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材料清单(1).docx
国际教育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材料清单 提交要求 所有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将如下材料扫描成 PDF 文件,一志愿复试考生请在 5 月 13 日下午 3:00 之前提交至 907495765@qq.com。调剂考生另行通知。 考生核实材料(必须提交): 1.初试准考证(原件丢失者可在研招网下载)。 2.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 诺书》(见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应届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相关管理部门颁发并注册完整的学 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往届本科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 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 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人高校应届本 科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 截止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出 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历 、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5.《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见研究生 学院网站下载专区)。 以上为“考生核实材料”,请将五项材料按顺序清晰扫描成一个 彩色 PDF 文件后,以“报考专业+考生姓名+核实材料”命名。所 有签名地方务必手签,公章必须为彩色,黑白色扫描件视为不合 格材料退回重做。 既往学业表现材料(必须提交): 既往学业表现材料,包含本科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单、在学 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终稿、社会实践经历 等,将所含材料按顺序清晰扫描成一个彩色 PDF 文件后,以“报 考专业+考生姓名+既往学业”命名。所有签名地方务必手签,公 章必须为彩色,黑白色扫描件视为不合格材料退回重做。 加分材料(非必须提交):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交验相关证明文件。具体 加分资格如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 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 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 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 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4)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以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后台提 供的名单库为准,名单库外的考生不予享受加分政策。 将涉及加分所含材料按顺序清晰扫描成一个彩色 PDF 文 件后,以“报考专业(中国语言文学以二级研究方向)+考生 姓名+加分材料”命名。所有签名地方务必手签,公章必须为 彩色,黑白色扫描件视为不合格材料退回重做。 备注: 1.上述材料提交后一律不予退还,材料中所有涉及的原件, 入学报到时需另行交验。 2.所有提交材料电子版未按照我院规定时间和要求上传 的一律退回重做。 3.三类材料中核实材料和既往学业表现材料为必须提交,加 分材料为非必须提交。每类材料以一个彩色 PDF 文件呈现,每位 同学最多只接受提交 3 个 PDF。 4.因远程系统尚在调试升级中,故提交至上述邮箱。