一般指代竞争性行业,可以由市场来提供。 1 “网运分开”就是不同的产品类型分别由政府和市场来提供,可 以使经济运行更顺畅。 聂辉华教授(国发院副院长):国有企业的核心和首要问题 是定位问题,即国有企业到底是市场竞争主体还是公共企业。不 解决定位问题,所有的改革都会没有方向。改革开放以来,国有 企业的改革先后经历了“放权让利”、 “两步利改税” 、 “承包制” 、 “股份制”和“抓大放小”等五个主要阶段的改革。国有企业改 革总体上是成功的,绝对效率有了显著的提高,但仍然落后于其 他所有制企业。国企要不要承担多项任务,如果还是含混不清, 就不可能对商业类国企只实行利润考核。国企改革文件需直面国 企定位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没办法谈国企改革和考核。在市 场运行良好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应该是市场经济的特殊成分;在 市场运行失灵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应该是纠正市场失灵的重要手 段。在目前的制度框架下实现这一目标,至少可以把企业分为两 类,大部分国企可以以公共服务为目的,不以盈利为目的,减小 这些企业的权力;有少数企业可以由国家成立资本运营公司。分 类之后,负责公共服务的企业可以慢慢退出竞争领域。负责资本 运营的企业成立国有资本融投资平台,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运 作企业,受国家相关部门管理,只负责资本的收益率。 杨瑞龙教授:分类管理、分类考核和分类改革给予了国企改 革更多的探索空间。根据企业的性质选择改革路径,比混合所有 制更具有探索意义。对具有政治性、公益性、安全性企业,应属 特殊国企,由国家拥有及经营。资源性行业的国企,需主要加强 规制。对于大型竞争性国有企业,可引进混合所有制的概念,不 规定企业的产权结构,由市场来选择是否需要民营资本进入。中 2 小企业则可以完全放开。对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都需找到逻辑 一致的理论解说,给决定性的标准。这样减少分歧,取得共识, 才能把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的引入。 二、国企治理与人事制度 刘元春教授: 《指导意见》提出,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政资分开意味着政府作为资产出资者,不 管是政府独资还是控股,要管理企业都必须通过企业的资产结构 来进行。这也表明,政府将管理权限下放给企业,不干预企业经 营,企业的独立性也会更强。在人事制度上, 《指导意见》明确, 上级党组织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国有企业 领导人员的管理。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选任制、委任 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这意味着,在国企高层可能会 有一个权力集中的机制,而在经理层或中层干部则体现市场化的 方向。对于政府任命的高管,可能会按照公务员的标准管理,比 如薪酬就是公务员的薪酬。对于市场选聘的干部,则按照工作绩 效,给予市场化的待遇。 聂辉华教授:这次国企改革文件最大的亮点是提出了国企领 导人分类管理、国企分类、党管国企等正确的问题。第一,国企 领导人要分类管理,实行任命制和聘任制。第二,分类管理后的 薪酬问题。行政任命的人和市场选聘的人有不同待遇,这个非常 重要。第三,强调党对国企的领导,把党对国企的领导和国企的 市场化改革方向之间的矛盾怎么解决提了出来。但是在解决问题 的方面略有不足。现在的方案留下了很多模糊地带,比如任命制 的人可以实行年薪制,这个定位太模糊了,会有问题。这个问题 就应该简单化:一二把手行政任命,其他人全部市场化聘用。一 3 二把手由行政任命,将来可以回到政府,但是不能拿市场化的报 酬,拿市场化的报酬将来就不能去政府。必须把内在的激励机制 理顺。这方面可以借鉴法国的经验,法国也有很多国有企业,基 本上都承担公共服务行业,没有竞争性行业,法国国企的一把手 都是政府官员,按公务员待遇。但前提是,既然按着公务员待遇, 就不应该拿市场化的标准要求,对他们的要求主要是成本方面, 要有一定的收益率规制。 杨其静教授:现在的央企管理模式是由国资委统一代表国家 行使国有资本的所有权,代表所有者身份在企业中行使出资者权 益。因为国资委毕竟只是一个国家行政机构,不具备足够的知识 和技能以及激励机制来高效运营国有资本,不得不把资本运营权 的实际权力交给了央企。可是,由于央企领导人的政治地位和政 治前途与其掌控的央企规模有很大关系,因此央企未必有很强动 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超越集团的专业化产业投资。正是意识到这 些,中央这次将“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放在央企四 项改革之首,希望由专业的资本投资公司来更专业地运营国有资 本。