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docx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 西藏就业协议书 甲方: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乙方: 丙方:临沂大学 为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明确甲、乙、丙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援藏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6 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 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非西藏生 源学生工作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 疆高中班学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民[2005]7 号)文 件规定,特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 藏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 )。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出培养乙方的招生专业需求建议。 2.甲方积极配合丙方,采取不同形式向在校学习期间 的乙方介绍西藏区情,做好宣传工作,并对乙方的思想、学 1 /5 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了解。 3.甲方按期负责落实乙方毕业后到西藏自治区基层工 作的具体工作单位。 4.甲方按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负责解决乙方毕业进藏 的经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高校招生录取时,可享受国家制定的适当放 宽录取条件的政策。 2.乙方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免缴学费和国家补助的优 惠待遇。国家补助经费包括:(1)入学第一学期的体检费 和军训服装经费 710 元;(2)住宿费每生每年 1200 元、教 材费每生每年 240 元、伙食补助每年 2400 元(每生每月 200 元)。 乙方延长在校修读年限期间,一切费用自理,不再享受 免缴学费和国家补助的待遇。乙方本科毕业生后依然按协议 进西藏工作。 3.乙方本科毕业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必须到 西藏工作,工作时间不少于 5 年。 4.乙方在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 2 /5 计划志愿时,除按省级招办要求填涂有关表(卡)外,还需 写出“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书面申请并 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 人需亲笔签名) ,以备高等学校录取时确认。 5.乙方到学校报到时,必须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 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 6.乙方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 规章制度;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勤 奋努力,刻苦攻读学业,不断丰富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知 识水平。 7.乙方应自觉通过不同形式,增加对西藏有关知识的 了解,树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新西藏的思想,立志毕 业后投身西藏建设事业。 8.乙方毕业后不履行本协议的,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包括由国家补贴的各项经费和学校付出的培养成本费)。 甲方有权保留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乙方不守诚信信息 的权利。 三、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负责每年按照甲方提出的招生专业需求负责为 为甲方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本科生。 3 /5 2.丙方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为参加当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填报定向西藏志愿及写出 书面申请、身体健康并符合所录专业体检要求的应届高中毕 业生。 3.丙方在录取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时,坚持 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的原则。其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乙方所在地本科相应批 次丙方提档分数线以下 40 分。 4.丙方负责乙方在报到时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 乙方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丙方不予办理新生报 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5.丙方负责开学一个月内,将已注册的非西藏生源定向 西藏就业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和签订的《定向西藏 就业协议书》寄至甲方。 6.乙方本科毕业后,丙方负责将乙方的就业报到证、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集中寄至甲 方(师范专业的集中寄至西藏自治区教育厅,非师范专业的 集中寄至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协议的终止 乙方在校学习期间,经丙方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 4 /5 医院认定,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的,由乙方向丙方提出 书面申请,经丙方审批同意再报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在校学习期间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校纪被开除学 籍或自动放弃丙方学籍,丙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不再享受 免缴学费和国家补助优惠待遇,且须一次性退还已免除的学 费及国家补助经费。 2.乙方本科毕业生后未按本协议进藏就业,甲方可以 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乙方不守诚信的信息。乙方应当(1) 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免除的学费及国家补助费;(2)一次 性向丙方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年免缴学费+年国家补助经 费)×50%×4。 六、协议生效、备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如未满 18 周岁,须由乙方及其 监护人共同签订本协议。 3.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存档, 报教育部民族教育司一份备案。 4.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5 /5 甲方: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监护人(签字或按手印):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月 日 丙方:___临沂大学____单位(公章) 年 6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