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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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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通字〔2013〕39 号 关于做好 2014 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和教学进程安排,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 选题工作将从11月4日开始,12月底结束。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长沙 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 选题原则和要求 1、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2、选题避免大而空,题目难度适中,工作量大小合理,使学生 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完成。 3、选题来自生产、科研、社会实际课题的比例应≥80%;工科 专业以设计类课题为主,该类题目的比例应≥70%,目的在于强化工 程意识,培养工程实践能力。鼓励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提出课题, 共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课件制作、文献综述类课题不能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4、坚持一人一题。对于工作量大的课题,可组织数名学生协同 攻关、分工设计(研究),但须明确每人一个子课题,或用副标题区 别。子课题立足于大课题,分别展开。明确每个学生需独立完成且能 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其受到全面综合训练的工作任务。 5、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数量必须超过参加毕业设计(论 文)学生人数的10%。 1 6、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或内容更新率应大于90%,若选 择老题,必须做到“老题新做”,要有新的内容和要求。 7、由于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上的差异,校本部与城南学院学生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不能简单重复,否则,教务管理系统不予认可。 二、选题与审题组织 1、 各学院成立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 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学院均应制订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 选题工作计划。 2、组织具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资格的教师或校外专家收集 并提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助教和没有指导过毕业设计的教师不 能单独申报),也可选择来自学生在课外科学活动、工程(社会)实 践中的自选课题,或国家、省、校三级创新性实验项目课题,学生自 选课题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由指导教师按审题程序申报。学院应尽 可能地安排有科研、工程、实践教学背景和丰富经验的高级职称教师 和校外专家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使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在 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方面能够得到有效提升。 3、确定审题组成员,鼓励各学院聘请企业专家参与审题工作。 做到每题过两道审查关,即专业系(教研室)审查关和学院组织的审 查关。 三、选题与审题工作程序 1、课题申报。教师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网址:校内 http://210.43.177.11,校外 http://wwwdx.csust.edu.cn:8081),选 择教师教辅人员身份,输入工号和密码、验证码登录。在实践教学模 块中,选择“毕业设计(论文)”子模块,点开菜单,点击“提交毕 业设计(论文)题目”,在界面中,选择 “适用年级”(10级) ——> “适用专业” ,如果课题面向城南学院学生,在“适用专业” 中选“XXX(城)”。“题目类型”务必明确“论文”或“设计”。选 择和输入课题内容,单击“保存”提交。为便于审核与统计,请务必 填写齐全。 2 2、课题审批。各专业根据选题原则,经审题小组讨论通过,系 主任签署意见,提交学院审定批准。学院对各专业提交的毕业设计 (论文)课题组织专家集中审定。对不符合选题原则与要求,或不具 备实施条件的课题不应进入学生选题库。对需要修改的题目不进行审 核操作,通知教师修改后再进行审核操作。只有当专业(系)和学院审 核批准后,网上课题才能申报成功,同时面向学生开放。 专业(系)、学院审核使用教务处分配的账号,用管理员身份登录。 3、课题确定后,一般不得更改,如须更换课题应向学院提出申请 经教学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实践与创新教育科。 4、学生选题。课题的分配实行双向选择,学院、系(教研室) 综合平衡。学生登陆教务处教务信息管理系统——毕业设计(论 文),(选题后等待指导教师确认,教师确认后即选题成功)—— 未选上题的学生可进行第二轮选题。 5、各学院教务干事、指导教师务必实时了解各阶段选题状况, 做好本院和城南学生选题指导工作,以免学生漏选。 6、学生选定课题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填写任务书,任务书内容 与要求必须具体明确,任务书须经系(教研室)审查,教学院长批准 后,方可下达给学生。 四、时间安排 1、确定指导教师名单:学院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于11月10 日前按专业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名单。 2、课题申报:11月11日8:00—12月1日22:00,指导教师完成网 上题目申报工作。 3、审题:12月2日—12月8日,各学院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 完成专业(系)及学院两级审题工作。 4、学生集中选题、教师确认选题学生:12月9日8:00—12月15日 12:00。学院组织毕业班学生集中网上选题,师生须在该时段及时查 看选题结果。 5、学生选题调剂(第二轮选题):12月16日—12月27日。 3 6、下达任务书:12月31日前,指导教师将任务书下达到学生手 中。 各学院可在各时间段内,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五、其它 1、请各学院于11月29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选题工作计划(课题申报时间、审题时间、含审题专家名单 〈企业专家须注明单位、职称〉、以及学生一、二次选题时间)报教 务处实践与创新教育科备案。 2、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学院或专业, 请于11月29日前将经学院审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送教务处 实践与创新教育科。 3、各学院尤其是指导教师要加强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营造学术诚信氛围,加大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监控力度,防止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抄袭、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各学院 在学生选题的同时应向学生宣讲“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的相关 要求和抄袭带来的严重后果。对毕业设计(论文)通过“大学生论文 抄袭检测系统”检测认定有抄袭行为或严重抄袭行为的,学校将根据 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34号)及参照教务处“关 于对我校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抄袭检测的通知”(教通 字[2013]20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如在运行教务管理系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系统中遇到 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实践与创新教育科联系(联系人:傅湘玲、周 比邻;电话:85258562;)。 教 务 处 2013年10月15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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