这意味着央企改革走在正确的方向上,尽管这一轮国企改革 不太可能会“毕其功于一役”。对于央企高管薪酬体系建设问题, 事实上从 80 年代初期的国企改革就开始讨论,然而自始至终都 被两个问题所纠缠着,一是高管的身份问题,二是高管的责任问 题,很容易导致国企高管的职责认定、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的错 位。因此,对于央企的高管薪酬体制的构建,首先需要的是对不 同国企的功能定位,进行分类管理。对于执行国家战略性任务的 企业及其高管,市场绩效难以直接评价,政治激励可能是一个比 较好的选择。对于竞争性行业中的央企,董事长、CEO 完全可以 走市场化的职业经理人道路,制定市场化的薪酬体系,以企业运 4 营效率来考评他们。现在,大家普遍认为比较最有效的高管薪酬 结构应该是有一个比较体面的基础薪酬,然后再加上以期权为主 要部分的激励性薪酬。限薪有一些时代的合理性,然而也会产生 一些严重的后果。一是所谓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二是普 通员工和管理者的收入也难以增加。 周业安教授:对于好的大型国企,着眼点应该构造公司治理 中的平衡机制,而不是把股权一卖拉倒。对高管人员不仅需要控 制,也需要给其足够的激励,要合理搭配长期和短期激励。对现 存的少数大型国企来说,改善公司治理要比卖股权好。 刘昕教授:《指导意见》对员工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及用人机 制提到的要求,都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要求企业必须做的,属于 术的层面。所有改革都是要动利益的,谁来推动改革,属于道的 层面,需要破除一些既有的利益藩篱。更为关键的是,国家要下 决心真正去推进《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建议中央可以进行国 有企业试点,聘请市场化的人力资源总监,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方 法,建立一套健康良性的选人用人机制,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 出。国企内部的调整与改革并不容易推进,难点主要有两个:第 一是如何让国企成为真正的市场经营主体,建立真正市场化的法 人治理结构和企业高管人员选拔机制,从而让企业不再看政府的 脸色行事甚至唯政府马首是瞻。第二是如何建立市场化的企业经 营者考核评价以及报酬机制。这两点都要求在政府官员和国有企 业高管之间尽可能切断联系,让官员回归政府,让企业高管回到 企业。不再是由组织部门负责考察、任命国企高管,而是让市场 去选择,这样国企高管就不应当再有事实上的行政级别,不再是 国家干部,而是真正的职业经理人。 5 三、国资管理与绩效考核 刘元春教授:管资本为主是本轮改革的一个亮点。所谓管资 本就是注重资本投资的收益性。现在提国企做大做强做优,其中 最重要的就是资本的收益率。以前政府对国企是管人、管事、管 资本,但是不论管什么,如果最后落实不到资本的保值增值就没 有意义。以前是由国资委作为国企的出资人,本轮改革提出建立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样的三级管理架构和原来的二级管 理有很大的区别。国资委是政府机构,投资、运营公司则由更专 业的资本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投资行为。投资、运营公司 作为股东而不是政府行使职责,这也体现了政资分离、以管资本 为主的原则。接下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投资决策,会按 照“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的投资思路。 通过调整,把低效、过剩产能需要退出市场,让有竞争力的企业 获得更多发展空间。 聂辉华教授:把国企分为公益类和商业类,公益类重点考核 成本,商业类重点考虑利润。相对于过去来说,这次不仅更加强 调国企分类管理,把考核的重点也给提了出来。提出国企分类改 革是对的,但是公益类国企重点考核成本控制,商业类国企重点 考核利润,听上去好像有道理,其实细看没有太大道理。因为成 本和利润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果公益类国企降低了成本, 就相当于增加了利润。商业类国企不能说只考核利润就不注重成 本了,也需要通过降低成本来提高利润。国企改革最重要的是直 面国企定位,如果国企继续承担多项任务,政治任务,社会任务, 经济任务,就不可能对商业类国企只实行利润考核。关于国企分 类改革,应该简单明确:如果是公益类国企,就不需要盈利,应 6 该实行会计成本控制,以盈亏平衡为目标;如果是商业类国企, 目标就是盈利。 周业安教授:现存国企通过政府补贴和准入门槛获得了持久 的竞争力,但这不是真实的市场竞争力,具有某种社会救济性质。 现存国企的效率改进既不是通过产权制度创新来实现的,也不是 通过管理制度创新获取的。