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协议】上海大学经济数据实验中心中国海关进出口微观数据使用协议.pdf
中国海关进出口微观数据使用协议 甲方:上海大学经济数据实验中心(上海大学经济学院)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姓名) 乙方为工作需要向甲方提出中国海关进出口数据的使用申请,为明确数据使 用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申请,结合乙方资质、申请数据内容、数据使用目 的、预计成果及乙方现有成果等情况,决定向乙方提供数据的范围; (二)甲方对乙方基于所获取数据得出的研究成果和发表的言论不承担任何 政治、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对于乙方违反协议使用数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数据使用和 保存,责令其销毁数据,亦可在发现乙方违反协议使用数据的 2 年内,对乙方另 行提出的数据使用申请不予批准; (四)甲方应对提供数据的来源及质量做出说明,保证数据质量。 (五)甲方保留修订本协议条款之权利。 二、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须为上海大学经济学院在岗在编教师;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妥善保管从甲方获取的数据,保护和尊重 进出口数据中进出口企业的商业信息,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散 布进出口的商业信息,或将数据部分或者全部(包括数据转换后的形式)转让给 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违者甲方将配合中国海关总署予以责任追究; (三)乙方应积极利用所获得的数据产出各类成果,产出教学或科研成果, 包括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完成学术著作、获得学术奖励、应用学生教育教学等; (四)如乙方不同意甲方对本协议的修订内容,则视为放弃数据使用权,应 按规定销毁所获数据; (五)乙方如被要求销毁数据,应通过从计算机硬盘及存储设备删除、销毁 数据文本文件、归还原始拷贝等措施进行数据销毁。 三、附则 本协议由数据申请人提出,经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 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