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代表名额分配.doc
附件 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 管局分管领导及职业健康监管处室负责人。 2.15 个副省级城市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 3.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 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 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鞍钢集团公 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中化集团 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 团公司、中国盐业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 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黄金集团公 司各 1 人。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政法司、规划司、统计 司、监管一司、监管二司、监管三司、监管四司、人事司、 机关党委、驻总局监察局、应急指挥中心各 1 人。 5.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各 1 人。 邀请中央编办、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 法制办、全国总工会派员出席会议(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