从宏观层面看,国企的效率改进仅仅 是通过缩小政府对国企的拥有数量带来的。原先一直盈利的企 业,现在大多还是盈利;原先不盈利的企业或者盈利不多的企业, 现在大多已经被过滤掉,结果资产利润率必然大大上升。对国企 的效率评估必须剔除其从社会救助中获得的收益,以及其承担政 府的部分责任而付出的成本。需要把市场竞争绩效和社会绩效两 者通过某种技术分离出来,然后给管理者建立一个相对的客观绩 效评价基准,这样就不用担心以前改革过程中屡屡出现的不公平 问题。 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刘元春教授:近年来,国有企业股份制公司制改革提速,上 市的国企越来越多。本次《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引入各类投资 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并且,《指导 意见》还特别提及,“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创造条件 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指导意见》提出,“允许将部分国有 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 度。”所谓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就是指在一些特定领域,即使 政府只占极少数份额,但是这个份额可以被特殊设定。对于国企 而言,可以让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国有资本的项目,甚至可以让 民营资本占据多数股份。但是如果某些投资行为可能危害社会公 7 益,这时国有股份就可以在特殊时期发挥决定性的作用,阻止危 害社会公益的行为。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符合习近平总书记提 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混合的目的之一是国企做大做强做优。 在一些领域可能也不适合民营企业参与,有些领域国企和民营企 业的关系也比较微妙,不可能想混合就能混合。因此,是否采用 混合所有制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未来推动混合所有制会 更注重稳妥有序,不会盲目上马。 杨瑞龙教授:混合所有制本身并非一个新概念,党的十四大 以来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实质上就是把其他非国有的产权主 体引入国有企业,但在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混合过程中还存 在有形的或者无形的制约因素,尚没有真正建立起产权明晰、政 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具体表现为:第 一,不同所有权主体在“混合”过程中存在种种制度性障碍,这 直接影响了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以及产权的明晰化。第二,国 有资产管理与经营体制改革的滞后制约了国有企业更快地走向 市场。第三,所有者行为的行政化导致企业内缺乏真正的风险承 担主体。第四,国有独资或一股独大导致不同治理主体相互制衡 机制的失灵。第五,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经营者行为 官员化。为此,必须以混合经济为突破口,推进国有企业更深层 次的改革。第一,继续推进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战略,为国有资 本与非国有资本的融合减少制度性障碍。第二,重构与混合所有 制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体制。第三,积极探索国有资本 有序退出的路径,为国有产权与非国有产权的融合创造条件。第 四,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陶然教授:对很多地方政府来说,由于投融资平台类国企的 8 沉重债务负担和土地出让金下滑,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地方变卖手 上仍掌握的国有资产并还债提供了可能性。但对于很多央企而 言,混合所有制改革还基本没有成为打破国企行政性垄断的助 推,一旦走错反而可能会为继续维持这种垄断提供借口。在石油、 石化、电信、交通、电网领域,乃至于在医疗、教育产业中的非 公益性部分,如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只是在其中一些非关键业务环 节、甚至在关键业务环节引入少数私有股权,那么就基本不能达 到打破垄断、强化竞争、增加就业的目的,更无法让国企改革在 带动中国产业升级与经济持续增长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上述行 业的改革中,必须能真正引入民营经济作为直接参与竞争的主 体,同时也要建立有效的反垄断监管框架。这不仅将是中国未来 经济实现持续增长、最终迈入发达经济体的关键性改革,也是降 低政府既有债务与金融体系风险、补充社保账户潜在缺口的关键 性改革,甚至还是解决大学生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关键性改革。 任剑涛教授:国企改革不应始终强调国有持股控股。如果不 承认独立的市场空间,国企改革规划再好,也基本上是靠行政命 令在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达到 70%或是更多,企业也未必就能 成为一个市场的公司制的运作单位。举例来说,国家铁路局属于 副部级单位,却要监管正部级单位中国铁路总公司。不论中央或 是地方,均存在此类“倒挂式管理”的情况。公司制度的改革首 先要改革地方权力结构,将地方权力、市场结构、社会结构区隔 开来,分阶段进行改革。 杨其静教授:国家大力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根本目 的,是希望通过在国企中引入非国有性质的战略投资者来有效缓 解公司治理问题,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然而,这个美好愿望要能 9 成为现实,必须首先解决一些关键问题,例如何种机制能够保证 这些资本有能力在公司治理中对国有资本形成有效制衡,这是混 合所有制改革中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在竞争性行业中的国 有资本,应该和其他股东同股同权,对国有资本的运营不再有绝 对的控制权,把持股比例降到足够低,引入比较大的外部投资者, 别的股东能够联合起来对国有股东形成有效制衡,这样才能保证 薪酬体系公平透明。现在最主要的问题可能是国有资本是否愿意 放弃绝对控股地位问题。此外,国企监管问题向来是个难点。这 次改革试点的最大亮点就是国资委把运营权利转给了国有资本 的投资平台,而自己专职为代持国有资本。如果是这样,现在国 资委要真正监管的对象就是这些国有资本的运营公司。国资委要 做的就是去聘请一些真正的金融精英组成资本运营的专业团队, 赋予他们市场化的价格薪酬,同时也要有效监管他们,以便他们 真正按照市场化原则来运营国有资本。坦率地讲,若这些资本运 营公司也只有一个投资者,即国家,原来国企的问题仍然会在这 些融资平台上出现,甚至更严重,因为资本的运营更难监督和评 价。当然,新加坡的淡马锡公司的运营模式可供借鉴。这就会牵 扯到另一问题,这些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到底是应该向国资委负责 和报告工作,还是应该向全国人大负责和报告工作。 周业安教授:在国企处置过程中,程序上应该由当地人代会 授权对国有资产进行拍卖,所得收益交由财政部门处置;价值确 定上应该按照市场法,充分考虑国企可能创造的收益流,而不能 按照历史成本法,拿净资产做文章。以净资产的名义进行并购谈 判,对国企来说,恰恰是违背市场化原则的。原因在于,国企不 是一个纯粹的私人物品,这些大型国企都是社会成员通过各种方 10 式的让利,才形成了如今的行业龙头地位,又借助政府的市场保 护,才有了相应的垄断利润。 五、国企垄断和反腐问题 刘元春教授:商业性国企利润考核的一个前提是,必须打破 行政性垄断。商业性国企的界定必须在竞争性行业上做出,而不 是什么企业都可以申请做商业型国企。否则就容易出现如“三桶 油”竞争不足问题,“谁在那儿当老总都会有利润”的说法。另 外一点是国企竞争需要有同行参照性,要打破国内行政性能,在 垄断之外进行判断。此外,要强化对国际竞争的适应,和国际同 行中的大企业进行类比。部分国有企业要强化自己的国际竞争实 力,这时企业的垄断能力就很重要,我们现在有三桶油,而英国 壳牌、美国美孚这些石油公司也都是非常庞大的。因此在国际视 角里对企业垄断的建立和管理的判断,和在单纯封闭体系里的判 断可能有很大差别。我们现在对商业类国企垄断的破除,很重要 的障碍是破除一些由权利体系、条条框框所带来的行政性垄断, 但同时要正确认识市场垄断。从国际竞争角度来看,要允许一些 大企业甚至垄断性企业存在。 聂辉华教授:如果真正能够做到分类管理,把国企任务剥离, 以往国有企业让人诟病的垄断、腐败和收入过高的问题就不存在 了。国企在市场中竞争,拿到市场化报酬是真本事。现在的问题 是国企凭借政府给的行政垄断地位获得了市场垄断的报酬,这是 不合理的。其实国企并不都是效率很低,一些央企和少数优质企 业,这些年是进步的,有一部分央企的效率甚至比外企还高。但 是央企的效率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垄断地位,很难把垄断地位和效 率完全分开。这次国企分类改革,把一部分国企定性为商业类国 11 企,理论上就要在市场上竞争了。但是这次又提出了要做强做大 国企,如果要维护国企垄断地位,可以拿它做挡箭牌。所以这样 一个中央文件和其他中央文件一样,得看实践中如何操作。垄断 国企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容易产生腐败。腐败的链条一般要满足三 个条件:首先,得有权力,主要是自由裁量权;第二,这个权力 能变成金钱,就是寻租;第三,腐败之后会被以很低的概率查处, 腐败的成本很低。垄断的大国企最容易满足这三个条件,因此, 腐败滋生非常容易。反腐败是改革的手段和动力,国企也不例外。 通过反腐败的方式可以把阻碍改革的人从关键位置上挪开。现在 国企反腐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把国有企业的定位搞清楚。如果国企 不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国企领导人就不需要那么大的压力创造 利润,就不需要那么大的权力,就容易进行监督。 杨其静教授:以目前格局来看,即便一些央企所在行业属于 非自然垄断的竞争性行业,但往往也占据着行业的垄断地位。垄 断就导致对央企的绩效考评变得困难,因为不清楚企业的“高利 润”是高管能力和努力的结果还是垄断的结果。竞争性行业形成 有效竞争,关键就是要该行业有足够多的竞争主体。一种办法就 是将原有垄断性国企进行分拆,另一种办法就是放松行业进入门 槛,允许其他企业进入该行业。不过,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两个 问题,一是要防止垄断性企业被拆分之后引发严重的恶性竞争, 损害的都是国家利益;二是在经济全球化的格局下,判断一个企 业是否是垄断及其后果还要看看中国企业在全球市场上的地位, 因此有些央企可能还需要兼并重组,以便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竞 争。 岳希明教授:中国行业垄断的主要特征就是行政垄断。在对 付自然垄断上,中国的行政管制不仅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保 12 护了行业垄断,使潜在的自然垄断变成现实的行政垄断。垄断行 业通过垄断产品的高价格,实现从广大消费者到垄断行业的收入 转移,每年的规模达到约 6 万亿,相当于三大间接税的总额。垄 断行业与竞争行业之间收入差距的 70%,应归因于其垄断地位及 相应的垄断利润。垄断行业高工资应该分解为合理和不合理两个 部分,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之间的工资差距中至少有 50%是不合 理的。从近几年来中国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来看,垄断行业工资 中不合理部分的比重不会下降。 陈彦斌教授:在推进要素市场改革中,有三个方面应该注意: 一是要素市场改革不是简单地放松价格管制,而是要构建完善的 竞争性要素市场体系;二是各个要素市场的情况不同,应该区别 对待、分类改革和有序推进,不可混为一谈和急于求成;三是要 素市场改革的改革红利要在长期中才能得到体现,要通过顶层设 计将要素市场改革和国企改革同时推进,以此来最大程度地降低 改革负红利。 陶然教授:总体来看,全球范围各个行业的新技术突破、以 及各国为应对这些突破而推动的各种制度与理论创新,让那些传 统上被认为难以竞争、所以由国企来运营更好的行业或业务环 节,都开始引入了民企竞争。放松管制、引入竞争、产权私有, 从垄断走向竞争已成为全球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主导趋 势。对于那些难度更大、利益更集中的行政垄断性央企,改革目 标则应该明确为逐步打破垄断、增加竞争,最终降低全社会的运 营成本、拉动经济增长与就业、推动产业升级与技术进步。 国企改革的配套改革必须并举。国企改革必须与反垄断改 革、价格改革,国资改革、乃至社保、财政体制改革相互配套, 13 并放在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同时推动长期可持续增长的大背 景下来推动。首先要降低和清理那些有一定行政性垄断性质国企 所在行业仍然存在的各类进入管制,切实强化反垄断管制机构的 权威与独立性,防止管制机构为被管制对象俘获;其次,对公用 事业、交通运输等服务价格的确定,在引入竞争机制的基础上更 多交给市场去决定;第三,政府即使要保留一定的国资股权,也 不代表要通过保护国企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国资应该以获得市 场化回报为目标,不应追求垄断带来的超额利润,明确一定时期 内保留国有资本,最终是为了获得市场平均水平的回报来充实包 括社保在内的公共财政。最后,在确定中央国企改革的总体目标 确定并出台改革的整体方案之前,央企层面的任何改革动作都应 特别慎重,尤其对那些可能强化垄断的央企整合与并购举措更应 有所制约,以免改革不仅没有增加竞争,却反而强化了垄断,结 果是尾大不掉,甚至未来还不得不推倒重来。 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馆 506 室(100872) 联系方式:010-62515049 Email: nads_ruc@126.com,nads@ruc.edu.cn 网站:http://NADS.ruc.edu.cn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